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中國信達研究之聲
作者 | 中國信達研究部 章紀超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健全企業破產機制,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推進企業注銷配套改革,完善企業退出制度。近年來,我國現代企業破產制度建設持續推進,不斷完善,為規范市場主體出清與再生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中,破產重整制度能夠為困境企業提供重獲新生的機會,日益得到廣泛應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公司”)作為經營不良資產的專業金融機構,參與破產重整具備功能優勢,能夠運用豐富的業務手段和金融工具,為困境企業提供專業金融救助,在盤活存量資產和化解金融風險方面大有可為。
一、破產重整成為困境企業重獲新生的重要途徑
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是當前我國企業破產的三種程序。其中,重整體現了破產制度化險和救助的雙重功能,是困境企業以市場化、法治化手段脫困的重要途徑,在風險化解和資源優化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最高人民法院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至2022年間,全國法院審結2801件破產重整案件,幫助3285家企業擺脫困境,共盤活3.4萬億元資產,保住92.3萬名員工的就業崗位;2023年,全國法院審結1485件破產重整、和解案件,幫助762家問題企業通過重整脫困,共盤活8790億元資產,為11.8萬名員工保住就業崗位。
現代企業破產制度的首要目標是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進而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與注重清償功能的破產清算不同,破產重整通過系統的制度設計,為具有拯救價值同時也具備恢復可能性的困境企業開辟了化險脫困、進而重獲新生的途徑,更好地維護了包括債權人在內的各方利益。具體而言,重整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
一是債務重組和危機化解。重整作為破產程序,具備債務清理功能,需要合理解決債務歷史問題,從而依法保障各方權益。同時,只有妥善化解債務危機,才能有效減輕重整企業的負擔,為其后續輕裝上陣恢復經營創造必要條件。因此,推進重整程序往往首先需要各方達成債務重組協議,包括債權債務的認定、調整及受償方案等,以此清理和優化存量債權債務關系,化解重整企業資不抵債困境或流動性危機,實現風險出清目標。
二是資產重組和業務重振。重整的救助功能要通過挖掘重整企業的潛在價值,支持其恢復經營及后續進一步發展來實現。因此,各方需要形成并落實經營恢復方案,通過激活核心資產、注入優質資產、剝離低效無效資產、調整生產經營、改善管理水平等手段,進一步優化重整企業的資產結構和業務布局,幫助其重回健康發展正軌,從而達到起死回生的救助效果。
三是增量投資和權益調整。推進重整程序往往需要增量投資,重整企業可以通過招募重整投資人,引入產業投資人和財務投資人等外部力量,以及協調原股東等關聯方追加投資等方式,尋求資金資源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增量支持。各方需要在重整中形成權益調整方案,以此落實股東責任,合理消化重整成本,同時也為增量投資的進入創造條件。
隨著我國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深化,新舊動能轉換、市場主體出清和資源優化配置的節奏不斷加快。當前,《企業破產法》修訂工作正在推進,破產制度將會得到進一步完善。未來,隨著破產重整制度的運行質效不斷提升,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困境企業選擇通過重整來擺脫危機,尋求重獲新生。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金融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質量服務,要求盤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資源,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因此對金融系統而言,如何打造特色化的產品服務,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業務,更好滿足重整企業的金融需求,從而為重整制度發揮更大作用提供更有力的專業金融支持,將成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命題。
二、參與破產重整是資產公司的職責所在
