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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與寶能之爭好的結局:創建國家壟斷性“中國房地產公司”的構想
——借萬科寶能之爭整合央企房地產業務創國家級房地產大鱷
作者:馬格寧思
(一)
中 國的房地產行業是充分市場化的,全國大小房地產企業超過15萬家以上,萬科則是中國房地產界的龍頭老大。然而,近一時期,以王石為首的萬科管理層與目前的 第一大股東寶能系之爭,確愈演愈烈,遠未塵埃落定。截至2015年12月18日停牌前,萬科的持股中,第一大股東“寶能系”持股24.26%;第二大股東 華潤持股15.29%,安邦持股6.18%,萬科管理層持股4.14%,中國證金公司持股2.99%。按照簡單多數原則,萬科已由原來的華潤是第一大股東 的國有企業性質,改變為非國有企業性質。根據財新網的報道,2015年12月20日,王石拜會了國資委官員,爭取國資委對央企參與重組萬科的支持,此次萬 科仍冀望于央企來主導萬科重組。如此一來,可以解決困擾萬科20多年的公司治理缺陷,從過去的內部人控制,轉為建立管理層合理激勵機制,以及引入具有控制 能力的股東架構。
(二)
2010年, 國資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退出房地產業,僅保留16家房地產央企,但對于退出沒有給出時間表和進展要求,幾年下來,進展非常緩慢。2011 年,又有5家央企獲準保留地產業務,至此,允許做地產的央企擴至21家。由此分析,央企中,保留房地產業務的有21家,擬退出房地產業務的73家,兩者相 加共計94家央企有房地產業務。但是,在這近百家央企中,沒有一家能與萬科相匹敵的。
基 于此,國資委何不利用萬科管理層與寶能系之爭,并且王石又主動拜訪國資委,希望央企入資,使萬科再次成為央企為控股大股東的機會,對94家涉及房地產企業 進行資產與業務重組,可將73家非主營房地產企業中的房地產業務全部剝離出來,使其專營主業;可將21家主營或者房地產業務較大的央企進行資產整合,以資 產重組方式注資萬科,成為絕對控股達51%以上的控股大股東。具體說來,實施重大資產重組計劃:為此,被收購標的資產評估值,將不低于萬科2014年總資 產或凈資產或營業收入的50%,萬科2014年末資產總額為5084億元,營業收入1463.88億元,凈資產881.65億元。也就是說,被收購方的資 產評估值將至少達到440億以上。這區區440億,對于國資委領導下的94家央企來說,又何足掛齒呢!因此,由國資委領導下的央企重組萬科是王石所希望 的,這樣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將迎來一個國家壟斷的上市的巨無霸的房地產公司,或可稱為“中國房地產公司”,成為類似中石油、中石化的國家壟斷性企業。那樣的 它的地位、作用和意義將是無可估量的。
(三)
這個國家壟斷的“中國房地產公司”的地位、作用和意義,或可有一下幾點:
1、調控整個房地產業。終結了三十多年來中國房地產界春秋戰國時代,形成巨無霸的地位和優勢。國家可以通過掌控國家壟斷的“中國房地產公司”,對整個房地行業與市場進行調控,引領房地產業發展方向,使得整個房地產業有序健康發展。即國家掌控國家壟斷性房地產企業,該企業再調控整個房地產市場。
2、調控房地產價格。可以對房地產行業制定商品房銷售價格方面,起到具有話語權的定價作用,遏制高房價,遏制房地產暴利,使房價趨于合理。
3、調控房地產庫存。可以利用其壟斷優勢,運用房地產價格杠桿,調節房地產庫存,減少庫存、降低庫存,使庫存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4、調控房地產企業。可以通過“雙向混合所有制”形式,由國家壟斷性房地產公司,入股其它民營房地產企業,成為控股大股東,實現對民營房地產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優勝劣汰。
5、肩負起國家保障民生的作用。對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可由國家壟斷的“中國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不以牟利為目的,實行成本+微利的原則,房屋質量終身負責制。使得中低收入的居民有房住,住得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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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恒星 SF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