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5”暴跌,技術上確認了2114-2125-2131連線,屬于頂部區域。目前,股指還在暴跌之中,雙頭的理論目標位置,在1900-1917區域。暴跌中,引發的思考是:暴跌是否也暴露了股市的一些深層矛盾?答案是肯定的。為了股市早日步入入“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軌道,達到股市的“長治久安”,特羅列如下,供大家共思考。
第一、牛市漲幅同國民經濟增長速度的矛盾
99.12.28開始啟動的1341-2131點的行情,有下面幾個特點:(1)股票平均最大漲幅達到百分之58.9。(2)百分之50以上的中小股民據調查贏利了;這2個“50”當中,股價平均上漲百分之58.9的幅度,即使將新股發行導致股指虛漲的成份撇除,也遠大于國民經濟增長百分之8的速度和幅度。進入2月份,進入年報高峰期,必然出現“矯枉為正”的修正!按砥贰本褪華工科技、隆平高科、清華紫光等高價高科技股泡沫的破裂,及其領跌對于股指下行的打擊。高價高科技股、包括“高科技新貴”價格,向價值回歸,從股市階段性、波段性的發展看,屬于一種必然。直到價格回落到市場認同的時段和價位為止。
高價高科技股的回落,是價值規律發生作用的一個表現。至于人為炒做、價格高企的0048中科創業為代表的“中科系”股票,以及0008億安科技為代表的小盤科技重組股,在年報大關、查處黑莊的雙重壓力下,同樣出現泡沫破裂。
必須看到,國民經濟同牛市漲幅之間的矛盾,決定了牛市將以“上漲-回落-再上漲”的曲折過程展開。決定了牛市不能能無限度超越經濟、領先經濟。決定了還是需要“穩中有漲、漲幅有限”的波段思維。長牛只能由經濟長期、穩定、健康、持續發展來達到。
第二、“一放就亂”同“一抓就死”的矛盾
“法制、監管、自律、規范”,這8字方針,是不能改變的。但是,自從8字方針提出以來,至今從來沒有能夠在技術上、執行上完滿實現。例如,其中的“計算機即時監管系統”,是年關之際才新近提出的。如果8字方針早就落到實處,那么,對于億安科技、對于中科創業等黑莊,早就應該發現,早就應該治理,早就應該將問題解決于中前段、初發期。反過來,正是中前段缺乏有效監管,終于催生了“股票連鎖抵押貸款”問題的出現,就是:炒做一個股票、拿去抵押融資;再炒一個股票,再去抵押融資,再炒第三個股票。...。結果是:連鎖抵押,造成金融風險的幾何級數的放大,最后造成中科系等股票的崩盤。并且蔓延到了整個股市。上述情況說明:如果連鎖抵押蔓延,可能導致整個股市、以及相關金融系統的重大風險,除了可能導致股災之外,還能夠導致貸款給股市的金融系統,出現危機。上述情況也說明:監管與規范,要抓就要從平時抓起,不能積累到矛盾爆發的地步、不能導致對于股市和股民的重大殺傷力,不能出現“一放就亂”的局面。
但是,“一抓就死”,也有弊病。畢竟,股市是國有資產價格實現的場所,低迷的股指,對于國有股減持不利,對于調動股民入市積極性不利,對于國企改革進程不利,對于財政稅收也不利,對于券商成長、迎接WTO挑戰也不利。股指低迷的最終結果,是國有資產、股民資產縮水,以及市場融資能力、其它功能下降。關鍵是:“活”只能是“法制、監管、自律、規范”前提下的“活”。機構在股市的投資,要合法、規范、自律。未必只有炒做才是贏利的唯一途徑。華倫。巴菲特靠的是投資,而不是炒做;中國股市同樣有著名的投資增值的例子,例如95年底2-3倍市贏率的四川長虹[微博]。盡管監管對于基金、券商等機構投資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對于股市以及投資人如何通監管磨合,同樣提出新的問題和挑戰。但是,歸根結蒂,既不能“一放就亂”,也不能“一抓就死”;符合所有各方利益的,是“法制、監管、自律、規范”前提下的“活躍”;券商、機構的成長或者“超常規發展”,必須是“法制、監管、自律、規范”前提下的“超常規發展”;股市需要新的監管、新的“活躍”、新的“發展”。
第三、“打擊黑莊”與“保護弱者”的矛盾
打擊黑莊,首先是保護金融系統以及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轉。引用今天2001.02.06香港商報的報道就是:莊家在股市上得以呼風喚雨,相關銀行等金融機構難辭其咎。作為資金供給者,一些銀行及券商被莊家綁進了利益團伙,從而間接成為股市的操縱者---通過各方的違規和鉆空子操作,沆瀣一氣地做局和投機,最終給中國證券市場及自身埋下了重大的隱患!啊便y行用‘狼奶’喂大了中科創業這個‘野孩子’。如今,中科創業雪崩般的連續跌停,已令貸款者血本無歸!啊币愿邇r位股票進行質押貸款。...。是日本相關銀行破產,金融業瀕臨崩潰的重要原因。日本金融業輕率涉足股市的慘痛教訓,值得中國金融界深思!
