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一級巡視員’
文章|《中國金融》2023年第18期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發展數字技術、數字經濟。黨的二十大擘畫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明確提出加快建設數字中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探索完善智慧監管制度規則,大力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努力營造金融數據治理生態圈,守住安全底線,為銀行業保險業邁入數字經濟發展新階段打下堅實基礎。
加強智慧監管能力建設,提高金融監管效能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監管數字化轉型、提升智慧監管能力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習總書記在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指出,要把主動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2019年,習總書記提出要健全及時反映風險波動的信息系統,將所有資金流動都置于監管視野之內。2021年,習總書記要求提高監管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在2023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明確提出金融監管總局要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金融監管總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順應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新形勢,深入研究,有效運用監管科技,充分挖掘監管大數據價值,推動監管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實現智慧監管。
一是強化監管大數據平臺建設應用,輔助決策。隨著我國金融體系市場化程度不斷加深,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進一步加強,傳統監管方式、手段與金融形勢的不適應性愈發突出。穿透式監管是近年提出的新監管理念,是突破傳統監管框架局限、提升監管有效性的關鍵舉措。
金融監管總局建立監管大數據平臺,打通監管數據,融通外部數據,形成內外部信息橫向鏈接。建立金融機構全景視圖,全息畫像金融機構財務指標、風險狀況、輿情信息以及監管評價,強化風險研判。運用圖數據、機器學習、自然語言處理等人工智能技術,建立智能分析模型,從資金流向追蹤、隱形股東識別、企業集團關聯認定、空殼企業判斷、金融同業網絡構建等方面,多維度捕捉金融機構關聯主體風險跡象,為實現穿透式監管提供整體性支撐。
二是實施監管流程再造,促進監管權力規范、透明運行。近年來經濟金融領域“灰犀牛”“黑天鵝”事件頻發,監管部門應對突發性金融風險的挑戰明顯增大。金融監管總局堅持“有風險早預警,有預警早響應”工作基調,建立監管流程引擎,充分開展早期預警,前瞻性采取措施防范風險。
大力推進監管準入、現場檢查、行政處罰等重要監管活動線上化、數字化,統一監管行為,實現監管行為可追溯、可審計,提升監管透明度。優化監管評級信息系統,實施全流程預警響應線上記錄,自動對長期未響應的預警信號發出通報并預警升級,實現“流程推著人走”監督約束效果,壓實預警響應責任。研究運用文本分析等技術,自動化處理信息收集、格式文稿生成,特別是在行政處罰中,快速檢索相關法規和已判案例,提高合規判斷準確性和效率。
三是開展監管數據治理,夯實監管數字化轉型基礎。數據治理的一個主要目標,就是提高數據質量。真實、準確、可用、易用的數據是科學有效監管的前提。金融監管總局高度重視監管數據治理,持續建立制度和政策,融匯形成標準統一、互通互用的監管大數據環境。
印發《商業銀行監管評級辦法》,首次明確監管數據治理為重要評級要素。建設覆蓋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信息系統,將監管數據質量評價與公司治理評估相結合,有效提升金融機構監管數據質量意識。建立監管數據質量專項治理長效機制,將數據真實性列為現場檢查常態化內容。近年來,金融監管總局在現場檢查中,將數據治理和數據質量均作為主要檢查內容。從根本上改革數據采集方式,重構金融機構監管數據信息采集體系,從機構底層業務數據開始,明確指標口徑、技術規范、加工邏輯,建立一套標準統一、覆蓋全面、獲取及時、加工便捷的監管數據信息體系。
監管數字化、智能化轉型關系到未來監管發展的方向和監管能力提升,意義重大、涉及面廣、任務繁巨。金融監管總局將進一步強化智慧監管頂層設計,統籌推進監管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研究推進智慧監管數據平臺建設,構建數字化監管核心載體。實施監管大數據應用工程,提升智能分析應用能力。加大力度培養監管業務、監管數據和監管科技三方面人才隊伍,筑牢人力資源支持。
推進行業數字化轉型,做好數據資產管理
數據作為新一代生產要素,是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基礎。《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
銀行業保險業作為數據密集型行業,如何發揮數據要素的倍增作用是其數字化轉型的關鍵。金融監管總局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強化數據治理理念,廣泛有效配置資源,加大數字科技賦能,主動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重大機遇。
一是加強數字化轉型合規指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指引》,明確數據治理概念,指導金融機構建立數據治理組織架構,形成數據治理戰略,完善數據質量控制機制,加強數據應用,發揮數據價值。
二是積極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加快數字經濟產業布局。印發《關于銀行業保險業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指導金融機構樹立數據是核心資產的經營理念,確立企業級數據管理和數字化應用推動部門,發揮數據體系建設和組織推動作用,實現數據標準對提升數據質量、打通“數據孤島”、釋放數據價值的重要作用。
