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蔡國華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貪污、挪用公款、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罪一案。對被告人蔡國華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產依法返還、沒收,不足部分繼續追繳,蔡國華的個人財產依法予以沒收。
新浪財經 | 2020-11-06 17:20:26 0
新浪財經 | 2020-11-06 11:29:30 0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 2020-11-06 18:29:21 0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 2020-11-06 18:27:14 0
蔡國華腐敗大案開審:涉案103億 北京上海香港多地擁有天價別墅
《財經》雜志 | 2020-06-09 18:06:0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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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國華被訴受賄11.87億 另涉貪污等三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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