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曹中銘
單次T+0交易,應該設定為交易次數的“單次”,即每一個證券帳戶,在一個交易日內,對于同一只股票,只能實行一次T+0交易。如果在當天買入后賣出又再次買入同一只股票的,禁止其當天賣出。此舉的意義在于,既恢復了T+0交易,給操作失誤的投資者控制風險的機會,又能防止市場投機過度現象的發生,而且還能提升市場活躍度
日前,上交所在回應代表委員涉及科創板的提案與建議時表示,將以問題為導向,從優化“資本供給”和“制度供給”入手推動下一步工作。適時推出做市商制度、研究引入單次T+0交易,保證市場的流動性,從而保證價格發現功能的正常實現。個人以為,單次T+0交易更適合A股市場。
科創板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的“試驗田”,肩負著改革與探路的重任。不同于其他板塊的定位、試點注冊制、更加包容的上市制度、差異化的交易制度等,毫無疑問也會為其他板塊的改革提供參照,積累經驗,像創業板啟動改革,某些方面就吸取了科創板的改革成果。
滬深主板、深市創業板與中小板實行10%的漲跌幅限制,科創板則實行20%的漲跌幅限制。而且,與其他板塊掛牌首日44%的漲跌幅限制不同,科創板新股掛牌前五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科創板差異化的交易制度,無形中放大了投資風險,但即使如此,此前市場呼吁已久的T+0交易模式也沒有在科創板開啟試點。
此次上交所表示要在科創板研究引入T+0交易,也讓投資者看到了A股恢復T+0交易的一絲曙光。事實上,對于T+0交易,A股投資者并不陌生。在A股市場誕生的初期,實行的即是T+0交易。但由于市場投機過度,也為了市場的穩定,監管部門決定自1995年1月1日開始實行T+1交易制度,并一直延續至今。
客觀上,在A股誕生之初,T+0交易并不適合其時的市場。其時無論是制度建設、市場監管,還是投資者保護等方面,本質上都存在較大的缺陷或短板。實行T+0交易制度,既不利于保護處于弱勢的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也不利于資本市場的穩定與長治久安。
而近些年來,關于恢復T+0交易的聲音不絕于耳,有代表委員就連續多次遞交了恢復T+0交易的提案。而且,在今年4月7日召開的金融委第二十五次會議上,也提出要“提升市場活躍度”,而恢復T+0交易,無疑是提升市場活躍度的重要方式。
個人以為,恢復T+0交易,可產生兩方面的積極效果。一是有利于投資者及時止損。滬深股市雖然實行10%的漲跌幅制度,但個中的風險仍然不小,比如個股從漲停到跌停即是如此。T+0交易模式下,投資者因判斷失誤高位買入后,是可以及時進行止損操作的,但在T+0交易模式下,只能眼睜睜看著股價繼續下跌,而不能采取任何的補救措施。因此,可以說是制度缺陷放大了投資風險。
二是在股指期貨推出后,A股仍然實行T+1交易模式,對A股投資者也難言公平。期指實行T+0交易模式,而A股實行T+0交易模式。T+0交易制度下,期指投資者可重復多次交易,但A股投資者則受到限制。而且,由于期指的高門檻,絕大多數中小投資者并不能通過期指對沖風險,T+1交易模式又無法及時止損,這同樣產生了不公平。
上交所表示研究在科創板引入單次T+0交易,個人以為是值得肯定的。當然,需要厘清的是,單次T+0交易中的“單次”,其內涵到底是什么?是交易次數的“單次”?還是交易金額上的“單次”?如果是交易金額的“單次”,在A股市場全面鋪開后,由于資金量小,對于中小投資者無疑是不公平的。比如資金量大的投資者可利用資金優勢多次進行T+0交易,對同一只股票亦是如此,而資金量小的投資者則不具備這一條件。
個人以為,單次T+0交易,應該設定為交易次數的“單次”,即每一個證券帳戶,在一個交易日內,對于同一只股票,只能實行一次T+0交易。如果在當天買入后賣出又再次買入同一只股票的,禁止其當天賣出。此舉的意義在于,既恢復了T+0交易,給操作失誤的投資者控制風險的機會,又能防止市場投機過度現象的發生,而且還能提升市場活躍度,可謂是一舉多得。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財經撰稿人 在三大證券報等多家媒體發表文章數百篇)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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