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券商中國
據天眼查數據,新華基金日前新增了一筆民事訴訟案件——湖北蘄春農村商業銀行以欺詐客戶為由狀告新華基金。據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公告,該院定于2023年3月15日開庭審理此案。
蘄春農商行認為,精功集團利用其實際控制的融資平臺眾富公司,委托新華基金違規設立眾富1號,主導了“18精工SCPO04”的違規發行,新華基金對此知情并全程參與,還隱瞞了足以證明眾富公司與精功集團的實質關系、精功集團財務風險的證據等,導致蘄春農商行等投資人出現重大損失。經過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北京金融法院的兩次仲裁后,蘄春農商行再度以涉嫌欺詐客罪再度將新華基金告上了法庭。
新華基金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蘄春農商行與公司管理的私募資管計劃之間的糾紛,已按仲裁程序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生效裁決,明確認定以新華基金所管理的私募資管計劃財產為限,由私募資管計劃的財產承擔對蘄春農商行的償付責任。裁決生效后,蘄春農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申請也被駁回。兩次法律程序進一步確定公司沒有責任。公司將依據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積極應訴本案的后續審理,相信會得到公正的判決。
曠日持久的“拉鋸戰”
2021年11月30日,新華基金與蘄春農商行曾有一份民事裁定書,里面的內容記載了兩者之間的糾紛。
早先精功集團利用其實際控制的融資平臺-眾富公司,委托新華基金設立專戶資管計劃眾富1號,主導自己旗下一只債券發行,蘄春農商行等投資人認購了該資管計劃,然而精功集團在2016年起財務狀況即出現惡化,對蘄春農商行造成大量損失。
2020年5月,蘄春農商行就向仲裁委申請了財產保全,請求對新華基金名下財產采取保全措施,仲裁材料被提交至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隨后,法院裁定查封、凍結了新華基金名下價值5431.8萬元的財產。該裁定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期限為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為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為三年。
同年11月1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對精功集團作出自律處分決定,認定該集團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在“18精功SCPO03”和“18精功SCPO04”發行過程中,通過相關資產管理計劃,以在發行環節直接申購或承諾上市后購回的方式,主導了兩只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破壞了市場秩序。
蘄春農商行認為,精功集團利用其實際控制的融資平臺眾富公司,委托新華基金違規設立眾富1號,主導了“18精工SCPO04”的違規發行;新華基金對此知情并全程參與,還隱瞞了足以證明眾富公司與精功集團的實質關系、精功集團財務風險的證據等,導致蘄春農商行等投資人出現重大損失,同時眾富1號承擔還款責任也違反了合同的相對性等。
對此,新華基金公司解釋稱,眾富1號資產管理計劃已經依法辦理備案手續,新華基金公司作為管理人,對于精功集團是否主導“18精功SCPO04”違規發行并不知情。且蘄春農商行提及的2020年11月18日針對精功集團的處分決定并非對新華基金公司的處罰,因此公司并不知情,更不存在隱瞞情形。
具體損失幾何?據記者翻閱2022年12月份新華基金與前職工鄭舒對簿公堂的一份判決書可覓得蛛絲馬跡,文件中有“新華基金永仁1號資產管理計劃面臨9.21億元的投資損失,其中永仁1號持有精功債券成本5.94億元,回購交易違約也未得到徹底解決。”等內容。
但2021年6月4日,根據北京金融法院仲裁,新華基金不僅要以其所管理的新華基金眾富1號資產管理計劃的財產向蘄春農商行償還涉案債券質押式回購到期結算金額4881萬元,并要以其為基數按利率支付半年的罰息,還要再向后者支付2萬余元的補償。與此同時,新華基金還需承擔蘄春農商行全部的律師費和仲裁費。
在仲裁結果一年半時間后,蘄春農商行這次以涉嫌欺詐客罪再度將新華基金告上了法庭。據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公告,該院定于2023年3月15日開庭審理此案。
對于與蘄春農商行之間曠日持久的拉鋸戰,新華基金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蘄春農商行與公司管理的私募資管計劃之間的糾紛,已按仲裁程序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生效裁決,明確認定以新華基金所管理的私募資管計劃財產為限,由私募資管計劃的財產承擔對蘄春農商行的償付責任。裁決生效后,蘄春農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申請也被駁回。兩次法律程序進一步確定公司沒有責任。公司將依據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積極應訴本案的后續審理,相信會得到公正的判決。
內外紛爭不斷
近年來無論是外部經營的利益糾紛,還是與內部職工的“分手”鬧劇,圍繞新華基金的法律訴訟未有停歇,除了上述與鄭舒的案件外,近年來新華基金還遭遇了“千萬討薪”案。
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勞動爭議判決書顯示,新華基金前專戶管理部門副總監兼專戶業務二部總監陳某與“老東家”對簿公堂,索賠1018萬元獎金。同時,新華基金前專戶業務二部總監助理鄭某也向新華基金索賠近千萬獎金。
雙方爭論的核心是陳某與鄭某的獎金是否應該發放,對此新華基金表示,陳某與鄭某負責的產品出了問題,其工作出現“重大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公司依規降薪與扣除獎金。
具體來看,陳某負責的東旭產品、鄭某負責的永仁產品2019年1月需要降杠桿,其公司曾開過會對陳某提出了降杠桿率的要求,但陳某沒有與委托人溝通降杠桿率。新華基金持有的東旭債券30只專戶產品在滬深交易所開展的質押式回購交易發生杠桿率超標及欠庫的情況,陳某作為公司的專戶業務總監、專戶產品承攬人及各方第一溝通人應對其所負責的專戶業務負有管理職責,其公司多次要求專戶部降低產品杠桿率,但最終東旭債券的30只產品杠桿率超標及欠庫問題的發生致使公司不得不向銀行支付巨額利息,其公司經過問責確定本次事故為重大事故,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給予陳某降一檔工資的處理。
但陳某則認為新華基金的制度不合理,因公司的風險控制部設定的風險指標不合格,相關的風險不是銷售人員造成的,陳某所售產品已經經過證監會審查,產品也已經上市,新華基金沒有告知如何降杠桿,陳某也曾聯系客戶要求降杠桿,但是因為客戶與新華基金已經簽署了合同,降不了杠桿,陳某每天也就此情況在開會中進行過反饋。
一審法院支持了陳某要求支付2020年3月基本工資差額及績效工資的訴求,并判決新華基金需支付陳某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17.25萬元。一審判決后,陳某和新華基金都進行了再次上訴,陳某請求發回重審或改判新華基金支付其應發但未發獎金1018萬元。
最終二審認可一審中新華基金支付陳某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172516.5元的判定,對于陳某要求的支付1018萬元的獎金請求未予支持。至此,這場原公司專戶副總監與新華基金討薪的鬧劇算畫上句號。
責任編輯:李桐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