三是豐富拓展監管方式,對接數據治理要求。印發《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督促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科技賦能,在日常經營中,將監管統計數據納入數據治理范疇,加強源頭數據質量治理。
目前,頭部銀行保險機構已經開展全量數據資產管理工作。摸清數據資產家底,建立數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形成數據質量控制機制,更廣泛開放數據共享,探索數據價值的實現方式。部分大型銀行積極投身數據要素市場建設,通過建立價值指數的形式評估數據價值經濟利益,開展數據資產定價。部分商業銀行積極探索銀行參與數據要素市場新場景、新模式培育,推動數據從自然資源向經濟資產流轉。
同時也看到,部分金融機構對于數字化轉型的認識存在片面性,轉型思路不清晰,尚未做實轉型規劃,數據煙囪林立,數字技術與業務場景兩層皮問題突出。
2023年8月,李強總理在國務院第三次專題學習中指出,要創新數據要素開發利用機制。財政部發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明確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數據資源價值可在資產負債表中體現。金融監管總局將建立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成效評估體系,持續指導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穩妥有序推進數字化轉型,加快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數據資產管理能力,積極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充分發揮金融業海量數據規模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深入挖掘數據資源價值,發揮金融數據在促進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聚焦數據安全,強化數據安全保護
2021年國家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隨后,數據安全相關配套制度逐步建立。《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明確應當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提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具體要求;《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規定(征求意見稿)》推進規范個人信息出境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2022年《數字中國發展報告》顯示,我國數據存儲量龐大,數據資源規模增量顯著。金融機構存儲了大量的交易信息和客戶信息,是數據安全管理的重點行業。金融監管總局高度重視數據安全監管,一體推進行業數字化轉型與數據安全風險防控,把安全貫穿數據治理全過程。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護體系,完善規章制度,加強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劃定監管底線和紅線,強化問責處罰,確保數據安全工作走向縱深。
一是建章立制明確數據安全管理要求。制定監管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和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加強監管數據安全管理,規范行業數據處理活動,推動機構構建數據安全治理體系和覆蓋數據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護機制。
二是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組織相關銀行梳理數據出境場景,研究金融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要素、流程等規范。
三是強化數據安全檢查和排查。2023年初,部署30余家銀行保險機構開展科技現場檢查,將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情景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同時,著重關注外包和外部合作中的數據安全風險,組織銀行保險機構開展全面風險排查,摸清數字生態場景等第三方合作中的網絡和數據安全風險底數,發布風險提示,強化金融機構落實“服務外包、責任不外包”主體意識,切實履行網絡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
數據安全事關公眾利益,事關監管事業,事關黨中央關于金融工作決策部署大局,需要金融機構與監管部門共同努力。金融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數據安全上升到確保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有效性的高度來認識、來把握,落實對數據安全風險實質防范措施,促進數據安全使用與流通。
下一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構建適應新時代金融監管需要的數據治理機制,一體推進金融數據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推動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本文作者介紹:權威、專業、理性、前沿,宣傳金融政策、分析金融運行、報道金融實踐)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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