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肖颯
近期,近來數字藏品NFT行業常常被屬地“處非辦”約談,創業者如同熱鍋上的螞蟻,焦急懵懂,不知如何面對。我們認為,遇到約談須從容面對,逃避和故意遮掩反而會引起誤會,我們提供幾個真實高效回應的方法論,僅供參考。
01
處非辦約談的法律和文件依據
本輪約談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印發【2021】237號(俗稱924文件),但請注意雖然業界是今年9月24日才廣泛知道這個文件,但文件的實際生效日期為2021年9月15日。也就是說,自今年9月15日之后,文件里規定的違法行為即可確認在中國境內法律項下的違法性。
同時,2017年9月七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俗稱94公告)繼續發揮作用,國內類ICO活動持續定性為違法。
法律和國務院令層面,有《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和《刑法》,其中洗錢類犯罪、非法集資類犯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以及非法經營罪都是“紅線”。
02
本輪約談,不是個別約談,帶有一定的普遍性
各地處非專班,都有自己獲取信息的渠道,其中朝陽群眾就不贅述,主要的信息源自網絡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一般而言,有宣發的NFT項目更容易被約談。還在準備期的業務,目前并未被約談。
各地采取的方式不一樣,但“力度把握”相似,南方一些省市采取的是屬地民警上門宣讀924文件的辦法,先了解項目情況和實控人情況,然后進行普法教育;北方一些省市采取的辦法是屬地金融辦聯合其他執法部門組成專班,先了解業務情況和實控人情況,再了解股東情況,采取穿透式監管的思路,查的較細。但,對比P2P網貸行業的約談,本次NFT約談更像是一個摸底和基礎普法。
03
回應的原則和方法論
(1)如實回答,實事求是。這是我國執法部門對于相對人的基本要求,不要突破底線,講謊話會被揭穿。
(2)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不要將傳聞和臆想當做事實。我們司法實踐里,最忌諱的是“傳聞證據”,聽來的事,不可信。
(3)對于數字藏品行業,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只要不進行違法炒作,不引起經濟和社會秩序的損害,數字藏品NFT是被我國法律所容忍的,并非非法或灰色,與虛擬幣行業有“定性”差異。
(4)將自家產品與大廠的產品進行對比,切勿與國外炒作平臺合作,也不要侵害中國居民的財產權。
(5)關于二手轉讓,盡量不要開啟轉贈功能,如已有轉贈,需降低炒作的可能性,并在專業法律人士的指導下根據法律政策的變化而更迭。
(6)凡是讓你簽字的文件,務必看清楚具體內容。基于創業者普遍是工科男,沒經歷過法律追究,我們提供一個思路,在簽署文件或筆錄時,務必看清楚文件的抬頭判斷性質,然后大聲念出問題和自己的回答,防止過度緊張影響判斷,必要時可要求工作人員提供工牌。
(7)執法記錄儀會同步錄音錄像。對你自己講出的話要負責,現在約談為制約雙方,會開執法記錄儀將整個約談過程錄制下來。因此,不要信口開河,口若懸河,要如履薄冰,謹言慎行。
04
寫在最后
從事創新行業,不免會被現有監管體系和法律體系質疑,這些都是正常的。把握兩點:一是不要妄自菲薄,有被害妄想,要知道自己產品的基礎法律關系是清晰的;二是不要輕視,摸底往往就是為了發現問題,打早打小,切勿因為不當言辭誤導他人,引發法律風險。
也有朋友詢問是否要頻繁遷址,其實凡事有利有弊,逃避不是最終解決方案。既然要創造新的產品和商業邏輯,這就是你戴上王冠時應當承受的重量。
(本文作者介紹: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兼任北京市網貸協會法律顧問,主要從事互聯網金融法律工作。)
責任編輯:于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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