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人才計劃管理辦法》(滬委人﹝2023﹞4號)、《關于開展2024年上海市東方英才計劃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滬委人才辦﹝2024﹞5號)和《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綜合平臺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以下簡稱“市人才局”)啟動2024年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綜合平臺)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
2024年拔尖、青年項目(綜合平臺)計劃遴選支持100名左右在創新研究中承擔核心任務的拔尖人才,200名左右具有突出發展潛力的青年人才。
遴選對象為在我市急需重點領域、人才高地建設重點區域以及基礎研究、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創新等方面工作的人才,包括在臨床研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成電路、融合、科技期刊、商貿、會計、司法、體育、規劃、基礎研究等領域以及臨港新片區、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虹橋商務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創新工作,或在國家實驗室、高峰人才團隊等重大戰略科技創新團隊中承擔重要任務的人才,本項目應符合如下條件: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工作,近2年內在我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二)拔尖人才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人才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基礎研究人才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在自然科學領域取得突出成績且具有明顯創新潛力,從事國家和我市重大戰略需求和基礎科學前沿研究工作,創新思維活躍、敢闖“無人區”。
(四)下列人員不在申報范圍:
1.兩院院士、國家實驗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選者、國家級人才計劃入選者(含“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入選者);
2.白玉蘭人才計劃創新、創業、青年項目和東方英才計劃團隊、領軍、創業、教師項目的入選者(此外,白玉蘭人才計劃浦江項目和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項目的入選者,不可申報東方英才計劃青年項目);
3.擔任副局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且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企事業單位領導(市管干部),或雖“雙肩挑”,但近兩年無特別突出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的。
二、推薦方式
(一)重點領域和基礎研究領域推薦
臨床研究領域由市人才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確定重點單位,由重點單位組織推薦人選,由市衛生健康委組織與衛生平臺拔尖、青年項目一并評審,確定擬入選人員并報市人才局審定。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領域由市人才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確定重點單位,由重點單位組織推薦人選,由市科委組織與科技平臺拔尖、青年項目一并評審,確定擬入選人員并報市人才局審定。
集成電路領域由市人才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確定重點單位,由重點單位組織推薦人選,由市經濟信息化委組織與產業平臺拔尖、青年子項目一并評審,確定擬入選人員并報市人才局審定。
基礎研究領域由市人才局會同市教衛工作黨委、市科技工作黨委、市經信工作黨委研究確定重點單位及各單位推薦額度。重點單位通過內部推薦產生等額提名人選后,報行業主管部門匯總。市人才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提名人選開展綜合評估后,確定擬入選人員。
(二)重點區域推薦
臨港新片區、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虹橋商務區等重點區域,由主管部門在本區域內公開組織申報工作,申報人員經用人單位審核把關后向主管部門報送有關材料,由主管部門組織形式審查和初審,市人才局會同臨港新片區、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虹橋商務區組織終審確定擬入選人員。
(三)細分行業領域推薦
融合、科技期刊、商貿、會計、司法、體育、規劃等專業領域,由相應的行業主管部門在領域內公開組織申報工作,申報人員經用人單位審核把關后向行業主管部門報送有關材料,由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形式審查和初審,市人才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終審確定擬入選人員。
(四)國家實驗室、高峰人才團隊自主認定
國家實驗室、高峰人才團隊等經市委人才辦認定的重點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科技創新需要,形成自主認定工作方案報市人才局備案。重點用人單位按照自主認定方案在經認定的核心團隊成員內確定擬入選人員。
同一國家實驗室可自主評定拔尖人才不超過1人,青年人才不超過2人;同一高峰人才團隊或其他經認定的重點研究團隊、重點用人單位每年可自主評定拔尖或青年人才(只能推薦1個項目)不超過1人。
其中,(二)(三)中的重點區域、細分行業領域推薦適用專家舉薦機制。經1名及以上高峰人才、國家實驗室主任或2名及以上同專業領域在滬兩院院士聯名推薦的,符合基本條件,可直接進入終審環節,不占用用人單位或行業部門推薦名額。每名專家每年可推薦1名人才(包括所有東方英才計劃各項目),若出現專家推薦多名人才情況,以手寫推薦時間先后順序為準。通過專家推薦的申報人需填寫《專家推薦表》。
三、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重點領域人才(臨床研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成電路領域)以及基礎研究人才
1.確定重點單位名單。各行業主管部門于2024年9月6日前向市人才局報送本行業領域重點單位遴選方案及名單。
2.組織推薦和信息填報。重點單位于2024年9月18日前通過“上海國際人才網”有關頁面填寫申報信息。各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做好形式審查工作。
3.開展評審。2024年9月30日前,由市人才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評審工作。
(二)重點區域人才(臨港新片區、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虹橋商務區)以及細分行業區域人才(融合、科技期刊、商貿、會計、司法、體育、規劃領域)
1.申報推薦。各單位于2024年9月18日前通過“上海國際人才網”有關頁面填寫申報信息,各區域和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做好形式審查工作。
2.開展初審。各區域和行業主管部門于2024年9月30日前做好初審工作。
3.開展終審。2024年10月中旬前,由市人才局會同相關區域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終審工作。
(三)自主認定人才
自主認定單位于2024年9月18日前組織本單位內部評審,確定擬入選人員,于2024年9月30日前登陸“上海國際人才網”有關頁面填寫人選信息,并向市人才局報送人選推薦工作方案、評審情況和擬入選名單紙質材料(蓋單位公章)。
以上擬入選人員名單經評審委員會審核、市人才局局務會、市委組織部部務會審議,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按規定不予公示的除外)。公示期間收到實名舉報和有具體線索的匿名舉報的,由平臺會同所在單位核實情況,向市人才局出具書面情況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公示無異議,由市人才局發文,公布入選名單,并印制發放入選證書,開展資助服務工作。
四、工作要求
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圍繞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提升人才自主培養能力,高度重視,切實做好評審組織工作。
(一)加大宣傳發動力度。各行業主管部門、地區要廣泛發動,鼓勵重點領域、重點單位的優秀人才積極踴躍地參加申報工作,爭取將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杰出貢獻、發揮引領作用的優秀人才納入視野。
(二)健全評價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主要由相關領域知名專家、行業協會、主管部門和社會組織等各方面人員組成的評審委員會,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作用,以科學分類為基礎,堅持全球視野,對標國際標準,加快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科學開展選拔推薦工作。
(三)加強審查把關。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用人單位加強對申報信息的審核,確保信息準確、表述清楚、符合規定。擬入選名單公示期間,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用人單位對擬入選人員進行考察,進一步核對有關信息。考察期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入選資格。
上海市人才工作局
2024年8月19日
“掌”握科技鮮聞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掃描左側二維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