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鄧學平
上海寓見公寓爆雷,租客交了租金卻要被房東驅趕?長租公寓爆雷不斷,買不起房的年輕人,如今連租房也要處處小心、避免踩雷。
近年來,長租公寓開始在國內一線城市興起。目前,市場上主要有三種商業模式:
第一種是房企自己成立專門的運營團隊,將自有公寓出租給租客;
第二種是房企將公寓托管給中介公司,由后者進行出租和管理;
第三種是中介公司從房東處承租房屋,裝修后再進行加價轉租。
目前,杭州、上海等地爆雷的長租公寓大多屬于第三種模式。這種模式的風險在于,中介公司先期投入較大,資金回籠時間較長。一旦公司運營不善,出現資金斷裂,那么就會出現大規模的違約糾紛。
從法律關系看,房東將房屋出租給上海寓見公寓,上海寓見公寓再將房屋轉租給租客。租客跟房東之間不直接發生關系,房東根本沒有權利直接驅趕租客。
但問題是,如果中介公司違約,拖欠租金,那么房東是有權解除他與中介公司的租賃合同的。中介公司的房屋被收回,那么租客又從哪里租房子呢?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在法律上,租客朋友的救濟手段可能非常有限。因為,你們把租金交給了中介公司,并沒有交給房東。如果房東堅持收回房屋,那么租客只能轉而向中介公司索要賠償。但中介公司既然已經爆雷,又哪里來的錢賠償呢?
而且如果中介公司不主動賠償,那么只能去向法院起訴。標的太小、耗時耗力,沒有多少律師愿意代理。走司法途徑,對絕大部分租客而言都只是理論上可行,實際上卻是大大的不可行。
還有一種法律上的救濟辦法。那就是,租客代替中介公司把拖欠的租金給交齊了。如果租客沒有提前預交租金,這種方法或許可行。但對于很多提前預交租金的租客來說,這意味著有段時間要交雙份的租金。
所以,長租公寓這種商業模式天生就對租客的利益保護不足。維權無門,無處可住,一些人的租售同權美夢到了現實,還是會碰的頭破血流。
“長租公寓爆倉,一定比P2P爆雷更厲害”。我愛我家前副總裁胡景暉的警告絕不是聳人聽聞。在實體經濟之上,搞金融創新當慎之又慎。
一些長租公寓運營公司的自有資金嚴重不足,對金融杠桿的依賴極高。以上海寓見公寓為例,不僅把租客的租金作為質押去銀行貸款,而且還發行資產證券化的金融產品進行融資。而部分租客,自愿或不自愿地選擇了租房貸,用貸款支付租金。這樣層層加杠桿,生生將簡單的租房活動變成風險極高的心跳游戲。要么不出事,一旦出事就是大事,甚至可能沒法收拾。
上海寓見公寓涉及的人數或有數萬之眾,無論如何都不該讓數萬人被驅趕至寒冷的街頭過夜。情況危急,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應當盡快介入止損,督促相關企業做好后續對接。與此同時,相關部門也當盡快制定長租公寓的監管規則,防止租客淪為待宰的羔羊。
(本文作者介紹: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雷洋案律師團核心成員,著有《法影下的中國》。)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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