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馬光遠
馬光遠表示,當當狗血劇情提醒很多人,創立公司時就應該設置離婚條款。
(本文作者介紹:獨立經濟學家,經濟學博士,產業經濟學博士后。現任民建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評論員。)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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