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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涉嫌重復收費 咪表收費到底暗藏多少貓膩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5日 09:50 河南報業網-大河報

  標準之爭

  咪表收費標準“可以接受”?

  在咪表收費問題上,車主們一直反映收費過高,按每小時計費不合理。

  咪表公司和鄭州市有關部門說,鄭州市咪表收費辦法是鄭州市停車場管理中心、物價局、規劃局等部門經過“長時間周密調查、科學規劃和研究后”制定的。據稱,這個收費辦法參考了國內其他相關城市200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標。哈爾濱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7010元,咪表收費是3-8元/小時;北京市為15093元,咪表收費是商業中心區5元/小時;西安市為7820元,咪表收費是3元/小時;武漢市為7184元,咪表收費是2-8元/小時;長沙市為9021元,咪表收費是6元/小時;鄭州市為7772元,咪表收費是3元/小時。由此,鄭州市咪表收費“是可以接受的”。

  但車主張先生說:“在北京,除繁華地區的停車費是每車每小時5元外,其余都是每車每小時2元和1元,且以半小時為計費時段。鄭州市有關部門為何回避這些?”

  張還稱,有關統計數據表明,2002年美國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萬美元,同年鄭州市在崗職工年均工資是11966元(人民幣),是鄭州的16倍多。可美國較為普遍的是咪表每15分鐘收費0.25美元,

檀香山鹽湖停車場每2小時只收0.25美元。何況,美國大型咪表停車場白天第一個小時不收費,市區夜間停車從6點以后,前兩個小時不收費,周末的紐約咪表停車場均不收費。

  一位到鄭州辦事的廣州司機大發感嘆:“深圳年人均收入是鄭州的3倍,每小時收費才5元。在鄭州,人們只是在路邊商店買個東西,花不了十分鐘得交3元錢,可能買的東西還沒有停車費貴,鄭州的咪表收費實在是太高了。”

  咪表收費標準”一定終身”?

  咪表收費標準該不該“一定終身”頻頻遭遇公眾追問。

  據了解,目前,全國許多城市都在調整、制定新的咪表停車收費政策。長沙咪表收費由以前的每車位6元/小時降至2元/小時,每日零時至8時免費。廣東佛山的新規定是,對同一車輛、同一天內在同一停車場或路段多次進出停車的,只能按一次計費;對進入

寫字樓、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與居民住宅共用的停車場不超過30分鐘的不收取管理費等;對一些具有公益性質的場所原則上不收費。

  在咪表試運行之初,鄭州市物價局收費處處長平年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咪表的收費標準、計時單位和時段,一年之后調整時會考慮。”但前不久,記者向平年佑了解此事時,他說,咪表運行一年后,物價部門提出一個分路段計費、縮短計時單元的調價方案,可方案上報后,一直未曾獲批。

  貓膩之說

  預設收費時間“巧妙”增收?

  除了被質疑收費標準偏高外,咪表收費暗藏的種種“貓膩”也被越來越多的車主所發現。

  一次預設停車打卡收費,是車主反映的焦點問題之一。

  前幾天,平頂山的宋先生在鄭州一家飯店就餐,咪表協管員要求他買泊車卡。宋說,他一年來鄭州也沒幾趟,買卡沒有什么用。由于他堅持不買卡,協管員拒絕他在咪表停車位停車,一番交涉后,協管員同意他交現金代為刷卡,但要求宋預設時間,宋說停車約1個小時,協管員說如果超出一個小時得受罰或被鎖車。按規定,交費不足還會被拖車罰200元。聽此言,宋只好說在1個半小時內走人,而協管員卻向他收2個小時的費用共6元。對此,宋先生提出:按規定一小時后不足半小時收1.5元,你為啥收3元?協管員說,只要是交現金,超過1小時就得交2小時的錢,因為公司的發票定額是3元的,不“找零”。

  新鄉車主張先生對記者說:“預設具體停車時間很不合理,車主對自己辦事的時間一般都很難把握,很多時候都是在預設時間還沒有過就提前離開車位,這樣,咪表公司無端增收,而車主則受損失,這很不公平。”

  “預設收費時間是不對的,車主怎么會知道去辦事可能花費的準確時間?”鄭州市物價局行政事業收費管理處副處長喬培延對該問題這樣回復。

  “吃錢卡”讓消費者掏近7倍的錢?

