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夏心愉
在進入探討之前,作為背景,敬請大家可以先閱讀這篇:《理財子公司的“不可能三角”》。監管的期冀,母行的訴求(包括各分行對于表外擴張的路徑依賴),加上理財子公司本身追求的發展邏輯,三者往三個方向拉,形成了這種“不可能三角”:
- 一端是監管要求:剝離影子銀行包袱、推陳出新;
- 一端是母行期許:協同和承接母行“推薦”的資產,協助母行及其分行形成業務突破,做大資產負債;
- 一端是作為理財子自身的建設訴求:建起真正的投資顧問和財富管理能力。
接or不接?
有了以上這個背景鋪墊,大家就不難理解下文中我這位理財子公司朋友的為難了
他說他的面前,擺著一批批的資產,都是分行推薦過來的,而且很多還是已經過了分行信審、甚至過了總行信審的,被“保薦”的、被拍胸脯說“優質”的資產。他問我,接是不接?
上海話說“被頂在杠頭上”,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接吧?權責、流程、合規關系到底怎么厘清?難道真要理財子自己都正兒八經再去審一遍風險?還是只是象征性過過流程?這總行都拍過胸脯的資產,理財子能審出否決意見么?
這根媽都法律主體分家了,還老這么聽媽和分行兄弟的話,耽誤了自己市場化、獨立性的發展進度,好像也不是長久之計。
不接吧?別的大道理就不說了,光看理財子高管的晉升任免路徑,好像就由不得誰采取對抗策略了吧。
于是“愉見財經”這位理財子公司的朋友,就在一場場太極中,與分行們吞吞吐吐、扭扭捏捏地繼續“合作”著。
可過程中,市場競爭早就一日千里,機不再來。
其實,這位朋友的焦慮,也可以被概括為,對銀行理財子定位,究竟是更偏于做“服務于母行的功能性子公司”,還是更偏于做“保持相當程度獨立性的投資機構”。
五分之一?
如果總要接一些,那么下一個問題就是探討:接多少。
據朋友說,他觀察到一個現象,有兩三家他們可參考的股份行同業,都出現了一個類似的比例:五分之一。
據Z銀行半年報,截至半年末該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資產余額2.64萬億元,其中符合資管新規導向的理財產品余額2.13萬億,剩下大概約五分之一,是要“壓退和改造的老產品”。
巧合的是,另有A和B銀行,這個數字也剛巧是在五分之一左右。
當然我們在外界是看不清,這“五分之一”里頭有多少是承接了母行/分行“推薦”過來的資產,但肯定不會少吧,這正是理財子需要協同的部分。
母行費了老鼻子勁兒塞資產到理財子,肯定不會只是為了節約一下風險資本那么簡單。“愉見財經”聽業內說,更多時候他們是在下一盤大棋,解決了銀行“暫時不方便”的問題,例如要盤活“投貸聯動”等諸多綜合業務,依靠理財子爭取高精尖、特別是資本市場的客戶。
在這盤棋里,銀行甚至會提前較長時間鎖定交易價格,即便即期虧損,也可以在“算大賬”和“算行內綜合收益”的基礎上受益。
最后,為了辯證看待問題,再補充說一嘴,我們也不用把協同母行都看作是一件費思忖的事兒,你媽永遠是你媽,這里頭還是有很多驚喜大禮包的。
“愉見財經”也聽說過另一個同樣來自理財子公司人士的看問題角度。他認為:一來,依托于母行推薦,相當于躺在母行積累了多年看各類企業風險的投行部精銳部隊肩膀上吃飯,否則在當前的起步時期,靠理財子現在的薪資待遇吸引來的人才,怎么能和基金、券商平起平坐地拼投研、拼資產管理?
二來,既然有母行“保薦”,那真出了問題,料母行總也會暗中送援手的吧,這樣一來壓力反而沒有那么大。
出了風險咋整?
出了風險咋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最教科書式的答案肯定是“自己的風險自己擔”或“誰審批誰擔責”。但正如上面那名銀行人士的路徑依賴,又肯定會覺得,既然是母行“推薦”的,到時候“媽”肯定會管的。
這是一個沒有前經驗可循的問題,眼下市場上完全沒有可以依據處置的“承接”案例可供參考。說穿了,其實就是個“破剛兌”老問題。
監管指導著銀行資管母子分了家,不就是為了做好風險隔離嘛?
但銀行誰敢先破個剛兌試試水?監管這邊拿著大刀守著,客戶那邊拿著放大鏡盯著。是,破剛兌大門是已經開了,但沒人先出來啊,因為很多人在猜,先出來那個,弄不好是要被踩踏成為犧牲品的,以后市場還怎么做?
回想2014年以前的資金池草莽年代,咱“媽”還是相當硬氣的,一拍胸脯啥都給你搞定。當然彼時那都是一家親,自然沒有什么母行子公司。
“愉見財經”聽業內說,最絕的,甚至就從自營資金池里面通過excel單獨做個賬本,指定這筆資產就是銀行理財了,萬一出了風險,舊池子用表內貸款承接,一千億說倒也能倒過來的。
不過從“三三四十”、到資管新規、再到理財子陸續批籌設立,監管層下狠決心要解決上述影子銀行風險。監管管著“媽”,“媽”也得認真執行。
所以時過境遷。對于承接來的資產,我那理財子朋友說,母行雖然也暗示了到時候有問題總會給你想辦法解決,但能擺在明面上的話,只剩兩個字:審慎;再加一句:要對市場要有敬畏之心!
嗯,好標準的答案啊……
N型回路誰擔險?
接下去再看看有沒有別家的作業可以抄抄,于是股份行們都想到了去課代表Z家看看。
行,“愉見財經”就跟著去Z家扒拉扒拉,發現他家母行給理財子推薦資產有兩種模式
一種是單險模式:分行投行部發起項目(有的也報總行投行部立個項)后,相當于分行直接把項目推薦給理財子公司,理財子公司進行單獨的審批——這個模式比較清晰,理財子有獨立審批權就應該有很大程度上的否決權,那么,按照“誰審批誰擔責”的原則,風險由理財子承擔。
另一種是雙險模式:分行發起項目,總行投行部立項,但是,分行的角色不僅僅是發現項目了,他們還會先過信審會,部分情況下,總行也會過一道信審,然后再“保薦”給理財子公司進行審批。
第二種模式不是平行的,他有點類似N字型,而且在理財子審核之前已有一道(甚至兩道)審核。那就有點微妙啦。理財子真的能想否就否嗎?
我那理財子朋友說,一些分行會催著理財子盡快落地,并且明里暗里都強調了出了問題幫忙兜底的意愿。巴特,真到責任認定時,獨立法人的理財子,并不會因為曾經get了幾句承諾就被免責。
此外還有合意資產的問題。在投資經理負責資產的理財子公司,各經理會在排名壓力下盡可能發現資產的最優價格、或者說追求資產最優的相對價格——而分行推薦上來的資產往往都期限較長。
“我們希望做資產批發商,銀行給我推送,我負責投放。監管要求風險隔離、業務隔離,所以理財子公司最好還是不要過多參與銀行內部決策。”我那理財子朋友很一本正經地說……
(本文作者介紹:財經評論員、主持人,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專委會研究員,上海金融青聯委員。微信公眾號:愉見財經。)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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