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
本文作者:尚福林
近日,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CWM50)理事長、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主任、原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出席“中國ESG論壇2021”并發表了題為《金融機構應以ESG責任投資為抓手,促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的演講。
他在演講中論述了以下觀點:
金融機構應以ESG責任投資為抓手,履行社會責任,促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這是新時期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走生態文明建設道路的重要部署。
ESG是一種價值觀念、一種投資策略、一種評價工具,是傳統責任投資理念隨著社會價值取向和經濟治理不斷發展演化的結果,其內涵和外延都得到了豐富拓展。
責任投資的快速發展讓我們看到金融體系對環境、氣候、社會發展的認識越來越深刻,支持經濟社會綠色轉型正逐漸成為一種行動自覺。
新時期,金融業要更加自覺踐行ESG理念,助力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推進三個轉變:由自身利益向社會利益轉變,由短期收益向長期價值轉變,由被動淘汰向主動引領轉變。
以下為演講全文。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這是新時期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走生態文明建設道路的重要部署,對推廣ESG責任投資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近年來,各界關注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問題相對多一些,特別是監管部門在推動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組織架構和運作機制、加強股東股權管理等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這些是廣為大家熟知的。同時,我國金融業近年來在環境、社會責任相關領域也做了大量工作,綠色金融、普惠金融均走在世界前列。金融機構要履行社會責任,貫徹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促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
一、可持續發展理念逐漸深入人心,金融支持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促進經濟環境社會協同發展,已經逐漸成為國內外的共識,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不僅需要謀求經濟增長,還需要確保經濟增長的質量。一方面,當今世界面臨嚴峻的可持續發展的挑戰,氣候變化的影響已經在世界各地顯現。極端惡劣天氣、糧食安全、水資源矛盾越發突出,環境污染嚴重威脅人類生存健康,沒有哪一個國家可以獨善其身。國際社會已經普遍認識到,傳統工業化發展在創造物質財富的同時,也加劇了對自然資源的透支,打破了生態系統的循環平衡。這需要各國攜手共同應對全球性的問題,也是國際組織致力于推進的重要任務。在這個背景下,2000年聯合國公布了《千年發展目標》,2015年提出《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在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相繼提出了具有法律約束效力的《京都議定書》、2015年推出的《巴黎協定》。在金融領域,2003年提出了赤道原則,之后相繼公布了負責任投資原則、可持續保險原則。2019年,全球超過130家銀行共同發起了負責任銀行原則,中國有3家銀行,工商銀行、興業銀行和華夏銀行成為首批簽約行。目前,簽署方的數量已將近200家,涵蓋了全球超過16億客戶的業務,約占全球銀行資產的40%。
在資本市場,有市場機構分析,在全球ETF基金中,根據良好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原則進行投資的產品規模已經超過1000億美元。全球可持續投資聯盟的報告當中指出,全球五個主要市場,歐洲、美國、加拿大、澳洲和日本,可持續投資總額已經超過30萬億美元。歐洲市場融入ESG投資理念的資產規模達到12.35萬億元,占其資產管理總額的48.8%。
另一方面,綠色發展已經成為我國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部分,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創造性地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從實踐到認識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的變化。綠色發展意識顯著增強,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密集出臺,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截止到2019年末“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生態環境領域的九項約束性指標超額完成。在金融領域,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首次提出建立我國的綠色金融體系,“十三五”規劃將綠色金融上升為國家戰略。在本世紀初,深滬交易所先后發布過《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倡導承擔社會責任,服務綠色發展。2012年,銀監會發布了《綠色信貸指引》,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力度。到2019年末,國內21家主要銀行綠色信貸余額11.3萬億,同比增長16.9%,占各項貸款的9.8%。綠色債券市場發行量和存量規模均居全球的前列。綠色金融的環境效益在逐步顯現。
二、進一步提高對ESG責任投資的認識
基于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因素的ESG責任投資理念,是傳統責任投資理念隨社會價值取向和經濟治理不斷發展演化的成果。責任投資的內涵和外延都得到了豐富的拓展,更加系統化,也更具有操作性。
與傳統意義的責任投資概念相比,ESG有三個重要的特征:
一是一種價值觀念。它代表了環境、社會、經濟各領域協調發展的價值理念,其核心是提倡以投資帶動可持續發展,植入公司治理經營策略之中,將環境保護等公共利益引入公司價值體系,進而實現社會價值的整體提升。
二是一種投資策略。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等投入,有助于提升財務表現。ESG責任投資讓金融從業者、投資者從關注傳統的財務指標到綜合衡量社會效益,使兼顧財務和社會收益逐漸成為一種投資取向。
三是一種評價工具。ESG責任投資試圖提供更多維度的投資評價體系和可計量、可比較的評價方式。從全球范圍看,不少國家和國際組織做了嘗試,不過因為各國發展條件和基礎不同,還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普適性的指標體系。即便如此,各國結合自身情況設計ESG評價體系,有助于增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的透明度,更容易接受社會監督。ESG評價標準是在不斷發展、不斷深化的,處于動態變化的過程中。作為一個評價工具,ESG既要有一套國際上共同認可的、可以比較的評價方式和標準,同時,各國根據實際情況也要形成一套具有自己特色的、與時俱進的標準。
責任投資的快速發展也讓我們看到金融體系對環境、氣候、社會發展的認識也越來越深刻,支持經濟社會綠色轉型正逐漸成為一種行動自覺。
一是金融體系需要匹配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與實體經濟共生共榮,只有適應現代經濟發展需要才能實現自身的健康運行。雖然金融機構自身并不是高污染、高排放的主體,但是在經濟運行和達成的社會目標當中,金融具有紐帶和引領作用,通過發揮對資源配置的約束和杠桿功能,有能力影響其他行業和企業經營決策,進而影響經濟發展模式與社會生產方式,改善環境、社會和治理水平。
二是金融體系需要建立公眾信任。金融業是服務業,特別需要與客戶、消費者以及員工構建良好的關系。金融危機讓我們看到金融固有的脆弱性和風險性,以及對經濟的巨大破壞力,金融機構只有獲得廣泛的社會認同,擁有更加堅實的信用基礎,才能生成更強的持續發展動能。開展責任投資對經濟社會發展起到正向引導作用的同時,也是金融機構自身履行社會責任、樹立良好市場形象、提升公眾對金融系統信心和信任的一個重要舉措。
三是金融體系需要防范風險。金融是特殊行業,杠桿高、涉眾性強、風險溢出效應大。高耗能、高污染的生產模式是不可持續的,沒有競爭力的,沒有發展前景的。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看起來規模很大,短期有的收益還不錯,但從長遠看,它的生產效率不高,環保治理成本非常高。給缺乏環境和社會責任的企業提供信貸資金服務,不僅會受到社會質疑和股東的內部壓力,更可能由于客戶企業受到嚴厲的環境治理處罰,造成運營風險上升,最終將反映在信貸質量和投資回報上,影響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前些年,銀行業為了化解產能過剩,對過剩行業的信貸風險做了大量工作。反觀綠色信貸資產質量,整體是比較好的,不良率遠遠低于同期各項貸款的不良水平。支持企業節能減排,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企業發展,符合金融業自身的利益。
三、新時期,金融業要更加自覺地踐行ESG理念,助力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綠色循環低碳是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潮流。2021年,我國正式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在新發展階段,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真正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需要金融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ESG責任投資雖然起源于資本市場,但在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中,這種理念同樣適用于銀行保險的經營決策。金融體系應當以ESG責任投資為抓手,加快推進三個轉變:
一是由自身利益向社會利益轉變。金融業作為集中社會資金多、社會化程度高的特殊行業,有很強的外部效應,應當比一般企業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在發展中兼顧社會屬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的金融業更應該如此。我國金融業不同于西方的最大特點就是我們并非完全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這和公司治理、股東利益最大化并不矛盾。一個單純追求利潤、不顧社會發展、不顧環境發展的企業是不可持續的。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宗旨是為人民服務,要以增進民生福祉為目的。金融業要實現自身發展與促進經濟社會效益的良性互動,這也是不斷強調金融業要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主動減費讓利,助力普惠金融,讓利惠民的意義所在。
二是由短期收益向長期價值轉變。通過破壞環境謀取短期收益,最終危害行業收益和聲譽,是得不償失的。過去有觀點認為,關注社會責任和環保問題是以犧牲投資回報為代價的,如今,這種觀點受到挑戰。有研究顯示,責任投資的指標與公司業績成正相關性,將環保、社會責任等指標納入投資決策,最終有機會獲得更高的和更安全的長期收益。金融業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糾正經營短期行為,避免資源配置扭曲,從長期發展的戰略高度促進提升生產經營的環境績效,降低環境成本。
三是由被動淘汰向主動引領轉變。金融業承擔社會責任,獲取社會認同,關系自身的經濟社會影響和自身的發展。過去先污染、先破壞、后治理的發展模式是不可持續的,這已經是社會的共識。這種發展模式會導致各種矛盾和問題長期積累,傳導到金融領域,最后演變為被動地去化解過剩的產能和處置風險。在新發展階段,金融業應當主動發揮引導作用,運用市場機制和金融杠桿培育新動能,推動產業結構化升級,這也是對接國際規則、提升金融對外開放水平、推動海外投資更好地融入國際金融市場的根本舉措。
本文原發于中國ESG研究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CWM50)于2012年9月16日成立,是一個非官方、非營利性質的學術智庫組織。論壇致力于為關心中國財富管理行業發展的專業人士提供一個高端交流平臺,推動理論、思想、創新和經驗交流,為相關決策與研究機構提供理論與實務經驗參考,進而為財富管理行業的發展提供不竭的思想動力,最終對中國金融體系的優化產生積極影響。)
責任編輯:潘翹楚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