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鄭州咪表之“謎”》系列報道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專家、知名學者以及普通市民,紛紛發表意見,質疑鄭州市實行咪表管理3年以來所存在的種種問題,強烈希望鄭州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能夠正視問題,迅速行動,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從而把這件提高城市公共管理水平的好事辦好。
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是:是誰“導演”了咪表拍賣管理的整個過程?為什么這樣一件利
民好事沒有實行“陽光作業”?針對這些問題,記者再度展開調查,知情人也向本報提供內幕情況,關于鄭州咪表的內幕基本揭開。
“拍賣就是走過場”
一知情人士說:“拍賣規定的是一年的經營權,因此,這幾年咪表公司的經營是不合法的。但是,為什么咪表公司還在繼續經營呢?原因是政府早就與咪表公司達成了15年經營權的約定,拍賣只不過是走了個過場,遮人耳目而已!
“鄭州市2002年舉行的停車位拍賣在全國開了先河,拍賣爭奪空前激烈,但和咪表停車位有關的兩次拍賣卻只有一家企業舉牌競拍,其他現場競拍者集體‘失語’。其中的蹊蹺,難道不值得追問嗎?”上周五,記者接到這樣一個神秘電話。緊接著,不斷有短信息發來:“咪表拍賣背后大有文章。難道‘一錘子買賣’正常嗎?”……
一位知情人士給記者帶來了2002年記錄有鄭州拍賣停車位新聞的報紙。報紙記錄著當時的拍賣實況。
一份報紙的標題是《鄭州市“四橋一路”橋下停車場拍出天價》。該報道說,2002年4月13日,數十個爭奪者在激烈角逐鄭州市首批“四橋一路”橋下21個停車場的539個車位的經營權。在經過27輪的競相叫價后,56號競拍者以156萬元的價格拍得一年的經營權。經營權拍得后,該公司負責人說他們對此次拍賣志在必得:如果有人敢出300萬元,他們就敢出350萬元,非得拿下不可。這位負責人透露,下一步將向有關部門提出上咪表,實行電子計時收費制。對于這家公司提出的計時收費制,鄭州市物價局一位負責人表示,條件還不成熟,有關部門正對計時收費制進行論證。
隨后的8月和9月,鄭州市又分兩次對市區沿街道路329個停車場的3056個停車位進行了公開拍賣,兩次拍賣,均為現在的咪表公司一家輕松拍得。最后的一場拍賣媒體做了《鄭州停車場昨拍賣3分鐘叫價1個人競買》等報道。
媒體是這樣記錄拍賣鄭州市區沿街道路172個停車場的1875個停車位的(即9月份舉行的那次拍賣):9時11分,拍賣師宣布,每個車位一年的經營期以每日5元起價拍賣,每次加價幅度為0.1元!5元起價,有人買嗎?”話音未落,88號男性競買人高高舉起牌子!坝腥思觾r嗎?”拍賣師催問著。回答他的是一片寂靜,另外7位面前擺著競價牌的男女都保持著沉默。9時14分,拍賣師宣布拍賣會結束。從叫價到成交,僅僅用了3分鐘,完成了342萬多元的拍賣交易。
88號競買人就是咪表公司的副總經理袁某。袁說,連同8月29日競拍所得的1000多個車位,公司已投入了600多萬元。鄭州市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決心和支持,使他對未來很有信心。
談及沒有企業與咪表公司競拍的原因等,咪表公司董事長王洪源這樣對媒體解釋:“由于當時參加競拍的企業比較少,且有相當一部分對經營停車位沒有經驗,與鄭州市準備馬上推行咪表停車的初衷也不合拍。鄭州市有關領導希望我們參加競拍,并作出了一些‘服務承諾’;谶@種情況我們參加了競拍活動,并以557.72萬元的價格將這些停車位全部買下。”
“可以說鄭州這次‘一錘子買賣’的招標拍賣就是走過場!”一位知情人士說,“拍賣規定的是一年的經營權,因此,這幾年咪表公司的經營是不合法的。但是,為什么咪表公司還在繼續經營呢?原因是政府早就與咪表公司達成了15年經營權的約定,拍賣只不過是走了個過場,遮人耳目而已!
