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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能購買萬科的資金真的完全合法么?本文著重從保險法規及政策層面分析其合法性。
作者:ok222ok
據媒體報道,萬科一戰,寶能購買萬科操作的資金量高達幾百億元,但寶能購買萬科所花的錢不過僅僅幾十億!其余都是老百姓手里的錢和他運作來的,綜合杠桿率達到了數倍!并且成為第一股東后否決萬科重組及要求罷免萬科現任幾乎全部董監事,造成多個全世界權威信用評級機構擬下調萬科信用評級,同時引起萬科內部各級管理層及員工心理壓力,嚴重影響萬科的品牌價值和穩定.如果繼續讓寶能任性下去,后果可能不堪設想。
第一,保險資金進入股市有何規定,寶能萬能險加高杠桿并且在中央決定去杠桿的2015年下半年買入萬科真的合法合規嗎?寶能用險資與其關聯公司捆綁利用杠桿舉牌萬科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七條明確----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同業拆借、債券回購和融資融券業務管理,嚴格控制融資規模和使用杠桿,禁止投機或者用短期拆借資金投資高風險和流動性差的資產。保險資金參與衍生產品交易,僅限于對沖風險,不得用于投機和放大交易。
寶能系動用的保險金大部分是萬能險,全稱是萬能型儲蓄類壽險產品。因而萬能險具備儲蓄功能。其本質和銀行存款一樣是一種金融類公司的負債,因為國家出于對社會安定的考慮,對萬能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有嚴格的要求。保險金是不能用于超高杠桿證券投資的,比照銀行關于儲蓄相關規定,它絕不能以承擔風險的劣后資金去配資放大數倍用于炒股。寶能用險資與其關聯公司捆綁利用杠桿舉牌萬科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七條 明確-規定---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同業拆借、債券回購和融資融券業務管理,嚴格控制融資規模和使用杠桿,寶能系這種玩法完全違反法規。
有分析師認為,目前的保險資金入市是一種“杠桿錯配”,原本是“避險資金”卻成了機構配置“風險資產”的主要杠桿資金來源,如果中國股市出現慢牛行情,那么問題不大,若有較大動蕩,風險就會加劇,并且一旦在二級市場上舉牌超過一定比例以后,就有一定的鎖定期,面臨流動性風險。
在寶能系上演的這場萬科股權爭奪戰中,寶能玩轉“資本杠桿”,好比好萊塢大片中的特技,讓觀眾目眩,讓劇情變得更加復雜。一名投行人士甚至發出驚嘆,寶能系幾乎涵蓋了目前資本市場大部分能夠使用的所有杠桿手段。嚴重違反保險法及保險資金管理的法律規定。是一種嚴重違法的投資行為,不但會危及保險人的合法權益,而且也會給股市和萬科這樣巨型企業正常運行帶來極大的威脅,而此次寶能系違法用險資與其關聯公司捆綁去高杠桿配資用于購買萬科股權,變成第一股東后,又不顧企業長遠利益和其他大部分股東利益,公然公開提出罷免被社會公認且業績幾十年穩定優秀的幾乎全部的高層管理董監會成員,更是引起市場巨大不安,嚴重影響萬科信用品牌和人員穩定,同時也使萬科港股幾天內暴跌最大達百分之十五以上,造成嚴重的后果。
保險資金用于投資,國家明文規定,是要留足準備金的,其目的就是防止保險公司不顧市場風險亂投資,威脅保險資金的安全性,而此次寶能系與其關聯公司捆綁動用了極大杠桿炒股,其投資風險不僅覆蓋了準備金的額度,而且大大違背險資不能與其關聯公司捆綁動用高杠桿炒股的法律規定,是十分危險而且是違法的投資行為。
對于這種嚴重威脅保險人權益和股市穩定,以及國家實業穩定的違法行為。應該誰來管治??
難道靠萬科管理層和寶能系不斷爭斗,靠媒體討論和專家學者辯論就可以解決嗎??
