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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交易監管等方面管理辦法會擇機適時推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1:45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監會公布創業板IPO管理辦法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交易、監管等方面的管理辦法也會擇機適時推出 ⊙本報記者 馬婧妤 積極穩妥建立創業板市場再次邁出實質性步伐。昨日,中國證監會公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對創業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的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 創業板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市場定位在服務于創新型國家戰略的實施,創業板將以成長型創業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重點支持自主創新企業。 考慮到創業企業規模小的特點,創業板的標準在主板市場基礎上作了較大幅度的降低。同時,鑒于我國資本市場現狀和投資者的成熟程度,企業申請在創業板公開發行并上市,仍需達到規定的條件,以保證創業板的風險基本可控。 根據辦法,擬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應符合以下條件: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公司在創業板發行后的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據監管部門介紹,為穩步推進包括創業板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的要求,由證監會牽頭成立了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工作小組,認真分析我國經濟發展階段、資本市場發展水平,并充分借鑒了國際市場上的經驗教訓,在《證券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框架下,工作小組形成了我國創業板主要制度設計,并起草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 創業板市場的推出,有助于緩解中小企業,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有利于完善創業資本退出機制、促進創業投資的發展和企業創新機制的形成。它的建立,將對創新型國家的構建、經濟結構的調整、資本市場功能的完善和促進主板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具有深遠影響。在更高的層面而言,建立創業板市場對我國經濟又快又好發展也具有積極意義。 為積極穩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經國務院批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面世作為創業板推出的第一炮打響,據相關責任人介紹,此后交易、監管等方面的管理辦法也會擇機適時推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公開后,證監會將根據社會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見,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作進一步的修改,待該辦法完善后再發布實施。屆時,證監會將根據該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受理企業的首發申請材料。 社會各界如有相關意見或建議可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在2008年3月31日前反饋至中國證監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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