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就目前股市大論戰中提出的一些問題,采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國剛先生。
中國股市逼得投資者搞投機
王國剛對記者說,就股市而言,一般地去考慮投資與投機沒有意義。中國股市真正需要討論的并不是投資者在投機還是投資。這個問題不出在投資者這一方,而是要解決能不能使得投資者放心地去投資的問題。有人認為,中國股市的投機是由投資者造成的,特別是中小投資者過多造成的,我認為不對,而且正好相反,這是莊家造成的。
他說,我認為投機不過是中性的概念,我把投機當作一個縮略語,就是投入到一個機會里面去,把人生投入一個機會里面去也是一種投機,把他的資金投入到一個機會中去同樣也是一個投機?梢灾v一切經濟活動都是一種投機,這樣解釋有點過于寬泛,從現在法制社會討論的話,應該討論的是違法和不違法的問題,投機它不屬于一種違法行為,不是計劃經濟時期的投機倒把。
在中國的股市當中劃分投資與投機多用時間為標準,比如有人認為持股在3個月以上屬于投資,3個月以下為投機,有的人把6個月作為標準。中國股市之所以表現出有比較多的投機性,或者是說換手率比較高,王國剛分析,其原因是中國股市不具備投資的基礎,從整體而言不具備比較好的投資環境。
首先,投資者投資股市,從投資角度講他應該獲得什么?那就是每年的上市公司的回報,但現在中國股市存在一個嚴重的問題,每年繳納的印花稅和投資者交給券商的傭金共900多億,而上市公司拿出來進行分配的利潤只有500億,已經沒有東西可得了,全交掉了還是負數啊,那你說投資投什么?在這種情況下變成投資者之間彼此分配資金,就是新入市的資金被拿去再分配而已,所以股市只有投機沒有投資。我們可以做個假定,如果說上市公司可以拿出好的業績回報,并且這種業績回報在股市的印花稅、手續費扣除后,還有很大的剩余部分,對投資者來講干嗎那么早的把手上的股票給賣了?因為賣了對他們沒好處。這樣的市場就可以成為投資市場,F在這種基礎不存在,光繳印花稅和手續費就有400多億的缺口,這個缺口顯然在拿投資者的資金來彌補,還想獲利只能從其他投資者身上獲取,股民沒辦法,只有搞投機。
其次,在股市中有這么多的人坐莊,上市公司的利潤從散戶中來,莊家怎么掙錢?當然還是從其他投資者身上來,莊家在運作過程中大量運用的是短期的借貸資金,因為要有還本的期限,同時借貸資金還有利息,成本較高,它怎么能在股市停留多長時間?這種情況要求它必須短期獲利。這樣坐下莊還要別人跟莊,否則拉高以后解不了套嘛。所以他希望別人跟莊,這樣市場的換手率將大大提高。
因此要把市場發展成投資市場,就必須解決坐莊問題,因為莊家炒作只能是短期的。而莊家主要是機構,中小投資者只是跟莊。他也沒法不跟風跑,一方面是你莊家的要求,另一方面市場給你攪成這樣我沒法不跟著跑,要么我就不入市了,因為我在市場沒有投資價值,拿不到東西。其次要降低費用,不管是印花稅還是手續費,都必須降低。按照剛才所講,上市公司每年拿500多億的利潤出來分配,他已經沒有余地拿更多了,全端出來就這些了。如果進一步計算的話,情況還更嚴重。500多億不是說可分配給流通股,包括不可流通股的部分,大家知道中國股票有4萬億,實際上是個虛擬數字,因為我們有70%的股票沒有流通,截止到2000年7月10日,我國股票市場總股本為3738億,其中非流通部分為2494億,占到總股本的66.72%,這些絕大部分是國有股和國有法人股,這差距多大。
吳敬璉只是“發展論”選中的一個靶子
對于經濟學界有關股市大討論,王國剛認為,從經濟學界的討論來講,一百個經濟學家會有一百種觀點,各抒己見,百家爭鳴,沒有什么不正常,關鍵是各方討論時應把對方的意思給弄明白。就是說他講這話什么意思,要搞清楚,這是非常重要的。經濟學當中有很多的概念,在現實生活當中也有很多的概念,使用它們時要用同一個意思來表達,如果討論缺乏一個共同的平臺,你講一碼事,我講的是另一碼事,兩個不交鋒,反而把人搞糊涂了。而且在討論時也要符合經濟學的一些規定,或者說一些定義,不應該隨意性過多。
有人說吳敬璉說話把股市打下去,五位經濟學家的言論使股市托聲四起。王國剛說吳敬璉的股市論打壓股市本身這句話是不確實的。只要你留意就會發現股市在吳敬璉說話前就下落了,這是證監會對股市違規行為的查處引起的。以前有關政府、有些人對股市理解不清,會出現一些政府行為的托市現象,這是我多年一直講的,政府只能當裁判員,不能當運動員,股市不能夠調控,只能夠監管。從去年以來,中國證監會新一任領導,對于股市的認識比較清楚,因此查處股市中的各種不規范行為、違法違規行為也是正確的。對證監會的做法,有人感到不太好接受,但又不能去攻證監會,不能直接說你證監會不能去查處違規行為,不能夠加強監管,因此需要找一個人,這時候找到了吳敬璉,找了一個靶子在那兒打。
