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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的門檻可以再調一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0:26 大洋網-廣州日報
上周,中國證監會公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我覺得有幾個關鍵的地方還需要斟酌和明確。 第一,誰能上。根據征求意見稿,上市的企業不僅要有三年的運營歷史,同時還要在最近兩年都有收入。這還只是個小問題,一個更大的問題是根據《辦法》,在最近一年沒有盈利的企業是無法上市的。我覺得有點過于“一刀切”了。 很難說現在的這兩道門檻是太高還是太低,但總覺得它們沒有充分反映創業板的特點。從本質上說,一個企業的價值最主要的來源只有兩個:盈利的規模以及盈利的持續增長能力。既然是創業板,我們的重點當然應該放在贏利的持續增長上,但這并不意味著沒有盈利增長、但是有盈利規模的企業就要被拒之門外。 第二,以什么價格上。由于在創業板上市的大都是處在高速增長階段的企業,用傳統的歷史市盈率或者當年市盈率的辦法對企業進行估值在很多情況下是不合適的。因此,我建議應該允許承銷商引入更加靈活的定價機制,讓市場而不是證監會的發審機構來確定IPO的價格。 第三,通過什么管理風險。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是如何規避個別企業利用編造虛假財務預測的方式惡意圈錢。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方法不是通過門檻設置和發行審批來試圖把少數害群之馬擋在門外,而是要立足于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對于涉及大股東的關聯交易,要特別予以關注。 與此同時,我們還要通過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做市商制度讓機構投資人、承銷商和其他中介機構在企業上市過程中發揮更多的作用,同時也承擔更多的(尤其是信用方面的)責任。 另外,基于創業板企業自身的特點,對于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該尤為嚴格。(王冉 新浪博客)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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