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煒
近期滬深股市大跌,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熱的抱怨越來越多。在不少投資者看來,今年3月出臺的改革措施降低了證券市場再融資門檻,上市公司隨后掀起的再融資熱,已演變成肆無忌憚的“圈錢”運動。
根據新的《上市公司新股發(fā)行管理辦法》,再融資門檻較今年3月中旬之前明顯降低。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由公司前三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調整為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6%;增發(fā)新股取消了2000年的四個限制性范圍,并允許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于6%的公司,附帶約束條件申請增發(fā)。上市公司再融資改革旨在推進市場化的發(fā)行機制,通過實行證券商推薦制度,增強市場對發(fā)行人的約束力,實現(xiàn)扶優(yōu)限劣。但出乎意料的是,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資質量的目的尚未體現(xiàn),由再融資熱掀起的“圈錢”運動,已成為證券市場發(fā)展新的隱患。再融資新規(guī)公布后,上市公司提出的再融資金額明顯增加。一方面,增發(fā)與配股兩者在“門檻”上的差異,直接誘使一大批上市公司紛紛“棄配選增”。滬市的南京中達放棄原擬每10股配售3股的計劃,提出增發(fā)A股不超過4500萬股。該公司擬再融資的數(shù)量由1566萬股增至不超過4500萬股,融資金額按現(xiàn)有股價相差近4億元。另一方面,幾乎無業(yè)績“門檻”的增發(fā)新股,吸引不少原不符合再融資條件的公司提出增發(fā)方案。深市的鄂武商擬增發(fā)A股不超過10000萬股,而該公司近兩年凈資產收益率均低于3%,連配股資格也未達到。
去年,滬深兩市共有184家公司實施配股或增發(fā),籌集資金740億元。而截至今年7月中旬,擬增發(fā)新股的上市公司籌資總額就超過去年再融資的總額。據最新統(tǒng)計,已有近130家上市公司在今年提出增發(fā)新股。擬增發(fā)新股的上市公司仍不斷增加,8月4日又有4家公司提出增發(fā),其中浦發(fā)銀行擬增發(fā)30000萬A股。面對不斷升溫的再融資熱,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圈錢”的恐慌心理日趨加重。在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效率不高的情況下,過度的再融資非但浪費證券市場資源,而且直接傷害投資者,易導致整個市場出現(xiàn)信心危機。有關統(tǒng)計表明,在滬深兩市實施過再融資的公司中,曾經或現(xiàn)在戴上ST帽子的有59家,2000年底出現(xiàn)虧損的有55家。另外,最新的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業(yè)績預警顯示,其中四成多去年以來曾在證券市場上剛實施過再融資。
再融資改革的一大特點是,通過引入市場機制,實現(xiàn)資源優(yōu)化配置,促進資金流向效益好、有發(fā)展?jié)摿Φ墓。而從目前的情況看,如果管理層對上市公司再融資計劃全部放行的話,資源優(yōu)化配置很難體現(xiàn)。問題就在于再融資改革引進了市場機制,但我國證券市場尚不規(guī)范,還缺少市場機制運行所需的基礎。再融資的門檻降低后,加大了券商、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責任,旨在通過市場的力量形成篩選上市公司的優(yōu)勝劣汰機制。然而,中介機構能否為投資者把關還是一個很大的問號。投資者的擔心是,在我國證券市場尚未真正建立對中介機構連帶責任追究機制的情況下,利益驅使很可能導致中介機構難以真正實現(xiàn)管理層改革的初衷。至于降低再融資門檻后用來約束上市公司的軟性指標,更因缺乏具體的、量化的尺度要求,很可能被上市公司作為“圈錢”時的可趁之機。
惡性再融資“圈錢”可能帶來的危害,在不少上市公司提出的增發(fā)新股方案中已能見到。有一家上市公司現(xiàn)有凈資產總額僅12億元左右,提出的增發(fā)籌資計劃卻是20億元;某紡織上市公司“棄配選增”,打算投向移動通訊、電訊技術及石油設備等一系列高尖端行業(yè);另有兩家資產負債率低于30%的公司,雖不缺錢但也提出增發(fā)計劃。很顯然,不少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資,主要是不想錯過目前再融資成本較低的時機。對上市公司來說,在較好的二級市場環(huán)境中,再融資的發(fā)股價格較高,融資額大,股本稀釋的影響也較小。由于上市公司融資后改變募股資金使用投向司空見慣,一些上市公司現(xiàn)提出的再融資方案看似編故事,盡量以投資者偏愛或看似投資回報顯著的方案來吸引資金。面對上市公司如此肆無忌憚的“圈錢”,二級市場只能無奈地被迫“用腳投票”。7月31日,哈藥集團配股除權價破天荒地高于前一日收盤價,該股配股除權首日即跌破配股價。
如何抑制再融資中的惡意“圈錢”行為?業(yè)內有不少人士提出,重新提高再融資門檻,特別應改變目前增發(fā)新股業(yè)績門檻形同虛設的狀況。但事實上,提高再融資門檻與今年3月出臺改革舉措的初衷是相背的。再融資改革的核心在于“往前看”,注重上市公司再融資后的成長性;而提高再融資門檻等于重新強調“往后看”,看重上市公司已有的業(yè)績。上市公司再融資信譽掃地,恰恰就在過去較高的再融資門檻“保護”下形成的。一家又一家再融資后業(yè)績“變臉”的公司,說明再融資門檻高并不是抑制惡意“圈錢”的有效辦法。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出臺的再融資改革,其背景是改變市場自身約束力不強,中介機構不盡責,重籌資輕使用,不重視對股東的回報等再融資弊病。
打擊再融資“圈錢”,關鍵在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使市場機制真正發(fā)揮作用。門檻低不代表再融資容易,深化再融資改革的關鍵在于三點:一是突出發(fā)行審核委員會的把關作用。申請新股發(fā)行的公司被發(fā)審委拒之門外的比例相當高,核準制下的再融資發(fā)審也應該同樣嚴把關,堅決將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水分擠掉。現(xiàn)有近130家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資,若其中有20%或30%的再融資申請被否決,再有20%或30%的再融資方案被修改壓縮融資額后實施并非不可能。若按市場化標準該否決的否決、該“打折”的“打折”,此后上市公司再融資勢必無法肆無忌憚。二是有效發(fā)揮中介機構的作用。在再融資過程中,中介機構主要對上市公司和項目進行評估,幫助投資者評判風險。除嚴格要求券商和會計師事務所屢行職責外,還可引入國外對融資主體和項目進行評級的做法。三是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形成有效的責任追究制度。現(xiàn)有的做法僅要求再融資犯錯的上市公司和券商公開道歉,這顯然不解決根本問題。應該建立連帶責任追究機制,使相關責任機構和個人,與投資者的利益捆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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