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魚躍醫療涉嫌造假牽出政府采購大案(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0日 11:27 法制日報
“正如魚躍公司與亞奧公司的爭議,國家財政部和法院都認為原告沒有證據進行證明。從客觀方面來說,原告不可能提供特別有效的證據。” 法律賦予了供應商質疑、投訴、行政復議甚至行政訴訟的權利,但同時,該政府采購合同的簽約、履約也在同步進行著。 北京亞奧與魚躍醫療的爭議也是如此:“官司還沒打完,合同就開始執行了。”李永平說。 -相關閱讀- 2008年3月23日,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主任肖國堯透露,中國政府采購規模2007年已突破四千億元人民幣。 伴隨著政府采購規模的逐年增大,相關數字黑洞也十分巨大。 2006年9月,國家審計署公布審計結果顯示,教育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文化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四個部委進行的政府采購活動違規金額高達3.8億元。僅教育部違規采購金額1.45億元。 魚躍醫療投標資質遭六大質疑 法制網記者 廉穎婷 降消項目的標書中明確要求:“所投的國內產品必須提供投標產品3年內的生產和銷售業績。還要求有‘準’字號注冊證,以證明其具備生產投標產品的資質。”胡利生說。 這兩點為魚躍醫療造假被曝埋下了伏筆。北京亞奧因此為魚躍醫療拋出了六大質疑清單。 質疑一:銷售業績 關于魚躍醫療的銷售業績,最為詬病,也是這場官司的起因。 根據魚躍醫療提供的《產品銷售量、銷售額出口證明》顯示:2004年出口各種類型制氧機28000臺。 但在魚躍醫療的招股說明書中,出口數額被描述為:“2004年公司制氧機出口37臺。” 對此,魚躍醫療在澄清說明中稱:出于統計簡便等方面考慮,其提供的制氧機銷售相關數據不僅包括制氧機,還包括氧氣袋、氧氣瓶、氧氣吸入器、相關零部件及其相關產品;而在招股說明書和近三年會計報表附注中,為了準確披露不同種類產品近三年的銷售狀況,將各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單獨統計,其制氧機僅指醫用分子篩制氧機。因此,造成公司向財政部提供的相關數據與招股說明書所披露相關數據發生不一致的情形。 “可見當年魚躍醫療投標提供給財政部的證據是把氧氣袋、氧氣瓶等相關產品冒充制氧機臺數,是嚴重的欺詐造假行為。”胡利生說。 質疑二:產品銷售量證明 在魚躍醫療提供的“產品銷售量、銷售額出口證明”上寫著2002年至2004年出口的制氧機品種為“各型”。 “什么是各型?”李永平解釋,目前國內一般的醫用制氧機分為3升、4升、5升。這叫各型。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