資產公司作為經營不良資產的專業金融機構,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切實發揮逆周期調節和金融救助功能。早在2016年,人民銀行等八部門就在《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銀發〔2016〕42號)中強調,要“進一步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參與企業破產重組和債務處置中的作用”。2019年,原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銀保監發〔2019〕52號),明確提出資產公司要“拓展與企業結構調整相關的破產重整等投資銀行業務”。2024年,為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金發〔2024〕11號)中再次強調,資產公司要“充分發揮不良資產盤活處置專業優勢,為企業優化資產負債結構等提供專業金融服務”。參與困境企業破產重整,推動其結構調整和風險化解,已經成為當前資產公司重要的職責所在。
對于資產公司而言,破產重整既是重要的業務場景,同時也是重要業務模式之一。破產重整為資產公司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和豐富的業務介入機會,在旺盛的市場需求促進下,資產公司相關產品服務持續創新拓展,涵蓋了多種不良資產業態,在整體業務布局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此外,重整還是資產公司化解風險的有力手段。資產公司通過綜合運用專業金融工具推動破產重整程序,在幫助困境企業脫困的同時,有效推動存量資產盤活和不良資產處置。當前,資產公司積極參與破產重整,充分發揮化解金融風險和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優勢,主要有以下三種業務類型。
一是重整投資。資產公司可以通過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及資產收購處置等方式,單獨或聯合產業投資人等主體共同參與破產重整。債權層面,銀行及其他非銀金融機構往往是困境企業的主要債權人,資產公司可以通過傳統不良資產收購渠道收購不良資產包,獲得困境企業的金融債權。此外,資產公司還可以通過市場化渠道,包括在市場上收購違約或有違約風險的債券等方式,主動收購歸集各類主體對困境企業的存量債權,進而以債權人身份參與破產重整。股權層面,資產公司可以作為重整投資人,通過參與重整企業股本增發等方式進行股權投資,也可以通過債轉股等方式獲得其股權。資產層面,資產公司可以綜合運用收購處置手段,對重整企業剝離轉讓的資產,包括用以抵債的優質資產,靈活開展特殊機遇投資。
二是重整融資。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經債權人會議通過或法院許可,為維持重整企業繼續營業而形成的借款可以被認定為共益債,具有優先于普通破產債權獲得清償的權利。資產公司可以應重整企業或破產管理人的請求,以共益債形式為重整企業提供資金來推進重整程序。資產公司也可以通過過橋融資等形式,直接滿足包括投資人在內的各方資金需求,或由其擔保為重整企業提供流動性支持。此外,資產公司還可以設立和運作不良資產處置基金,單獨或聯合其他機構為困境企業完成破產重整提供資金支持。
三是重整服務。2020年,原銀保監會在《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工作規程》(銀保監發〔2020〕57號)中指出,金融債委會通過破產重整等方式實施債務重組,可以聘請資產公司提供服務。此外,國家發改委《關于推動和保障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依法履職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發改財金規〔2021〕274號)、人民銀行和原銀保監會《關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銀發〔2022〕254號)等文件,還進一步支持資產公司被指定為清算組成員以及擔任破產管理人。實踐中,資產公司依托自身專業優勢,開展類型豐富的輕資產業務,為重整企業提供重整咨詢和管理托管等服務,包括引入產業投資人、設計重組重整方案、清產核資、擔任財務顧問和管理人、受托管理處置機構和資產等。
作為不良資產領域掌握投行手段的專業投資機構,資產公司可以在重整程序的各個環節挖掘業務機會來參與破產重整,注重將投融資業務與專業服務相結合,同時扮演“重整投資人”“程序牽頭人”“專業服務商”等多種角色,通過運用豐富的金融工具箱,充分發揮專業能力,有效整合各類資源,為破產重整相關各方賦能,給重整企業提供綜合解決方案,推動破產重整走向成功。
三、資產公司應更好地發揮功能優勢
破產重整領域參與者多,市場化程度高,資產公司作為不良資產行業“國家隊”和風險化解“主力軍”,深耕市場多年,具備突出的能力和資源優勢。具體而言,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在金融、法律、財務等領域具有強大的人才資源儲備,管理團隊和員工隊伍專業精深、本領復合、經驗豐富、實戰高效,且在長期實踐中,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業務模式和策略方案,能夠提供特色化的專業金融產品和服務,高效助力企業破產重整。
