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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5月6日電 (王玉玲)4月29日晚間,科華生物發布公告稱,由于該公司對控股子公司天隆公司暫時失控,導致2021年度財務報表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也因此,科華生物被深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5月6日,科華生物復牌后變更為*ST 科華,一字跌停。
據公告,風波緣起作為科華生物子公司的天隆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蘇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天隆”和“蘇州天隆”,合稱“天隆公司”)管理層拒絕配合公司年審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導致天隆公司2021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鄧勇教授分析稱,科華生物能否“摘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與天隆公司的糾紛結果。
上海交大高級金融學院MBA導師、洪大教育創始人洪榕向中新經緯指出,科華生物退市的可能性比較小,變ST算利空出盡,38%股權糾紛估計只能司法解決。同時,價格估計很難談攏,放棄天隆公司股權的可能性大。
“蛇”變“大象”
回溯整個事件,源于科華生物對天隆公司的一場收購。
2018年6月,科華生物與天隆公司創始股東簽訂了《投資協議書》,將分兩步走收購天隆公司股權。
第一步,分為兩次交割,科華生物共出資5.54億元,收購天隆公司62%股權,資金來源為銀行并購貸款和自有資金。
第二步,在交割完成后,雙方約定將于2021年處理剩余38%股份,分為兩種方案,第一,按照12億元或天隆公司2020年度扣非后凈利潤30倍進行收購,也可由天隆公司其他股東提出要求,按照9億元或天隆公司2020年度扣非后凈利潤25倍進行收購,兩種方案以孰高為準。
中新經緯注意到,根據投資協議,雖然未公布扣非后凈利潤,但天隆公司彼時仍“資不抵債”,2017年營業收入為1.24億元,凈虧損0.12億元,2018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為0.3億元,凈虧損350.23萬元。
對于此收購協議,鄧勇分析表示,收購協議中“第二步”的安排體現了雙方的博弈和妥協。原天隆公司的股東采取了私募基金機構常用的“估值調整機制”來保障自身的利益,說明在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對第一次股權交割之后天隆公司的發展前景都較有信心;其次,雙方擬定的30倍或25倍的“模擬市盈率”,也說明雙方對天隆公司的定位依然傾向“成長期型企業”而非“成熟型企業”。
鄧勇認為,很難從協議內容上直接分析出對哪一方更有利,但單從條款的法律效果上來看,實際上在合同中天隆公司要占有一定的優勢。在該投資協議中,科華生物也釋放出誠意,一方面,科華生物對天隆董事會進行改組,其中科華生物委任四名董事,另三名董事為天隆公司少數股東彭年才、李明、苗保剛,并聘請天隆科技CEO李明加入科華高管團隊,擔任科華生物副總裁,統一負責分子診斷臨床業務。
另一方面,科華生物將原有分子診斷事業部在研發、銷售等業務領域與天隆公司開展整合協同,對在研產品進行梳理,對部分方向重合或相近的在研產品進行了終止并核銷。
而天隆公司加入科華生物后,據科華生物2018年年報,西安天隆與蘇州天隆扭虧為盈,共貢獻凈利潤2912.92萬元。
疫情爆發后,西安天隆推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整體解決方案,由此推動2020年西安天隆營業收入、凈利潤飆升至20.79億元和10.86億元。
由此,若科華生物要以原計劃完成股權收購,已經從“蛇”成為“大象”的天隆公司整體估值將以2020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的25倍為標準,股權價款將超過百億。
為什么科華生物要在未收購全部股權的情況下,作為大股東,卻要將核酸業務全部放置在西安天隆?此前是否做過風險預案?暫未知曉,但可以明確的是,這為“母子反目”埋下了導火索。
母子反目
2021年7月13日,天隆公司股東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并獲受理,要求科華生物支付其天隆公司剩余38%股權價款105.04億元、違約金10.5億元及延遲付款違約金。并表示,如上述仲裁請求未獲支持,則天隆公司股東有權分別以4.29億元及0.33億元回購科華生物持有的西安天隆和蘇州天隆62%的股權。
天隆公司還打出“組合拳”,一方面要求科華生物支付股權價款,拒絕配合審計;另一方面,天隆公司通過訴訟官司,凍結了科華生物62%股權對應的財權和人事權,即股權轉讓、財產分配和人事管理權。
科華生物在2021年年報中表示,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陜0112財保546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科華生物在天隆公司持有的62%的股權,期限為三年,由此,科華生物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對天隆公司的管理控制無法得到天隆公司管理層的執行。公司已暫時失去對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和蘇州天隆的控制。
科華生物申訴認為,西安天隆業績的增長情況已超出了各方在訂立《投資協議書》時正常可預見及可預測的范圍,希望能夠重新商議收購價格。同時,針對天隆公司少數股東的仲裁申請,科華生物表示,天隆公司2020年度收入和利潤的爆發式增長構成法律規定的“情勢變更”情形。由此,在上述情形下,科華生物認為自身依法有權要求重新協商,以變更或者解除“進一步投資”交易條款。
4月25日,科華生物發布公告稱,分別向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和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提起股東知情權之訴。目前,雙方仍在訴訟進行中。
那么,第一,天隆公司拒絕配合審計行為是否違背股東知情權?第二,雙方最有可能走向哪種解決方案?
