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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創業板定位成長型企業 IPO遵循三原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19:49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21日電(記者 賈靖峰)記者今日從中國證監會獲悉,內地設立創業板市場將定位于服務成長型創業企業,其IPO辦法將遵循借鑒境外經驗、適度降低準入門檻、市場化運作等三大原則。 其一,立足中國實際情況,借鑒境外市場經驗。一方面要借鑒境外市場經驗教訓,吸引成長型創業企業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又要考慮國內誠信法制建設環境、市場約束機制的現狀,設計合適的發行監管制度。 其二,遵循現有法律規定,適度降低準入門檻。在現有《公司法》和《證券法》的框架之內設計有關制度,保持法規的一致性和連續性;適應不同類型創業企業的需求,在整體風險基本可控的前提下,適度降低準入門檻,促進高成長型特別是具備自主創新能力創業企業的發展。 其三,強調市場化運作,同時突出風險控制。建立投資者風險自擔、充分發揮保薦人等中介機構作用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并通過改進發行審核、單獨設立創業板發審委、實施網站信息披露等方式,突出創業板市場特色;同時通過加強信息披露,強化市場各方責任,防范市場風險。 有關負責人表示,創業型公司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強、業務模式新、規模較小、業績不確定性大、經營風險高等特點,故內地創業板將重點支持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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