二是綜合實力雄厚,且風險偏好能與破產重整業務相適配,同時還具有良好的市場聲譽和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可以調動整合不良資產“生態圈”資源,為重整企業引入可靠的投資人,同時協調政府、司法機關、金融機構以及上下游企業等各方力量來為重整企業提供全面支持,從而加快恢復市場信心。
三是持牌經營,具有收購和處置不良資產的渠道優勢。多層級組織機構功能完備,內部管理相對規范,在各地設有分支機構,更加接近市場,服務能夠直達一線,形成強大的業務網絡優勢。旗下還有各具資源稟賦和專業特長的機構平臺,通過內部高效的分工協同,能夠發揮“大兵團”作戰優勢,打出業務手段和金融工具“組合牌”,形成強大合力推動困境企業破產重整。
“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狂沙始到金”,當前破產重整領域機會與挑戰并存,市場環境快速變化,市場需求也不斷更新。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資產公司應堅守功能定位,強化能力資源優勢,持續優化破產重整業務模式,完善業務策略,加大投入力度,提升項目質效,致力于當好“問題解決者”“資源整合者”和“價值創造者”,通過參與破產重整,履行好防范化解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的職責使命,在以下五個方面進一步發力。
一是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突出功能性。資產公司作為中央金融企業,要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堅守功能定位,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加強擔當作為,履行職責使命,通過推動重整程序有效化解存量風險,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有效服務國家戰略,自覺當好金融穩定壓艙石,爭取在國家金融安全網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做出更大貢獻。破產重整兼具經濟和社會價值,因此在重整過程中,資產公司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注重職工就業、涉眾債務糾紛等社會問題解決,妥善處理各類矛盾,維護企業品牌聲譽。
二是升級解決方案。資產公司要在金融專長的基礎上加強產業運作能力,不斷更新完善“產業+金融”的綜合性、系統化重整解決方案。在成熟的業務框架下,堅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為重整企業的個性化需求精準提供特色化專業服務。進一步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擴充升級金融工具箱。持續推進不良資產“生態圈”建設,提高協調各方和整合資源能力,為推動破產重整提供全方位支持,以獨特的能力資源稟賦鞏固市場競爭優勢。
三是提升投研能力。資產公司要加強研究力量,加快投研一體化建設,形成研究和業務雙向賦能的良性循環。全面、精準研判宏觀形勢、市場前景、產業趨勢以及重整企業具體情況,尤其要掌握運用宏觀經濟周期、產業發展周期及微觀企業生命周期規律,依托信息優勢和專業判斷,不斷提高業務決策的科學性和項目方案的有效性,特別是要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脈搏,提升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能力,真正做到“資智結合”,進一步彰顯專業力量。
四是深挖市場機會。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來臨,新舊產能轉換加速供給側調整和市場主體出清;資本市場深化改革,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方興未艾;房地產等重點領域風險化解工作持續推進,問題金融機構破產重整案例增加。資產公司要把握市場發展機遇,不斷拓寬能力邊界,創新優化產品服務,擴大“客戶群”,延伸“產業鏈”,勇于、善于、勤于解決破產重整市場涌現的新問題,從而挖掘新機會,滿足新需求。
五是加強風險管理。破產重整牽涉利益面廣、程序復雜、事項繁瑣、對專業要求高、不確定性大,而資產公司參與破產重整往往投入多、期限長、風險大,因此需要有效管控項目風險,做到標的篩選嚴格、盡調全面深入、估值科學合理,扎實做好覆蓋投前、投中和投后的全流程項目管理,前瞻性監測預警風險,夯實擔保保障,留足項目安全墊,加強保全措施,拓寬退出渠道。將內控合規要求深刻嵌入業務,嚴防各環節操作風險。優化業務布局,控制機構風險敞口。持續完善業務策略,提高項目操盤能力,避免發生重整計劃不通過、重整后再次破產、上市公司被退市等問題。(2024年第12期 總第28期)
免責聲明
本報告內容僅代表研究人員個人看法。有關數據、資料或結論,僅反映研究人員判斷,不對任何個人或機構因為閱讀了有關報告而采取的某項行動的任何后果承擔責任。
來源:中國信達
(本文作者介紹:圍繞經濟金融和不良資產領域熱點問題,發布中國信達系統最新研究成果。)
責任編輯:曹睿潼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