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皮海洲
董明珠之所以還能理直氣壯地聲稱“寶能傷害過格力”,這是建立在A股市場不成熟基礎上的。畢竟在境外成熟的市場里,擁有話語權的是資本的力量而不是行政的力量。A股市場要走向成熟,也需要“董明珠們”走向成熟。
4月8日,萬科獨董、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研究員劉姝威以一篇炮轟寶能的文章《寶能的“顏色革命”》而在當天成功刷屏。作為話題女王的董明珠似乎不甘人后,當天在到達博鰲并接受有關記者采訪時表示:“寶能傷害過格力”。雖然董明珠并沒有象劉姝威一樣炮轟寶能,但一句“傷害”足見寶能在董明珠心中留下了陰影。
其實,“傷害”一說有些夸大其詞,這其中更多的還是董明珠的一種“敏感”或“恐怕”。董明珠是把自己的“敏感”與“恐怕”當成了“傷害”。實際上,董明珠所說的“傷害”并不存在,至少沒有成為一種客觀事實。
董明珠所說的“傷害”無非是指2016年11月下旬時寶能對格力電器的增持。當時寶能控股的前海人壽大舉買進格力電器股票,持股比例達到4.13%,成為當時格力電器的第三大股東。基于之前“萬寶之爭”在市場上造成的影響,董明珠因此“敏感”起來,認為寶能的增持“傷害”到了格力。
但董明珠所說的“傷害”更多的只是董明珠的心理感受而已。實際上,從格力的投資者來說,寶能對格力電器股票的增持,帶給市場的是正面效應,是格力股價的上漲。因此,寶能增持格力電器股票,是沒有給格力電器的投資者帶來傷害的。而且從格力電器的經營管理來看,雖然寶能當時是格力的第三大股東,但寶能并沒有染指格力的經營管理。并且直到現在,截止去年三季報,寶能持有格力的股票一股未賣,是格力電器的第四大股東,但寶能只是做一個財務投資者,并沒有過問格力電器的經營管理。因此,所謂“寶能傷害過格力”的說法其實是不成立的。
當然,基于“萬寶之爭”帶來的影響,董明珠對此“敏感”一點并不是壞事,甚至感到“恐懼”也是正常的,但卻不能將此當成是“傷害”。畢竟格力電器是一家上市公司,投資者有權力從股市上買進格力電器的股票,包括寶能從二級市場買進格力電器股票的行為,也是合法的。進一步說,如果寶能繼續買進格力電器的股票,只要依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那么,即便寶能持有格力電器5%甚至10%或者持有更多的格力電器股票,這仍然是合法的,這種合法的買進股票的行為,不能稱為是“傷害”。
不過,作為董明珠來說,對寶能的增持感到“敏感”甚至“恐懼”是正常的,但這更需要從其自身找原因。董明珠為什么稱寶能的增持是“傷害”,因為格力電器的第一大股東格力集團持股的比例不高,只有18.22%。所以董明珠擔心格力集團第一大股東的位置不保。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那么第一大股東格力集團就應該增持格力電器的股票。一方面是格力集團不進一步增持格力電器的股票,另一方面董明珠又反對寶能增持格力電器的股份,甚至將此稱為是“傷害”,那么這到底是誰“傷害”了誰呢?
進一步說,如果格力電器的股票是不允許包括寶能在內的其他投資者買進的,特別是當寶能買進格力電器股票的時候,就變成了對格力電器的傷害,那么,格力電器又何必要發行股票,又何必要讓格力電器股票公開交易呢?不如干脆私有化,將格力電器的股權牢牢地掌握在格力集團或董明珠的手上。如此一來,不僅寶能傷害不了格力,任何投資者都不可能傷害得了格力。
實際上,像格力集團及董明珠這種做法,在境外市場是絕對行不通的。董明珠之所以還能理直氣壯地聲稱“寶能傷害過格力”,這是建立在A股市場不成熟基礎上的。畢竟在境外成熟的市場里,擁有話語權的是資本的力量而不是行政的力量。A股市場要走向成熟,也需要“董明珠們”走向成熟。
(本文作者介紹:財經評論員,二十年的股市磨練,練就了對股市獨到的眼光與見解,著有《輕輕松松炒股票》一書。)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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