“我們拒絕當托兒”
一家原本準備參加競拍的企業負責人說:“看到政府的文件已確定讓現在的咪表公司經營鄭州市區道路停車位,我們知道投標也是白投,決定不再參加拍賣活動!
記者沒能找到當年參與3056個停車位拍賣活動的7家競標企業,無法知道他們在拍賣活動中為什么沉默不舉牌的詳細內情。
幾經周折,記者才找到了當年一家拒絕參與該次拍賣活動的企業。這家企業便是首次拍得鄭州“四橋一路”停車位一年經營權的那家企業。
“我們無論如何也想不通3056個停車位的拍賣是這個樣子,我們到現在還很傷心!边@是該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反復說的一句話。
提起2002年3056個停車位的拍賣,該公司負責人說,按常理,他們公司中標是毫無疑問的。首先他們講誠信,在“四橋一路”停車位拍賣中,他們履行承諾,及時上繳了拍賣停車位的費用。其次他們有實力,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電子泊車設備設計、開發、生產、安裝和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全國85%以上城市用的咪表都是其生產的;他們也有咪表停車管理經驗,先后在內地咪表的發源地廣州及北京、上海等諸多城市都經營有咪表停車業務。在鄭州,他們公司投入250萬美元建有咪表生產基地,咪表不但有非接觸IC卡,還增設了投幣裝置和接觸式IC卡讀寫裝置,每個咪表比現在街上的低1000元,由此可節約運行費上百萬元。咪表還具有對未來城市(泊車、乘車、加油以及駕駛員管理)“一卡通”的功能,能夠將鄭州的網絡化智能泊車管理系統搞成一個全國乃至全世界最可靠、最完善和最先進的系統。“我們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天時、地利、人和都占盡了,還怕什么呢?”這位人士稱。
當時,鄭州市區有汽車18多萬輛,停車位不足3萬個,每年新車輛以15%以上的速度遞增,這是一組任何咪表投資者都心動的數字。該公司負責人說:“當時,政府有關部門也‘做工作’讓我們參與投標拍賣活動,所以,我們也決心爭一爭!
這位負責人講:“當我們準備全力以赴進行參與拍賣活動時,就聽到一些政府官員講,內部不讓我們上這個項目,當時我們還天真地想有關方面不會內部操作。緊接著,就有政府職能部門的領導來‘做工作’。因為他們怕一家企業參與競拍是違法的,就動員讓我們象征性地參加投標。再往后,有關方面給我們送來了鄭政文[2001]42號文件。該文件已確定讓現在的咪表公司經營鄭州市區道路停車位。當時看了內定文件,我們很傷心,公司做出了激烈反應——撤資,把工廠搬走。在當時的省科委和有關方面真誠的勸說挽留下,我們才沒有走。知道投標也是白投,我們拒絕當托兒,決定不再參加拍賣活動。”
“我們想名正言順地、規范地、按市場經濟規律參與這個項目,招標是政府公開、公平、公正的亮相,也是在告訴人們不要走歪門邪道,看到權力的大手在操縱著市場,我們是傷透了心!痹摴疽徊块T負責人說。
政府文件露隱情
一份印發日期為2001年3月14日的政府文件已確定了鄭州市城市道路計時停車收費項目的實施單位,而鄭州和咪表有關的兩次停車位拍賣則是在2002年的8月和9月。另一份文件則確定了15年經營年限中,前8年的分成比例為政府企業三七分成,而國內北京、廣州等城市則均為五五分成。
在本組報道第三篇《鄭州咪表有何難言之隱》中,咪表公司曾向記者提起兩個文件:鄭政會紀(2000)92號和鄭政文(2001)42號。
該公司有關人士稱,他們正是按照這些文件中確立的有關原則來運營的。但他們拒絕向記者透露更具體的內容。
那么,這兩個文件當中到底記載著什么樣的內容呢?
