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又一金融監管大員落馬!在銀監系統工作長達18年,曾任包商銀行接管組副組長
又一地方監管大員“落馬”!
7月14日晚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訊息稱,四川銀保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國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信息顯示,李國榮在銀監系統工作長達18年,他曾于2018年3月作為“風險監測組”負責人帶隊進駐成都農商行,此后還在借調到銀保監會城商行部任副主任期間作為包商銀行接管組副組長。
在銀監系統工作長達18年
公開信息顯示,現年46歲的李國榮,早年在中辦機要局工作,后于2003年8月調任原銀監會辦公廳,至今已在銀監系統工作長達18年。
2016年4月,李國榮從原銀監會辦公室(黨委辦公室)電子政務處處長的位置上調任原四川銀監局副局長。那一年,他年僅40歲,是當時銀監系統內較為少見的“75后”少壯派干部。
公開信息顯示,擔任原四川銀監局副局長期間,他主要分管外資金融機構監管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一處(農村金融服務推進辦公室)、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二處、信息科技監管處(EAST系統應用辦公室)。
期間,安邦集團于2018年2月被接管,3月13日,來自銀監、保監和平安銀行等部門和機構的人員組成“風險監測組”,進駐當時安邦旗下的成都農商行,并履行參與該行重大決策等工作職責。而風險監測組的負責人,正是李國榮。
地方銀保監局2018年12月統一掛牌后,李國榮出任四川銀保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隨后又借調到銀保監會城商行部任副主任,并于2019年5月出任包商銀行接管組副組長。
值得注意的是,李國榮此番“落馬”后,四川銀保監局“局領導”一欄內容已經完全清空。
目前尚不清楚李國榮具體涉及案情。不過根據通報,關于其問題的通報方包括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常來說,如果當事人涉及當地案件,一般會由當地紀委監委參與對其調查審查。
通報稱,李國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委、內蒙古自治區監委指定管轄,呼和浩特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堅決清除金融監管內鬼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已有多名銀保監會廳局級(含副廳局級)監管干部“落馬”。
其中,2019年5月,時任廣西銀保監局黨委副書記趙汝林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成為地方銀保監局統一掛牌后首個“落馬”的監管干部。
此后庭審現場,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至2019年,趙汝林利用其擔任廣西銀保監局副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與另一被告人共同收受或單獨收受相關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現金人民幣2122萬元、7500美元、5000歐元、價值人民幣760萬元別墅一套。
趙汝林之后,2019年7月,福建銀保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被查;
2019年11月,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劉金明被查;
2019年12月,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賈奇珍被查;
2020年6月,原內蒙古銀監局局長薛紀寧被查;
2020年7月,原山西銀監局局長張安順被查;
2020年9月,上海銀保監局原副局長周文杰被查;
2020年12月,遼寧銀保監局原二級巡視員劉文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劉金明、賈奇珍、薛紀寧都曾在內蒙古銀監系統工作,而在對包商銀行案件的調查中,原內蒙古銀監局班子近乎“一鍋端”,除前述3人外,還包括:原內蒙古銀監局副局長宋建基、副局長陳志濤,原包頭銀監分局局長于嵐、副局長柴寶玉。
到今年1月,山西銀保監局原二級巡視員楊慶和“落馬”,拉開了2021年以來金融監管系統反腐風暴的首篇;此后,3月底,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監管部主任郭鴻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成為銀保監會成立以來首個“落馬”的部門一把手。
而就在郭鴻“落馬”當天,銀保監會發布消息稱:2020年全系統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8件,紀律處分53人、組織處理39人。
銀保監會對外表態,將堅決懲治重大金融風險背后的腐敗問題。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重點關注高風險機構和地區,持續深入查處重大風險事件、金融案件背后的利益輸送、監管失守問題,特別是破壞監管秩序、市場秩序,造成國有金融資產重大損失甚至誘發風險事件的,一律嚴懲不貸。
責任編輯:陳嘉輝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