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程華(中國人民大學數字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近年來,對網絡產業和大型互聯網公司的反壟斷調查日漸增多。隨著非金融機構支付創新在全球的興起,這一現象也延續到了支付領域。負責競爭事務的歐盟執行委員于2019年年初認定萬事達卡公司限制銀行業競爭,違反《反壟斷法》,作出了罰款5.7億歐元的處理決定。同一機構于2020年6月又對蘋果支付提起了發壟斷調查,調查的重點是蘋果支付“可能會扭曲競爭并減少選擇和創新”,以及限制用戶使用蘋果支付購買競爭對手的特定產品。在中國,2020年5月6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中國人民銀行昆明支行員工李震起訴支付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案件,這標志著在輿論界不斷傳出的應關注中國支付領域壟斷現象的聲音走到了法律層面。
雖然歐洲的萬事達卡組織和蘋果支付的反壟斷調查,牽扯到歐盟與美國大型互聯網企業的恩恩怨怨,中國的支付壟斷調查也涉及到傳統支付服務商與支付寶、財付通等新型非金融支付機構之間的利益糾葛。但是,第一,各國有《反壟斷法》相關條款為依據;第二,因為支付體系的金融基礎設施性質,各國有不盡相同、并動態調整的嚴格監管體制;第三,支付、清算、結算等眾多環節及專業分工的存在,以及互聯網背景下分工的進一步深化,使支付具有復雜產業鏈的結構特征。因此,在支付行業是否涉嫌壟斷的問題上,需要謹慎求證,避免局部利益主體的綁架。
市場份額是判斷壟斷的重要依據,但互聯網行業相關市場界定極為困難,傳統的替代分析法又受到“免費”甚至“倒補貼”定價的制約。關于對蘋果支付的壟斷調查,歐盟委員會分管競爭事務的執行副主席瑪格麗特·韋斯塔格表示:“我們必須確保蘋果公司采取的措施不會剝奪消費者從新支付技術中獲得的好處,包括更好的選擇、質量、創新和有競爭力的價格等。”這一思路避開了互聯網行業壟斷調查的相關市場界定難題,而是著重從對消費者福利影響的角度,進行分析判斷,這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思考壟斷的角度。以下就依據這一框架,分別從消費者的選擇權、支付服務的質量、行業的動態創新以及費率水平四個方面入手,分析中國網絡支付的壟斷問題。
一、消費者的選擇權
如圖1所示,網絡支付行業至少由四個相互關聯的競爭性市場構成:銀行賬號、發起側、轉接清算和收單側。圖中可以看到目前中國網絡行業這四個市場中的機構類型,包括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單機構、聚合支付機構、銀聯以及網聯。在網聯成立以及連通公司近日拿到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后,銀聯獨占轉接清算市場的時代結束,中國的網絡支付行業進入全鏈條競爭的時代。從機構來看,商業銀行占據銀行賬號、發起側和收單側三個領域,非金融支付機構在發起側和收單側提供服務,銀聯先天和各商業銀行有密切的合作關系,同時提供發起側(銀聯云閃付)、轉接清算和收單側服務,在市場準入方面,有著其他機構無法比擬的全鏈條優勢。雖然支付寶和財付通所屬的阿里和騰訊生態內,分別擁有網商銀行和微眾銀行,但因遠程開戶受限,消費者無法開立一類銀行賬號,所以支付寶和財付通在網絡支付服務中無法形成生態內閉環,資金的最終進出都需要通過商業銀行的賬號體系。
圖1 網絡支付的市場構成
當然,在零售支付市場,發起側的市場競爭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在一筆交易的支付流程中,消費者相比于商家,有更強的支付入口選擇話語權,同時在發起側獲客也是支付平臺進行流量、數據及其他增值服務競爭的重要基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各年度支付體系運行報告的數據,2013年以來我國網絡支付的規模增長迅速,到2019年,非銀行支付機構處理的網絡支付筆數是銀行處理的網絡支付筆數的4.5倍,但如果以金額計算,前者只有后者的10%,(圖2)商業銀行依然是最重要的服務商。非銀行支付機構以提供小額生活場景的支付服務為主,不能據此推斷支付寶和財付通占據過高的市場份額。
圖2 銀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處理的網絡支付規模及結構變化
關于中國網絡支付市場的壟斷一說主要源于移動支付的數據,根據艾瑞的統計,近兩年來支付寶和財付通呈現移動支付市場雙寡頭的特征,二者合計市場份額超過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的90%(圖3)。但解讀這個數據時,需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圖3 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市場份額變化