當然不能。而真正的責任應該是政府和執法部門。
違法的行為,最終且必然要政府和法律部門及時站出來,對這次紛爭寶能系行為進行依法認定和有力監管,才是真正正確解決的途徑.如果政府部門坐視不管,那必然是失職和執法缺失,是要負歷史責任的。
正如北大國發院教授、北大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聯席主任薛兆豐指出必須明確搞明白寶能的意圖及其收購資金的合法性。
如果寶能收購萬科,是為了發展萬科的本業,提升萬科的價值,那么一個不留地清洗管理團隊,就會使得連寶能本身也成為輸家。寶能究竟是看好萬科管理團隊, 還是不看好這個團隊,是自相矛盾的,這兩點加不起來。所以,寶能的做法讓人深深地懷疑,寶能之所以撬動百億資金收購萬科,是另有所圖。這就不能不讓人去關 注寶能巨額資金的來源,以及收購萬科股權以后的去向。
前面諸位法學家已經花了很大功夫,討論每一方的每一個舉動,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是否是合法的,是否是合規的。這里面有精細的推理,這是法學家的專長。
但與此相對,經濟學家——或者說法律經濟學家——則更注重去探討法規本身是否符合經濟規律,法規會促成怎樣的反應,會帶來怎樣的后果。
我在這里呼吁,我們不僅要討論寶能撬動巨額資金,尤其是保險資金,來收購一個實業的做法是否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還要進一步討論這些法律法規本身是否合 理。這是因為,寶能的做法,具有很強的示范作用。相比之下,寶能是否合法,是小事;千萬個寶能爭相仿效,是大事。如果寶能是合法的,那后果將會怎樣?
如果判定寶能的做法合法,那這就不是一個句號,而是一個冒號——不行賄、不依附權貴,不講政治、踏實做事的人會不會大面積地受到懲罰,長袖善舞的人會不 會大規模地涌現?有關部門這時候不出來進行問責,那將來就有可能受到歷史的問責。這些問題,才是影響中國企業制度變遷的重點問題。
第二,去年寶能用高杠桿買股票嚴重違反國家當時的政策,是頂風違法違規,性質嚴重。
去年,國家去杠桿防止股市風險,更是為了預防金融大面積出現系統性風險,而寶系竟然說去年動用負債幾百億用數倍杠桿資金買股票是響應國家號召,國家剛剛要求嚴格控制炒股杠桿資金入市,寶能卻動用更加離譜的資金杠桿去響應國家號召,真是具有十分諷刺意義的笑話.
2015 年國務院為了國家經濟長治久安,才出手去杠桿政策,如果股市的不規范行為太多,正如環球網指出----配資炒股等留下的風險隱患太大,真正有實力和潛力的 投資者也不愿意進入股市。只有把股市的不規范行為全部規范到位,在制度規范、監督到位的情況下再適當放開配資等杠桿手段,且必須嚴格在規定范圍內執行,股 市才能真正吸引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
更 重要的是,對配資等不規范行為的清理整頓,并不僅是為了股市的穩定,更是為了避免和防范金融風險。銀行通過不正常手段提供炒股資金、配資等行為如果得到較 好的規范,就能在總結股市清理不規范杠桿行為經驗的基礎上,將范圍擴大到整個金融機構,對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進行全方位的清理和規范。一些隱藏在金融領域 的潛在風險,也能在清理規范中得以暴露,以便采取強有力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去年年中,國家對二三倍四五倍配資炒股都進行非常嚴格的清理限制,也正是2015年下半年,寶能系竟然敢放大數倍的杠桿買股,還說是響應國家號召,真是笑料。
當 時,股市大跌,國家號召入市,是合規的險資本身而不是配資又重犯前面錯誤,如果有關政府部門認定寶能幾百億杠桿資金買萬科股票合法,那么,配資高杠桿炒股 就從來沒有錯過,那國家清理高杠桿政策是怎么出臺的?以后是不是大家都可以這樣炒股??照此下去,下次更大股災必然又要來臨,這是拿人民拿國家大局開玩 笑。
所以政府部門必須調查認定寶能配資資金炒股究竟是否合法?是否合符合當時國家政策??并立即處理,否則后患無窮。
三.資管計劃買的股票,真正最終的投票權應歸屬出資多的一方。
寶能作為資管計劃的劣后出資方,所占資管計劃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果銀行或其他資金作為資管計劃的優先級資金才是權益最大的決策人。
資 管計劃必須要求本計劃投資的股票具有很好的流動性及變現可能性,如果寶能用此資管計劃舉牌萬科,其有至少半年的鎖定期,一旦出現市場風險,越過平倉線,優 先級的資金一定會面臨危險,因此,除非有書面全權委托書,否則寶能沒有權利用資管計劃的資金去舉牌,特別是有銀行資金參與的計劃國家規定是絕對不能這樣干 的。
同時在寶能不能出具優先級投資方全權委托書情況下,更沒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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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恒星 SF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