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懷偏見,則納斯達克[微博]之為世界最佳股市之一,應是不好否認的。最佳股市之上市公司,質量自然不可低劣。但競爭終究無情,原本極優秀之公司,忽然遭遇慘敗,淪為末流垃圾,早已平常得很。此類公司,又該將它如何呢?納市之慣例是:棄而逐之。這確是頗有些“殘忍”的,然而正靠了這“殘忍”,垃圾們無法“幸存”,納市之最佳稱號,于是無爭議地得了來。
我國股市直到去年,上市公司們皆是只進不出的。但這并非由于國企經理們個個皆為市場精英。實際是:我國垃圾公司之數目,即便不及美利堅國眾多,亦是決不會更少的。垃圾不除,蠅蛆自生,于是長久以來,我國股市污穢之濃重,不但令國人痛心,更已成為舉世之“奇觀”。
但“垃圾”實在不該放任自流!于該問題甚至已引起朱總理之高度關注后,中國證監會于4月23日,終于痛下決心,將垃圾公司之一代表PT水仙,首先拿住,宣布“問斬”——于正式公告里,叫做“終止上市”,也即通常所謂之“退市”。退市制度于中國股市,就此真正開始創建。這自然極快人心——千萬投資者對此之歡迎態度,可資明證!
然而日前,卻忽有報道說,幾位不久前猶在“增倉”PT水仙股票者,以為水仙退市出乎意料,故此,他們增倉導致之損失,“應該由監管部門賠償”,于是憤而將“矛頭指向證監會”,并打算就此,“向上交所和監管部門討個說法”。
他們先前之增倉水仙,據透露理由大體是:“PT家族中,PT齡有長達兩年的,而水仙只有一年;PT家族中,水仙不是凈資產最差的;從水仙、農商社、網點的各項業績指標看,水仙都比后兩者好……”。這確是很經過“深思熟慮”了。但我驚嘆之余,翻遍了有關退市之規定,卻并未發現“PT齡只有一年、凈資產不是最差、各項業績指標比其它PT公司要好者,其股票便不必退市”之條款。我不禁疑惑:PT水仙分明屬于按章退市,究竟錯在何處呢?
后來,幾位投資者亦坦言,PT們多半皆是符合退市條件的。只是他們“想不通”,“為什么水仙會第一個退市”?
水仙為何首先退市,各方多有分析猜測。由于公告里并無解釋,故此老實說,我亦不大想得通。但它實在應該退市,卻是于公告發表之很久以前,我便早已想得極其清楚了。既然必“斬”無疑,稍后還是首先,究竟是否還有實質性之區別,我當真糊涂得很!
對于證監會之過錯,我亦是時有不滿的。但它此次將水仙“問斬”,我以為實在并無不合。況且,于公告正式發布前,各大證券報刊于醒目位置,皆刊載了將有PT股票退市之警告。當此之時,幾位投資者卻仍要“增倉”,結果所遭之損失,固然令人嘆息,但又怎能怨天尤人?
事實上,炒做PT股票者,除卻所謂莊家,以及實在無知之新入市者,其余無一不為投資者中之“勇士”。既已明知是虎,猶敢虎口拔牙,便本該早做犧牲之預計。譬如一場豪賭,既來參加,便服輸贏,所謂“說法”,何必又于何處能夠討來?
倘換了我,還是罷休了事!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