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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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2日 00:01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1月1日電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國務院日前批轉了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 近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發出的《國務院批轉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稱,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發
《通知》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承擔起處置本地區上市公司風險的責任,有效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風險,必要時可對陷入危機、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重大影響的上市公司組織實施托管。證券監管部門要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負有責任的人員,視情節輕重,責成上市公司予以撤換或實行市場禁入,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司法機關。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密切配合,建立高效、靈活的協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大工作力度,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營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規范發展的環境,支持和督促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質量,為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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