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李湛
10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后文簡稱《方案》),在2019年8月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后文簡稱《意見》)的基礎上,以設立經濟特區40周年為契機,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試點實施方案。我們對此的解讀如下:
第一,多領域賦予更多自主權,為深圳進一步發揮改革開放排頭兵的作用鋪平道路。《方案》對深圳綜合授權改革試點的賦權基本上是全方位的,在賦予更多省級管理權限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對要素市場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統籌利用城市空間等重要領域的賦權改革措施。《方案》提到,依法依規賦予深圳更多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按程序賦予省級電視劇審查等管理權限,按程序賦予深圳占用林地省級審核權限,按程序賦予深圳在干部和機構管理、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等方面更大自主權,探索擴大在深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等。從實質上來看,《方案》落地后,深圳的行政管理權限與直轄市相當,不排除未來深圳由經濟特區升級為直轄市的可能性。深圳行政管理權限的增加,有利于深圳在改革試點政策上的創新,以及掃平制度上的多種阻礙。
第二,土地制度方面增加土地供給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穩定深圳的地價和房價。《方案》主要提到了三種方式增加深圳和鄰深片區的土地供給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委托深圳市政府批準。深圳的土地資源一直就比較緊缺,不適合發展農業,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是非常合理的,可以集中資源發展深圳的優勢產業。二是盤活利用存量工業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實行二三產業混合用地。盤活存量工業用地和建設用地,可以促進將閑置的工業廠房和商業寫字樓轉為住宅用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實行二三產業混合用地,可以打破地塊用途的限制,一棟樓可以同時設立工廠和寫字樓,提高建筑的容積率。三是深化深汕特別合作區等區域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深汕特別合作區有468.3平方公里,農業用地占比超過60%,深化深汕特別合作區等區域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進一步提高深圳和鄰深片區的土地供給。
根據深圳“十三五”規劃要求,到2020年深圳工業用地不低于30%,生態用地不低于50%。目前,深圳住宅用地的比例大約在18%,遠低于全國平均的33%,以及國際上40%以上的水平。考慮到深圳流動人口約為2000萬人,常住人口1300多萬人,住宅長期處于供不應求的局面,導致深圳房價持續上漲。根據中國房價行情網的數據顯示,2020年9月深圳的房價均價達到約7.6萬/平方米,是上海5.8萬/平方米的1.3倍,是北京6.4萬/平方米的1.18倍。增加深圳的土地供給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緩解深圳過快上漲的房價和地價,避免資源集中流向房地產。
第三,對深圳在資本市場領域的市場化、國際化和對外開放的措施更多,賦予了深圳在科創中心之外的更多定位。2019年8月的《意見》更多的是將深圳定位為科創中心,在資本市場和金融領域的筆墨較少。這次的《方案》與《意見》相比,對資本市場的相關內容明顯增加。《方案》提到,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CDR);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優化私募基金市場準入環境;探索優化創業投資企業市場準入和發展環境;依法依規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在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深圳下屬機構的基礎上成立金融科技創新平臺;支持開展數字人民幣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推動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應用和國際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在深境內企業赴境外上市融資;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支持深圳在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方面先行先試,推動完善外匯管理體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在深圳依法發起設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在深圳依法合規獲取支付業務許可證;推動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金融規則體系。考慮到香港近幾年的亂象以及美國取消香港特殊關稅區的待遇,深圳在承接香港部分金融功能中的作用更加突出,這對于深圳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重要利好,同時也有利于為深圳的科創企業匹配更豐富的融資渠道。
第四,首次提到深圳要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率先完善數據產權制度,有利于對數據資源的定價和交易,這在國際上還未出現先例;探索數據產權保護和利用新機制,有利于保護以輕資產為主的新經濟企業,以及對國際相關制裁的正當法律反制。今年以來,美國陸續對中國的抖音、wechat進行制裁,以及近期有傳言稱美國將要對螞蟻集團和騰訊控股有限公司進行制裁,所用的理由基本上是威脅美國國家安全。對于這些互聯網公司而言,數據資源是其核心競爭力,如何保護數據產權的合法性和可交易性,是面對這類制裁時所需要考慮的核心問題。
第五,促進補齊深圳在民生和社會保障領域的短板。《方案》提到,探索擴大在深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前提下,支持深圳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賦予深圳對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設立和撤銷權限;支持在深圳開展國際前沿藥品臨床應用;探索完善醫療服務跨境銜接,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醫學人才培養、醫院評審認證標準體系;支持建設全新機制的醫學科學院;探索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新機制,加快構建以促進健康為導向的創新型醫保制度。深圳在教育和醫療資源方面一直面臨優質服務較為稀缺的問題,《方案》的出臺有利于深圳提升公共服務的質量,以及促進深圳教育和醫療機構的國際化水平。
本文原發于《財新》
(本文作者介紹:中山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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