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王姝)昨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于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指出,審計發現91.4億元資金未收繳入庫。
其中包括國家發改委委托所屬企業管理的20年前已取消的國家轎車零部件橫向配套基金本金和清收款(含資產)10.26億元,此外,還有財政部參股的創業投資基金收益1.38億元;財政部同意農業銀行從受托處置資產收入中留用的委托手續費和超收獎勵79.52億元,電網經營企業從農網還貸資金收入中留用的手續費2400萬元,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查處
112起案件系“串案”“窩案”
報告指出,通過審計共發現并移送涉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這些案件主要發生在行政管理權或審批權集中、掌握重要國有資產資源的部門和單位”。
314起案件呈現群體性腐敗突出、“代理”作案新特征。112起(占35.7%)是“串案”、“窩案”,涉及760多人,其中31起案件有主犯的近親屬參與;作案手段隱蔽,80多起發生在股權轉讓、招投標、資格申請、投融資等業務中,一些涉案人有意培植利益關聯方“代理”作案,如將原可按正常程序開展的行政審批等事項,指定中介方介入協助,從中介方獲得利益回流。
而且,314起案件還透視出權錢交易收益遠期化新變化,如有的在位時只“幫忙”不收禮,待離職后再兌現,有的將部分違法所得投入公益事業樹立“道德”形象,或謀求政治地位。
整改
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3900多億
報告指出,去年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國務院召開專門會議部署整改,整改后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等3900多億元,糾正違規征地用地50多萬畝,制定完善制度1900多項;審計署發現的175起涉嫌違法違紀案件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后,已有1200多人被依法依紀處理。
變化
報告多處點名“曝光”違規單位
對比過去兩年的審計報告,昨日的報告字數最多,達13268字,較前年多出近2000字。梳理發現,除了中央單位部門,對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的違規情形,此前各年度報告很少點名通報,但昨日的報告,通報問題時多處點名通報“舉例說明”。
例如審計發現,“一些地方政府自行出臺招商引資財稅優惠政策,部分財政資金投向不符合相關規定”,報告舉例:遼寧省和大連市向大連海昌集團有限公司和銳陽(大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撥付的支持并購海外科技型企業補貼2.68億元,實際用于收購法國的14個葡萄酒莊園。
“點名通報,更能發揮審計的震懾作用,督促整改”,審計署特約審計員、湖北審計局副局長葉青對新京報記者說,昨日的報告字數增多,一方面原因就在于大量實名通報的違規實例。
葉青認為,本月初至昨日,審計署已接連發出了對11家央企的審計報告、對3個金融機構的審計報告,“2003年、2004年曾有一次審計風暴,引發國內外關注。在十八大后反腐全面提速的大背景下,今年則相當于一次審計颶風”。
■ 焦點
審計1 中央財政
證監保監預算超標安排福利
中央財政管理審計結果顯示,批復的部門預算中個別事項不合規,如批復的證監會[微博]、保監會、社保基金會部門預算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4%安排職工福利費,超過中央在京部門標準;資金分配中超范圍、超標準,如國家發改委在“重點節能工程”專項中,超范圍安排地方發展改革等部門車輛購置補助2.18億元。
此外,資金申報中虛報冒領,“成品油價格補助”等6個專項資金有18.59億元被騙取套取。
其騙取套取專項資金的手段,除了虛構項目、偽造資料,公職人員與“外人”內外勾結,報告特意提到,一些主管部門和工作人員出于地方或部門利益,審核把關不嚴,有的甚至默許弄虛作假行為,如濱州、新泰、寧陽的交通運輸局默許當地3家公共汽車公司虛報車輛和運營里程,2010年至2013年騙取成品油價格補助1.06億元。
報告還提到了社保基金會投資管理的審計結果:“社保基金自營指數化投資出現虧損,信托貸款和協議存款業務中存在中間人借機牟利問題。同時,2009年以來,社保基金會未按規定對所持6只股票計提減值準備,致使當期收益虛增103.02億元”。
審計2 政府性債務
9省8.21億逾期未還
去年年中,審計署啟動了全國各級政府的政府性債務審計,審計結果此前已發布,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88.65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9256.49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66504.56億元。
報告指出,上述審計后,審計署跟蹤審計了中央政府性債務制度建設情況,以及2013年6月底以來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變化情況。
跟蹤審計結果表明,審計的9個省本級和9個市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增長3.79%,比2013年前6個月平均增速下降7個百分點。
但跟蹤審計發現,省本級債務借新還舊數額較大,2013年6月底至今年3月底,9個省本級為償還到期債務舉借新債579.31億元,但仍有8.21億元逾期未還。
而且,個別地方債務舉借和使用不規范,2013年6月底以來,4個市本級違規由政府擔保或不合規抵押融資157億元,違反合同約定將108.62億元債務資金用于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或其他項目建設等。此外,4個省市本級還通過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私募債等新方式舉債69億元。
審計3 國有金融機構
千億貸款投向國家禁入領域
報告通報了對工商銀行等8家銀行和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金融機構的審計結果。
跟蹤審計8家銀行貸款投放情況發現,有3749.88億元貸款通過同業合作、基金理財等類信貸業務,投向國家限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及房地產企業。還有的企業通過貸款“空轉”套利,抽查25家黃金加工企業2012年以來虛構貿易背景,進行跨境、跨幣種循環滾動貸款累計944億元,套取匯差和利差9億多元。
審計同時發現違規經營問題仍較突出,如3家金融機構違規放貸或辦理票據業務、掩蓋不良貸款等問題183.34億元;虛增中間業務收入、賬外存放資金等財務違規問題34.98億元;12個形成損失或面臨損失風險的境外投資項目存在管理人員失察、投后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此外,審計還發現涉嫌利用互聯網金融等進行非法集資、網絡詐騙案件11起,涉及金額800多億元。
針對上述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制定完善制度及工作流程211項,整改違規問題金額200.89億元,處理844人次。
審計4 國有企業
7央企超發福利11億
對中國煙草總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等11戶央企的審計結果表明,7戶企業違規超提或超發工資、住房公積金和福利費等11.61億元。
審計還發現,由于重大事項決策不規范,違反“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缺乏可行性研究論證以及決策內容不符合規定等,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134.68億元。報告舉例稱,“如在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油氣開發、并購重組、國有資產處置等過程中,一些企業管理人員濫用職權、違規決策,甚至與民營企業或個人串通牟取私利,嚴重損害國有權益”。
此外,11戶企業2012年收入、利潤和資產不實金額分別為73.37億元、56.67億元和88.44億元;2460項大宗物資采購和781個工程建設項目沒有公開招標,涉及金額1120億元。
對于上述問題,相關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194項,補繳稅款和挽回損失34.74億元,并處理了190名責任人員。
本組稿件/新京報記者 王姝
(原標題:審計署:91.4億資金未收繳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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