他說,證監會應該力排各種非議,堅決做下去,不然股市就會出問題,F在有些人認為,發展是主基調,,不應該加強監管,不應該規范化,我認為這話是不準確的。從五個方面規范股市
規范股市運行,當然需要糾正各種不規范行為,但如何規范,是一個需要認真探討的問題。
王國剛認為,在監管方面第一個要解決的問題是有關的法律法規缺乏可操作性。比如《證券法》規定禁止內幕交易、禁止操縱股市,但什么屬于內幕交易、操縱股市?股市的規范化絕非只對參與股市運作的機構和投資者而言。多年來,中國股市不規范,首先是法制不規范、監管不規范,為此,要加強監管,就必須加強法律法規的規范化和監管的規范化。例如,政府部門要求券商等機構“扶市”,是否屬操縱?一個機構持有幾十個帳戶,操作一只或幾只股票,每個帳戶上單只股票的數額均未達到股份總額的1%,而各個帳戶加起來,持股數高達20%或30%以上,是否屬操縱?幾個關聯機構和非關聯機構共同操作一只或幾只股票,持股數額高達20%或30%以上,是否屬操縱?又如,對操縱股市的處罰,是僅僅局限于經濟處罰,還是包含刑事處罰(并有具體量刑)?再如,提供內幕信息獲得巨額收益的,該如何定性、處罰和量刑?有關政府部門或公務員通過內部渠道給證券經營類機構提供可能直接影響股市運行態勢的信息,是否違反“三公”原則,是否違法違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爾反爾,嚴重影響該股價格變動,是否屬于操縱股市的行為?
第二,加強監管體系的建設,現在監管比較多的是依靠政府的力量,這遠遠是不夠的。應該更多的動員社會的力量來監督。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咨詢機構等中介機構,要依靠媒體,依靠廣大的投資者。要形成一個在市場中互相制約的機制。
第三,要對一些嚴重違法違規的惡性事件進行查處,尤其是要對一些通過內幕信息、操縱股市來獲取個人巨額收益的,嚴格查處,具體執行當中要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則。以莊家操縱股市為例。莊家操縱股市,屬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但多年來,在中國股市中,莊家操縱股市有多種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國企上市的政策導向下,有關政府部門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維持股市的高價位,使國企股能夠有一個較高的發行價;二是一些機構(包括證券類、工商企業和上市公司)為了在股市運作中獲得收益,或獨立坐莊或聯手坐莊,操縱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個人為了獲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機構名義,運用機構資金,進行坐莊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歸個人,如若失手,損失由機構承擔;四是一些個人通過“提供”機構坐莊信息,既獲取巨額“信息費”收益,又為莊家聯絡了一批跟莊者。在加強監管中,如若不分輕重緩急,對所有的坐莊行為一并查處,不僅證券監管部門工作將大大增加,股市運行將受到猛烈沖擊,而且由于各種關系復雜,不易于將問題查清,因此,較好的選擇是重點查處輪番惡炒個股的少數機構以及通過坐莊獲得巨額收益的個人(包括收取巨額信息費的個人),以達到日后股市運行不再發生莊家做市行為的目的。
第四,維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信息全面披露是非常重要。必須進行全面的信息披露,而不能都是正面的信息披露。我們現在搞的基本上都是正面信息,投資者有全面的咨詢權,因此不管是正面的,還是反面的,甚至是對投資者利益有侵害的信息,投資者都有權知道,否則是侵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第五,對有關問題要進行公開討論,股市的問題關系著眾多的投資者的利益,而且關系著中國市場經濟的整體運行。很多問題大家可能一時意見不統一,這沒關系,要公開討論,這樣市場才能做好。(本報記者 崔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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