鄧勇指出,與其說“為什么天隆要拒絕配合審計”,不如問“天隆有沒有權利拒絕審計”。“從現有情況來看,很有可能是因為天隆公司的章程并未賦予大股東直接對公司進行審計的權利,這意味著司法途徑以外,科華公司要進行審計只能通過股東會決議或者董事會決議進行。在科華生物對深交所的復函當中,天隆公司配合科華生物進行審計的前提是經過天隆公司少數股東的同意,因此從《公司法》來看,天隆有權拒絕配合審計。”鄧勇說道。
至于“投資者知情權”的問題,鄧勇表示,現行《公司法》僅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財務會計報告與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而并未賦予股東發起審計的權利,因此可以預料到的是,在科華生物提起的知情權訴訟當中,天隆公司、第三人將以此作為抗辯理由,主張“投資者知情權”的范圍不包括對公司進行審計。
對于雙方可能的結果,鄧勇分析認為與“適用情勢變更”的訴求能否得到支持有很大的關系。如果法院認定構成情勢變更,那么雙方很可能以一個相對合理的價格繼續履行收購協議;但如果法院并不認為屬于情勢變更,那么就涉及如何處理合同“履行不能”的問題,有可能科華生物需要被迫交出其62%的股份,以拿回5.54億元的方式退出天隆公司,也有可能科華生物能夠保有其62%的股份,但喪失對剩下38%股份的收購權。當然,考慮到先前的合作基礎,雙方也可能通過其他方式達成調解。
最后,根據科華生物2021年年報,公司賬面總資產為52.77億元,不足以支付105.04億元的股權價款。如果科華生物想要以原計劃完成收購,鄧勇表示,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多數類似情況的公司會選擇“約定式定向增發”的方式進行融資以規避后續股票無人認購的風險。
“非標意見”數量攀升
科華生物一案仍待進一步的結果公布,中新經緯將繼續追蹤。
此外,中新經緯注意到,近年來企業發布年報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意見”的上市公司數量逐年攀升。據媒體報道,截至2022年4月30日,A股公司中有246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標意見。其中42家公司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1家被出具否定意見,106家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97家被出具保留意見。
為何非標意見逐年增長?鄧勇分析表示,第一,新《證券法》對財務造假行為的打擊力度更大,并且壓實了中介機構的法律義務,審計機構出現重大責任風險所面臨的處罰將十分嚴厲,這使得審計機構的態度更為審慎。
第二,滬深證券交易所都發布了更為嚴格的退市標準和更為細化的財務類退市指標,這也使得上市公司面臨著更高的監管要求。第三,疫情局勢下部分企業的經營確實遇到困難。第四,目前司法上保護交易穩定性、尊重意思自治的傾向,商業創新可能會更為大膽,這也意味著更多“不確定事項”。
“總之,‘非標意見’數量攀升一方面說明監管部門確實加大了監管的力度,另一方面也說明目前有很多企業確實仍然存在讓審計機構‘不放心’的事項。在此也要建議經營者提高合規意識、投資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有序參與股票市場運行。”鄧勇說道。
責任編輯:彭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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