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陳九霖
國家準備放開三個小孩生育政策后,各方面的建議都接踵而至,但是,我覺得,提出任何建議都必須綜合而全面地考慮,而不能單從一個方面思考。
我本人對于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所提建議就有不同意見。朱律師建議延長生育婦女“產假至三年,使得婦女生育后有足夠的時間照看孩子,直至小孩進入幼兒園等托管機構。”
朱律師還提議:“在這三年期間,女職工享受基本工資,這一部分不能全部讓企業承擔,國家也需負擔一部分。”朱列玉告訴媒體,這一部分可由國家專項財政或社會保險予以支持,讓年輕的媽媽生完孩子后能夠有足夠時間照顧小孩,同時保證收入來源。
因為朱律師的建議是通過公開媒體宣傳的,我也想公開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也算是一家之言吧!也許,我的觀點是錯誤的。
按照朱律師的建議,每生一個孩子就休產假三年,如果有一個婦女的確生育三個孩子,那么,她就要休產假九年!在這種情況下,聘用她的企業不僅要給她基本工資;還要臨時招聘人員替換她的崗位;而且,如果這位生育員工在重要崗位上,比如:上市公司財務總監、重要技術企業的技術總監等,那么,一時不一定找到合適人選,上市公司還要開董事會、做公告。因此,企業承擔成本是一個方面,而另一個方面,企業經營還會受到重大影響。
當下,已有一些企業不愿意聘用女員工。如果國家真的采納朱律師的建議,那么,還會有企業愿意聘用女工嗎?朱列玉的律所會聘用女工嗎?如果沒有企業聘用女工,婦女的生活會不會受到影響呢?她們的家人的生活會不會受到影響呢?職業婦女長期居家帶孩子,婦女的精神生活會不會受到影響呢?
建言獻策要從國家整體大局出發,利國利民,不能嘩眾取寵,為博眼球,所提建議一定要真知灼見,能夠落地。
(本文作者介紹: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北京約瑟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曾擔任兩個世界500強企業副總。)
責任編輯: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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