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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豐證券投資基金2007年年度分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09: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管理的銀豐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8月15日生效,并分別于2003年6月23日、2003年12月19日、2004年6月28日、2004年12月29日、2005年4月22日、2006年5月24日、2007年4月6日、2007年6月18日、2007年8月30日、2007年10月30日實施分紅,每10份基金份額已派發現金紅利共計15.6元(暫免征收所得稅)。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為1,995,210,185.28元,已經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有關規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經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確認,本公司決定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為準,向基金持有人實施第十一次分紅。現將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6.00元(暫免征收所得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1,800,000,000.00元。 二、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三、收益分配時間 權益登記日:2008年4月7日 除息交易日:2008年4月8日 紅利發放日:2008年4月14日 四、收益發放辦法 本公司將于2008年4月10日16:00前將擬分配的現金紅利款及代理發放的手續費足額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銀行帳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應款項后,在2008年4月11日閉市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現金紅利款劃付給指定的證券公司,投資者可在紅利發放日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其持有的現金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計息。一旦投資者辦理指定交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結算系統自動將尚未領取的現金紅利劃付給指定的證券公司,投資者可在辦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個交易日領取現金紅利。 五、其它告知事項 因分紅導致的基金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 特此公告。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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