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師研報,權威,專業,及時,全面,助您挖掘潛力主題機會!
【相關報道】
來源:上交所
關于對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對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稱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反映出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西藏珠峰多份公告中出現低級文字錯誤,造成較大影響。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對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會秘書胡晗東予以監管警示。要求西藏珠峰及董監高人員應當舉一反三,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全文如下:
關于對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當事人:
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A 股證券簡稱:西藏珠峰,A 股證 券代碼:600338; 胡晗東,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
經查明,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關于收到西藏證監局<關于對王喜兵、胡晗東 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的公告》《關于收到西藏證監局<關于對新 疆塔城國際資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的公告》《關 于收到西藏證監局<關于對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黃建榮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的公告》,由于公司工作疏忽,導致公告中 存在文字錯誤。主要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員在拷貝 PDF 文件后未進行 仔細檢查復核,導致了文中出現多處錯別字,與證監局發出的監管 文書不符。
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反映出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存在 缺陷,公司多份公告中出現低級文字錯誤,造成較大影響。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 稱《股票上市規則》)第 2.1.1 條等有關規定。董事會秘書胡晗東作 為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負責人,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 《股票上市規則》第 2.1.1 條、第 4.4.2 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 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 13.2.2 條 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 我部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
對西藏珠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會秘書胡晗東予以監管警 示。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請你公司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人員)采取有 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并結合本決定書指出的違規事項,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 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水平。
請你公司在收到本決定書后一個月內,向我部提交經全體董監高人員簽 字確認的整改報告。
你公司及董監高人員應當舉一反三,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公司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認真履行 信息披露義務;董監高人員應當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保證公司按 規則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