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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郝亞娟 張榮旺 上海 北京報道
日前,“某國有行2.5億元存款不翼而飛”一事引起廣泛關注,也又一次將高息攬儲風險暴露無遺。
在利益及相關考核壓力的驅使下,銀行職工從民間個人“買存款”屢禁不止。從具體操作來看,銀行員工與資金掮客合作,向資金掮客支付中介費,按照利率掛牌價支付利息或者給予其一定的存款貼息。
據了解,銀行“買存款”分為兩種,即“陽光存款”和“非陽光存款”,而后者存在資金被挪用的風險。分析人士指出,站在金融穩定的角度,貼息存款抬高了銀行的資金成本,不利于金融系統穩定。
“高價”貼息存款
“錢‘存進’銀行被挪用,存款賬單卻是假賬單……”近日,某國有行存款丟失事件再一次為“高息存款”敲響警鐘。
在該事件中,銀行員工以為貸款企業做存款貢獻為由,并承諾高收益,吸引儲戶存款。而真實的情況是銀行員工偽造大額存單用于替換客戶的真實存單,錢并沒有存進銀行。
上述涉事國有行方面表示,目前司法認定該事件屬于員工個人犯罪行為,不屬于職務侵占行為;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誘,通過非正規程序操作,導致資金損失。
近年來,“存款丟失”事件時有爆出,其共同點是銀行員工與中介人員合謀,將存款資金挪用,用途包括違規給企業發放貸款、轉入個人賬戶等。
一位國有行人士坦言,這類存款丟失事件大多因為“貼息存款”,嚴格來說是線下操作的一種,根源在于月底沖擊存款的考核,主要針對資金掮客、VIP客戶等。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指出,上述事件暴露出銀行在競爭與業績壓力之下的內控缺失所造成的經營風險問題。他認為,“買存款”的根本原因是銀行自身的競爭與業績壓力所造成的不規范操作。
所謂“貼息存款”,是指一些銀行員工為了完成攬儲任務,除了支付銀行公布的利息之外,還會補貼一部分利息吸引儲戶存錢。在實際操作中,資金掮客有相對穩定的客戶源,成為銀行和儲戶間的中介。
“由于個別小銀行缺少合格的、形成規模的客戶群,只能通過‘買存款’做大負債規模。相比之下,大銀行此類行為比較少見。”某城商行人士坦言。《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為完成銀行的攬儲指標,部分銀行員工運用貼息存款方式向資金掮客“買存款”。對銀行員工而言,完成攬儲任務獲得一定的內部獎勵,儲戶能得到額外貼息,資金掮客賺取一部分傭金,這種合作模式看似“三方獲利”。
從具體操作來看,前述“陽光存款”即銀行出錢來補貼存款人,存款是真實的存在;而“非陽光存款”則是存款在銀行里,但是銀行不入賬,而是將資金挪用給借款人。這其中,資金掮客負責牽線搭橋,引導“金主”將錢借給需要短期存款的銀行,交易達成后,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
據了解,“非陽光存款”是掮客和銀行勾結起來的非法業務,以高息引誘“金主”,利用銀行存款辦理的一些漏洞和所謂的“口子”,讓資金在銀行賬外循環流轉。“‘陽光存款’基本是沒有風險的,可以通過網銀和柜臺查詢到,而‘非陽光存款’風險很大。”上述城商行人士表示。
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徐曉明律師向記者分析:“貼息存款已經成為極個別銀行員工或不法人員實施犯罪的手段,極易引發貸款詐騙、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刑事犯罪。對儲戶而言,由于貼息存款存在違規操作可能,因此儲戶的存款安全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并且,由于貼息存款可能是銀行員工的個人違規行為或犯罪行為,也導致儲戶向銀行追責的法律難度加大。”
一位銀行業分析人士表示:“購買存款產品都是通過銀行正規的流程,客戶買入后在網點通兌,隨時提取就可以。但多出來的返利銀行會向資金掮客打包,由掮客再分給客戶,這個方式依舊存在變相價格戰的問題,也是不合規的。”
“超過公示利率以上的貼息存款是違規的。盡管監管機構已經明令禁止各種形式的存款中介,但由于銀行本身的KPI考核和日益高漲的指標,使得這種中介有存在的空間,并且逐漸形成了比較明確的分工和利益鏈條。”資深金融監管政策專家周毅欽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
那么,對儲戶而言,如何規避“高息存款”陷阱?金融觀察評論家莫開偉建議,投資者應對銀行推出的“貼息存款”保持足夠戒備,不要以為在銀行營業大廳、有銀行員工辦理存款,就信以為真,對披著“合法外衣”的銀行員工實施金融詐騙活動就喪失自制力;同時要加強金融政策研究和學習,掌握銀行主要存款種類,遇到不了解的金融產品應向當地銀行監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咨詢后再做投資決定。
規范存款競爭
“如果攬儲無序競爭的話,存款的利率就會特別高。比較差的銀行、經營不好的銀行拉不到存款,就會利用高利率誘惑老百姓存款,這樣就會把存款利率帶高,別的銀行不得不跟上,整個銀行存款秩序或者存款的利率水平會被比較差的銀行引領,所以存款的秩序很重要。”央行副行長劉國強此前公開表示。
針對高息攬儲行為,近年來監管頻頻出招。在規范智能存款、互聯網存款、異地存款、結構性存款之后,據相關報道,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對商業銀行吸收協議存款亦提出要求,重申了開辦對象僅限保險公司、全國社保基金、省級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開辦協議存款。
莫開偉曾撰文指出,從貼息存款發生存款失蹤案看,大都是不具備條件的貸款企業為騙取儲戶資金而產生,而銀行部分“內鬼”利用內控漏洞,積極配合企業詐騙儲戶資金,既導致儲戶資金被騙受損,又為企業和銀行員工共同作案提供了契機,滋生了大量違法犯罪案件。并且貼息存款資金失蹤,銀行無論如何都難脫干系,不僅加大了銀行賠償的法律責任風險,更加大了經營聲譽風險,嚴重損害了銀行社會形象。
記者注意到,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持續深入做好銀行機構“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有關工作的通知》也提到,有銀行開始行動,將此前發售的支取靈活、客戶資金歸集便捷、收益較高的部分產品進行了調整,停止新客簽約,嚴防資金掮客亂象。
就目前存款市場存在的問題,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行長徐諾金建議,加強存款利率定價自律管理和監管協調。一方面,加強存款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建設。利率市場化推進過程中,考慮到存款屬于公共品,與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息息相關,在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有必要繼續發揮存款基準利率在整個利率體系中的“壓艙石”作用,并強化行業自律管理,對存款市場進行引導和指導,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同時,強化金融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推動形成金融監管與行業自律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的管理格局,共同維護存款市場競爭秩序。
在光大證券分析師王一峰看來,在銀行體系資產端定價不斷下行的態勢下,控制銀行體系負債成本有利于防范無序競爭,穩定銀行業凈息差,從而穩定金融體系。
值得一提的是,從2021下半年開始,央行連續通過全面降準、定向降息、全面降息等多項貨幣政策工具,為市場注入流動性。相較于公開市場操作,降準的流動性傳導效率較高,有效降低了商業銀行負債成本壓力。惠譽博華相關報告指出,受益于以存款為主導的負債結構,國有銀行及農村商業銀行的負債成本下降程度高于其他類型銀行。
王一峰預計,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加強負債成本管控仍是促進銀行讓利實體經濟和防范金融風險的結合點。負債成本控制方式將視資產端定價趨勢而定,大概率將繼續出臺各種政策進行負債成本管理。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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