10月28日,記者從鄭州市有關方面拿到了這兩個文件的復印件。
鄭政會紀(2000)92號的文件標題是《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停車場管理和咪表計時收費系統開發建設問題的會議紀要》。
該文件第二條確定了鄭州咪表的運營模式,其內容為:我市停車咪表計時收費系統(以下簡稱咪表系統)的開發建設采用專業公司進行投資的模式,由市政府與專業公司合作成立管理公司,將咪表系統的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權轉移到管理公司,市政府負責對全市停車泊位的規劃并制定相應的收費標準和相關政策;管理公司負責引進設備、施工建設和經營管理。
該文件第三條確立了經營年限、分成比例。其內容為:咪表系統的開發建設按照誰投資、誰建設、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進行運作,限定其經營期限為15年;前8年的經營收益按3∶7的比例由政府與專業公司分成,后7年按5∶5的比例分成。
鄭政文(2001)42號的文件標題是《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實施城市道路計時停車收費項目的批復》。
該文件第一條即為:同意博海實業(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國內公司深圳通海勝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資方)在我市投資實施城市道路計時停車收費項目。
第三條為:投資方在我市注冊成立“鄭州市停車服務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我市唯一一家城市道路計時停車收費項目的實施單位。
該文件的最后一條稱“具體運作方式、合作年限、政府收益由市財政局、市公安局與投資方商定,報市政府批準和實施!
鄭政文(2001)42號文件中提到的博海實業(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國內公司深圳通海勝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正是后來參與咪表停車位拍賣的公司。記者發現,該文件的印發日期為2001年3月14日,而鄭州和咪表有關的兩次停車位拍賣則是在2002年的8月和9月。
記者從鄭州市工商局查到了鄭州市停車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資料: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洪源,出資900萬元,占90%的股份;自然人股東為王洪泉,出資100萬元,占10%的股份。
鄭州市車友會汽車商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王洪源,出資400萬元,占80%的股份;自然人股東為樊志堅,出資100萬元,占20%的股份。
取得鄭州“四橋一路”停車位經營權的那家企業,在2000年和2001年向鄭州市政府遞交的有關報告說,他們愿意與政府五五分成,如果政府感到不合適,還可以再協商。
記者還了解到,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關于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實施電子泊車收費管理系統試點工作的復函》(京政管字[1999]107號規定,對于占道停車的經營企業,按市有關規定應繳納占道費。占道經營停車設施企業與政府按總收入5∶5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是按占道停車收費每小時2元為依據進行測算的,如占道停車標準高于每小時2元,超出部分全額上繳)。而廣州市政府與咪表企業的分成也是5∶5。業內人士納悶,全國幾乎都是五五分成,鄭州市為何樂意自己要3企業要7的收益?
部分咪表企業設
咪表公司稱自己無權自行設立咪表,而一份政府調查報告顯示,有的咪表是咪表公司自行設置的
社會各界說部分咪表是咪表公司自行設立“圈錢”的,而這種“圈錢”絲毫不考慮實際情況,而咪表公司稱自己無權自行設立咪表,是公安、執法局等部門負責設立的。執法局否定了咪表公司的說法。
記者在有關方面看到了一份2003年11月7日由鄭州市領導和鄭州市公安局領導批示的、編號為1107《關于辦事大廳門前停車收費及停車難問題的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說,市長電話根據市領導的指示和市民關于鄭州市部分辦事大廳前停車收費及停車難問題的反映,組織人員對區、市直有關部門中的26個辦事大廳進行了調查走訪,詳細了解了車輛停放、管理、收費等情況。從走訪調查的情況來看,“是咪表公司在不征求辦事大廳意見的情況下,自行設置咪表車位,派專人管理,實行計時收費”!墩{查報告》認為:“我市辦事大廳門前停車管理大多處于混亂無序狀態,給群眾停車帶來了諸多不便,與政府建立為民服務辦事大廳初衷是有悖的”。
后記
鑒于咪表問題已引起社會各界強烈關注,本報已向鄭州市有關方面通報相關情況,并希望他們能盡快對如何解決咪表問題向廣大市民作出說明。
□記者 孫斌 王魯峰
相關文章:
鄭州咪表收費因何稱霸 誰給了咪表公司執法權
涉嫌重復收費 鄭州咪表收費到底暗藏多少貓膩
三問鄭州咪表有何難言之隱 停車場缺乏是主因
各界呼吁除霸氣化民怨 廢除鄭州咪表壟斷之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