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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 > 產經 > 達能董事秦鵬被疑漏稅超千萬 > 正文
新浪財經訊 上周三沈陽一家法院審理沈陽娃哈哈小股東起訴達能方董事秦鵬一案,達能集團今天通過新浪財經發表聲明(全文)首次做出回應:“對判決結果感到非常遺憾, 并將依法上訴。”達能認為“這一判決存在原則性和根本性的錯誤”。
據知情人士透露,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三的判決,已下令法國達能集團向其中國合資企業委派的一位董事停止其在合資企業中的職務,合資企業董事秦鵬還被責令向沈陽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支付共計人民幣40萬元,以彌補該合資企業的損失。據該判決書顯示,秦鵬在擔任沈陽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董事期間還在其他與該合資企業相競爭的公司中擔任董事和董事長。判決稱,秦鵬所擔任的其他職務包括: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董事長和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判決顯示,沈陽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的銷售額、產品價格和市場占有率均下降。這是由于該公司面臨來自樂百氏等公司競爭的結果。判決稱,秦鵬違反了中國的《公司法》。
有媒體報道稱,娃哈哈小股東起訴達能方董事一案的判決,是繼達能董事嘉柯霖違背“競業禁止”敗訴后,達能另一董事秦鵬也陷入同樣尷尬境地。這也是達能、娃哈哈新近重啟訴訟后爆出的第一宗訴訟判決。
根據中國法律,秦鵬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以在30天內提出上訴。
達能稱一審判決除存在原則性和根本性的錯誤之外,“也注意到在判決書中對本案事實的認定和法律的適用上,均存在多處明顯的錯誤。達能方將在上訴過程中,要求逐一更正。”除了表示將依法上訴外,達能也沒有忘記對宗慶后的關注,“將密切關注做出上述判決的同一個法庭,將如何針對宗慶后的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做出判決。”(文/王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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