第一,貨幣和支付工具是典型的網絡產品,用戶在同一網絡的聚集,能夠最大程度提高網絡外部性,提高消費者效用。從電子商務、社交、線上游戲到網約車等眾多被互聯網顛覆的新興產業,都可以看到,行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市場的集中度提高是共同的趨勢,這是平臺用戶為尋求精準高效匹配、提升消費體驗的自反饋行為所致。具體到支付行業,用戶的聚集可以克服網絡分割帶來的支付不便,加速低成本、更便捷的支付工具的普及。以條碼支付為例,支付寶和財付通的成功商業推廣,使中國迅速成為“無現金社會”建設走在世界前沿的國家,相比之下,印度、日本等國雖然已在政府層面明確了推廣條碼支付促進“無現金支付”的目標,但苦于市場尚處在眾多服務商相互混戰的狀態,商戶和消費者資源被互不兼容的支付網絡分割在多個網絡里,網絡效應發生作用的范圍受到抑制。
第二,消費者的多重歸屬和轉移成本低的特征讓發起側市場極為激烈,即便是頭部企業也面臨顯性的和潛在的激烈競爭。在網絡支付的發起側,服務商包括商業銀行、銀聯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國內有眾多的商業銀行,人民銀行也已經頒發了一百多張互聯網和移動支付的第三方牌照,因此市場不存在準入的門檻。從消費者角度看,多重歸屬,即同時在手機上下載多個支付App,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同時消費者在不同App之間的切換瞬間可以完成,幾乎不存在轉移成本。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具有充分的選擇和轉移空間,互聯網產業的競爭歷史以及網絡經濟學的理論研究,都已充分表明,在位企業沒有獲得市場支配地位和作惡的基礎。
二、支付服務的質量
可以從兩個角度評價中國網絡支付的服務質量,一是支付服務的便捷性、安全性,二是支付服務對實體經濟的正向溢出效應。前者是傳統和最基礎的評價標準,后者在移動支付普及以來,其作用日益顯現,應該成為重要的考量因素。
首先,中國的網絡支付、特別是移動支付在零售支付領域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2010年之后,現金的使用率急速下降,網絡支付的金額和筆數快速上升,用戶幾乎覆蓋了所有的除兒童和70歲以上老人的人口。得益于央行的大額、小額、超級網銀及跨境支付體系的不斷完善以聯網通用的銀行賬號體系,中國擁有了良好的網絡支付發展的基礎設施。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作為既有互補關系又有替代關系的前端服務提供商,在市場中進行著復雜的競合博弈。開放銀行的理念雖然近兩年才從國外流傳進國內,事實上,開放銀行網關和開通快捷支付是中國的商業銀行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進行的最早、最重要的開放銀行實踐,也是后來第三方支付機構推動網絡支付、特別是移動支付發展的重要前提。在這里筆者想強調的是,正是支付寶和財付通依托母公司龐大生態,把支付服務與電商、社交等具有極高普及性的場景結合起來,才快速實現了消費者教育和市場滲透,推動了新型支付工具對傳統支付工具的替代。與各類場景的密切嵌合,是實現支付便捷和安全的手段,而不是所謂壟斷的表現。
其次,中國網絡支付的發展產生了對實體經濟的多重溢出效應,這是支付服務質量改善的重要標志。北京大學黃益平教授團隊的研究表明,從2011年到2018年,移動支付正在打破傳統的“黑河—騰沖分割線”(胡煥庸線),讓東西部金融服務可得性的差距縮小了15%,對中國地區經濟差距的縮小起到重要作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尹志超教授的研究也表明,移動支付顯著促進了家庭創業,還提升小微企業經營的業績,可以助力小微經濟的發展。2020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加快數字經濟建設、推動實體經濟的數字化轉型。而支付寶、財付通和銀聯云閃付近兩年的競爭重點是進行場景下沉,提供定制化的一站式行業支付解決方案,通過API接口與餐飲、便利店、城市公交等眾多領域的企業接入,在提供收付款服務的同時,也提供流程優化、會員管理、商業分析、市場營銷等工具及服務,大大推動了相關行業的數字化轉型速度。
三、行業的動態創新
如果說服務質量是對消費者當下福利的評估,那么動態創新則是對行業未來競爭力和成長性的關注。支付產業和網絡經濟的著名研究者David Evans對在線平臺的動態競爭是這樣描述的:“即使是最成功的在線平臺,也不可能停下來歇一歇。在線平臺的經濟學原理、歷史、技術都表明他們在可預見的未來將面臨不眠之夜,沒有一家企業看上去準備或可能進入安逸的生活。”這與近一百年前著名經濟學家John Hicks所描述的“壟斷帶來的最大利益就是維持安逸的生活”的傳統產業是完全不同的。此外,David Evans還認為,“在線平臺的競爭是動態的和不可預測的,因為破壞性創新浪潮擴展了市場進入的機會,并給在位者帶來挑戰”。
