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日不寫雜文,只說一個故事罷!
某公司甲,為一集團公司,實力是不必多說的。但生意界向有諺語說,以自己資金賺錢不為聰明,借別人資金賺錢方為高明。作為企業(yè)之“精英”,甲公司自然深明此理。
但究竟向何處去借錢呢?銀行是顯而易想的,但僅想到銀行者決不高明。如今銀行貸款,不但需尋人擔保,手續(xù)繁瑣,尤其“可惡”者,還需接受它眈眈監(jiān)督,且要限期償還——銀行的錢,哪里是好借的呢!
聰明之讀者,一定已替同樣甚或更加聰明之甲公司領(lǐng)導們,想到了更妙之所在!
中國股市于某年某月某日,于是又增一上市公司A,甲公司持有其股份之62.5%,占絕對控股地位。A公司之董事會,理所當然,亦由甲公司派員主事。
A公司上市時,公開募集了4億元巨資,若干天花亂墜之投資計劃,在此已不必細表,蓋至今是只有一個被投資者們幸見的。大多項目作了古,資金怎么使呢?閑置無疑不妥,何如“借”給甲公司,以順便回報其扶持上市之“苦心”?于是兩年間,A公司4億元募集資金,遂由甲公司及其關(guān)聯(lián)企業(yè)們,陸續(xù)“借”去了3.3億元。
資金于企業(yè)界,是被喻稱為“鮮血”的。A公司大量流血之結(jié)果,是“肌體”自然日漸萎縮,至2000年底,終于力不能支,跌倒在虧損叢中。
隨著廣大投資者之日益覺醒,他們對于國內(nèi)股市之種種詬病,已經(jīng)實在忍無可忍!2001年于是,被有關(guān)部門正式定作“監(jiān)管年”。行為不端之大股東們,紛遭中小投資者之強烈抗議,并被要求加以追究。A公司及當?shù)厥姓,亦皆受到證監(jiān)會特派辦要求整改之督促。
中國有句古話,叫作“識時務者為俊杰”。A公司、甲公司之領(lǐng)導們,自然皆屬于“俊杰”無疑!
于是日前,A公司隆重召開了一回董事會。會議之成果,是表決通過狀告甲公司、要求償還其所占用3.3億元資金之議案。Z董事雖為甲公司委派,“竟”亦投了贊成票。
立即,便有輿論對此“大義滅親”之“倒戈”行為,予以了稱贊。面對記者,Z董事更慷慨陳辭:“處理問題要站在公正立場上。作為大股東派出的董事,當然要代表出資人利益,但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重大決策要對上市公司負責。不能說大股東派出的董事就可以不講道理”。
這話無論擲在何地,皆是定將有聲的罷?
如前所述,甲公司財力雄厚,據(jù)查總資產(chǎn)逾二十億元,所欠A公司區(qū)區(qū)3.3億,并非無力償還的。但它“不講道理”,就是不還,如何是好呢?
“講道理”之Z董事說:“既然如此,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問題,也許是最好的選擇”。
這話義正嚴詞,顯然也是令人信服的!
故事至此,已近尾聲,請允許補充敬告:“講道理”之Z董事,其另一赫赫身份是,“不講道理”的甲公司之堂堂董事長。
這故事是真實的!A公司之全稱是“洛陽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春都A);甲公司之大名,則為“洛陽春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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