  有車族可要注意了:停車刷咪表卡時一定要第二次刷卡,如果一時不慎,你就要交近7倍的停車費。

  前天上午,自稱是咪表公司員工的一知情男子給記者打來電話,聲稱受不了良心的譴責,決定向社會披露一個不為人知的內幕。他透露:咪表公司為每位咪表管理員發了一張卡,內部稱為“吃錢卡”。這張卡只要在咪表前晃一下,就可以讓停車人刷掉近7倍的停車費。

  這位人士說的是否真實?為此,記者進行了暗訪。

  二七路一位咪表協管員告訴記者:車主在第一次刷卡時,咪表已“預收了20元”,并記錄了車輛進入車場的時間。如果車主離開時忘記刷第二次卡將車開走,那么,雖然此時車輛已走,但咪表相應車位仍顯示為“停放”。咪表協管員會為其復位,此時,該卡上所預交的20元將被全部扣除。

  該協管員說,咪表公司要求協管員在遇到這種情況時,必須立即將該卡鎖上,車主在其他地方就停不了車,要想停車,就得讓協管員給他解卡復位,這樣,車主就知道是因自己原因造成的,扣20元的“逃逸費”怪不得咪表公司。咪表公司有關人士稱,不這樣設置,大家都會設置1個小時的停車時間,這樣設置也是“考慮了消費者利益”。

  涉嫌重復收費?

  王先生想把車停在人民公園東門某銀行前的咪表位,但被拒絕,一打聽,是銀行把門前的十幾個咪表停車位買斷了,只有本單位的車才能停在那兒。

  該銀行附近的某停車場工作人員和附近的商戶向記者說,銀行雙休日很多人不上班,咪表停車位就閑置下來,這時,就有咪表協管員來讓停車人刷卡交費。而鄭州有不少咪表被一些單位買斷,不明就里的車主在這些地方停車時刷卡,咪表公司有重復收費的嫌疑。

  對此問題,咪表公司副總經理馬先生稱:“有的單位在買斷車位時給的價格低,這是在不影響單位利益的情況下,彌補一下咪表公司的損失。”

  一些單位對咪表的設置十分不滿:紅線內的地方土地使用權是單位的,現在道路拓寬了,但土地使用權的性質沒有變,咪表設在紅線內,跑到我的地盤上栽咪表,從我口袋里撈錢不說,還讓我停車交費,這是什么邏輯?“

  卡內的錢消費不完就會作廢?

  “咪表泊車卡是有有效期的。”一位咪表協管員告訴記者,“如果泊車卡內的錢到期使用不完,卡內的錢就要作廢。”記者用一張咪表卡試了試,發現泊車卡果然是有有效期的。

  記者還發現,泊車卡上并沒有告訴消費者卡內的錢如果到時用不完就要作廢,而是用“使用此卡即表示您同意遵守《鄭州市停車服務管理有限公司泊車卡章程》及我公司的有關規定”來代替。一些車主說,咪表企業的章程、規定并沒有在泊車卡上注明,買卡人根本就不知道這個規定,這是咪表企業設下的“消費陷阱”。“咪表公司這樣設置不利于消費者的規定,真是會撥拉算盤珠!”一位車主稱。

  衍生違規

  車被拖后收費由不得車主?

  不少車主反映,車一旦被拖進執法部門的停車場,有白天收5元的,有過夜收20元的,也有收17元的,也有一天收12元的,停車收費有點亂。針對車主們的反映,記者進行了多次明察暗訪。

  在鄭州市行政執法局,記者跟著繳了200元罰款的豫AQ27××車主來到航海路163號停車場,發現這里白天收費高達10元。記者問停車場工作人員收費有沒依據時,工作人員承認他們收費高了,但所有這些,他們與執法局都簽有協議。記者要求看協議內容,工作人員說內容他不清楚。昨日下午,記者再次對鄭州市行政執法局公示的數個停車場進行暗訪,發現停車收費標準似乎“統一”了,回答都是白天停車收費5元,一整天收12元。鄭州市物價局行政事業收費管理處副處長喬培延告訴記者,根據鄭價費(2005)號文件,強制拖車后產生的停車費今年年初業已取消。早已被物價部門取消的收費項目不知為何依然在收?

  編輯手記

  便民咪表為何惹民怨

  這兩天本報關于咪表收費的報道引得眾人關注。

  本來咪表停車位的推出是城市改善交通的一條路子,可以減少亂停車的現象,優化城市泊位資源配置,使更多的空停車位合理利用起來。然而政府為民辦好事,市民為何不領情呢?

  于是就有人說,這是鄭州人的素質問題,舍不得花錢等。其實不然,說得直白一點,鄭州人某些方面是很注重實惠的,上萬元的擇校費都舍得花,難道真在乎咪表停車的幾塊錢?這里關鍵是看值不值。所謂不值,首先咪表誕生伊始,劃位、收費標準等方面就沒有真正廣征民意,單說劃位就缺乏充分論證不夠科學合理,有的劃在學校門口,有的劃在公園出入口及商店門口。其次,“咪表工程”應該是“民心工程”,它不應放任相關企業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而損害市民的利益。咪表公司追求經濟利益可以理解,但不能管理服務不到位而漠視服務市民的宗旨,像本報記者調查到的這些“貓膩”只會徒增市民反感。

  所以相關部門要下力氣找到解決問題的出路,真正把好事辦成廣大群眾稱贊的實事。

  □記者 孫斌 王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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