回顧中國支付產業近二十年來的發展,David Evans的上述描述體現得淋漓盡致。2002年銀聯成立,主導了中國銀行卡產業的互聯互通和標準化,觸發了銀行卡支付在中國的爆發式增長,同時也成就了銀聯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銀行卡組織之一。在移動支付探索的早期,中移動的2.4GHz標準和“聯通+銀聯”陣營的13.56MHz標準在NFC技術路徑上進行了艱難的探索和大量的投入,中移動通過巨量補貼在C端構建具有非接觸支付功能的手機網絡,聯通則在B端布設了數量眾多的“閃付”Pos終端。雖然因為標準之爭以及市場條件的不具備,NFC支付在中國錯失了發展窗口,但也因此為后來支付寶和財付通在條碼支付路徑上對移動支付的探索積累了重要的經驗。條碼支付作為移動支付的主流方式在中國的普及不過是2014年之后的市場現象,即使在這短短的幾年時間,在機構的競爭中,可以看到微信支付通過春節“搶紅包”實現的對支付寶的“珍珠港偷襲”,可以看到銀聯“云閃付”在短短兩年多時間里構建的多達兩億多的用戶群體,更可以看到京東、美團、字節跳動等其他互聯網巨頭通過收購支付牌照、攜巨額用戶和流量試圖對支付寶和財付通形成的競爭。在支付技術創新方面,NFC支付在公交領域和高速公路領域獲得快速發展,無感支付、聲紋支付、刷臉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的商業化探索也層出不窮。更加重要的是,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CBDC)研發已經走在世界前列,2020年開始在深圳、雄安等地進行測試。這是基于新型數字技術的零售支付工具,以替代現金為目的,可以想象這與條碼支付使用的場景是高度重合的,對目前的支付市場格局一定產生重要的影響。
因此,中國的支付市場,無論在市場主體競爭還是技術路徑探索上看,都充滿活力,整個行業保持著活躍的動態創新特征。
四、費率水平的合理性
從橫向的比較看,中國的網絡支付費率基本是全球最低水平。表1給出了美國、日本、印度和巴西市場上具有代表性的網絡支付產品的商戶費率。在發達國家市場上,網絡支付服務延續了信用卡行業高手續費率的特征。美國的支付服務機構PayPal和WhatsApp收取超過3%的手續費。日本市場服務商眾多,市場格局尚在動蕩之中,行業本身沒有關于費率的監管標準,不同服務商收取的費率水平差異較大,樂天Pay收取3.24%,而由瑞穗銀行推出的條碼支付Pring收取0.95%。印度最大的電子錢包是Paytm,以提供小額移動支付服務為特征,手續費率為1%。相比之下,中國的支付寶和財付通在小額零售領域的手續費率約為0.6%,低于所有其他國家的水平。
從縱向的動態演變看,網絡支付的創新推動了中國支付服務定價的市場化進程以及費率水平的下降。銀聯在本世紀初成立時,銀行卡的支付費率水平遵循政府主導定價原則,在分潤機制上延續了Visa和MasterCard主導建立的分潤模式,即發卡行、收單行和清算機構的“721”分潤模式。2004-20013年,標準借記卡的費率水平是2%,2013-2016年調整為1.25%,2016年“96費改”確定了發卡行手續費0.35%和清算機構手續費0.0325%的上限管理、以及收單機構手續費的市場化定價方針。從兩次政府調價的時間節點看,2013年是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元年,第三方支付的使用范圍不斷擴大,而2016年是支付寶和財付通的條碼支付迅速普及對銀行卡支付產生沖擊的時間點,較低的第三方支付的商戶費率顯然不利于銀行卡支付在市場中地位的鞏固。從2016年銀行卡費率調整后形成的市場水平看,基本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網絡支付費率0.6%持平。
小結
綜上所述,對消費者福利影響的分析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分析中國網絡支付壟斷的框架。從消費者的選擇權看,中國的網絡支付產業已經進入全鏈條競爭時代,消費者有著充分的服務商選擇空間,并且新技術避免了消費者鎖定帶來的不公平競爭;從支付服務的質量看,中國網絡支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居于世界前沿水平,其迅速的發展還為縮小地區差距、推動小微經濟發展和企業數字化轉型產生了重要的正向溢出效應;從行業的動態創新看,機構間的競合關系及市場格局尚處在不斷變化的階段,新技術推動的支付方式創新也層出不窮;從費率水平看,定價機制的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費率水平不斷降低,目前處于全球最低的水平。坊間所謂支付寶和財付通在網絡支付市場的“寡頭壟斷地位”一說,完全沒有對支付領域相關市場的明確界定,而對交叉補貼、價格歧視的批評,則沒有理解平臺經濟時代企業競爭手段的正常變化。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人民大學數字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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