從上述分析看,打擊黑莊,是必要的、及時的、正確的。但是,萬事都有副作用。目前暴跌中資產縮水的,還有幾乎所有股民。或者大多數股民。畢竟股民作為中小投資者,在股市屬于”弱勢族群“。就是:處于股市中信息不對稱、權位不對稱、資金不對稱的劣勢地位。伴隨打擊黑莊,無疑有所陣痛。對此,一方面必須看到:治病、手術都是痛苦的,但是有利于長遠的,另外一方面必須看到:打擊黑莊,不能一陣風,不能”運動化“,相反,應該通過打擊黑莊的過程,努力達到股市的”長治久安“,努力實現股市的”法制、監管、自律、規范“。否則,未來股市新的違法違規問題的出現及其治理,還會使股民再次遭遇陣痛,所謂”吃二遍苦、受二茬罪“。股民本次陣痛的代價,不能白白付出。
第四、股市發展與制度建設、管理工作的矛盾
保護弱者,歸根到底,還是要從治理”信息披露中的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股價運動中的內幕交易、價格操縱“兩個方面著手。尤其是完善相關的管理和實施細則,以及強化相關的管理監督部門。其中,對于上述兩個問題,就需要明確定義、制定細則、易于實施、以便監管到位。例如,哪些信息披露屬于違法、違規、虛假、誤導,要有界定。這方面,以前即使有規定、有細則,但是,如果非常明確的話,又怎么會產生利用公告(主觀或者客觀上)達到誤導效果的現象?又怎么沒有處理?
最明顯的例子,一個是河池化工暴漲中董事會的”澄清公告“:公司沒有任何重組。但是,股價繼續暴漲,結果是,暴漲到最高價位圈的時候、上次公告言猶在耳的時候,該公司又公告:同某大學重組了。這里面,河池化工董事會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當時真的不知道還是有意誤導?另外一個是:上市過程中偽造公文、報表的藍田股份曾公告:某年遭受特大洪水使其養殖業遭到重大損失,結果該公告導致股民聞風殺跌、賣出股票,但是當年業績卻是非常優異、絲毫沒有洪災痕跡,股價重新一飛沖天,恐慌賣出的股民無不追悔莫及。同樣,在這個過程中,該公司董事會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上述例子,已經是上個世紀的事情,其中的最大教訓在于:我們在打擊違規違法、操縱案件、虛假陳述的問題上,法規建設、制度建設、管理班子的建設,跟上股市發展了嗎?正是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強,只有定性規定,缺乏實施細則、缺乏有效實施,才造成了管理上的空白點。導致違規違法者、內幕交易者、誤導股民者、操縱股價者,有漏洞可鉆,有大利可賺。并且,才導致了炒做之風的蔓延。制度建設、監管工作不能滯后。
總之,目前的”打擊黑莊“,以及由此而來的股市暴跌,暴露了我們股市的一些深層矛盾。需要大家深思。需要通過加強管理、深化改革來解決矛盾。如果打擊黑莊,能夠使用股市真正步入”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軌道,達到股市的”長治久安",那么,股民甚幸、國企改革甚幸。一孔之見,不對之處,請大家批判。葉劍yesword@china.com(聲明:本人所有稿件,文章版權屬于作者,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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