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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中國證監會22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擬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形成進一步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杜絕高報不買和低報高買,同時網下網上渠道分開、網上申購設置上限,以提高中小投資者的中簽率。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在《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結束并正式發布后,即會安排新股發行。
“千呼萬喚始出來”,備受市場各方關注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方案終于在本周五浮出水面,開始向社會征求意見。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本周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改革方案于6月5日結束征求意見并正式發布后,“即會安排新股發行”。
同時,該發言人要求,各相關機構應盡快熟悉《指導意見》的內容。在實施改革措施的初期,會進一步細化各項安排,關注市場意見,把握節奏,穩步展開相應工作。
堅持市場化方向,促進新股定價進一步市場化,注重培育市場約束機制,推動發行人、投資人、承銷商等市場主體的責任,重視中小投資人的參與意愿。這是22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的改革原則。遵循這樣的原則,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正朝著市場化方向不斷深入和邁進。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介紹說,新股發行體制的改革原則為堅持市場化方向,促進新股定價進一步市場化,注重培育市場約束機制,推動發行人、投資人、承銷商等市場主體歸位盡責,重視中小投資人的參與意愿。改革的基本內容包括:在新股定價方面,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淡化行政指導,形成進一步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在發行承銷方面,增加承銷與配售的靈活性,理順承銷機制,強化買方對賣方的約束力和承銷商在發行活動中的責任,逐步改變完全按資金量配售股份;優化網上發行機制,股份分配適當向有申購意向的中小投資者傾斜,緩解巨額資金申購新股狀況。同時,加強新股認購風險提示,明晰發行市場的風險。
根據該意見稿,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將采取分布實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階段推出各項改革措施。第一階段的改革將主要推出下述四項措施,其他改革措施如引入中止發行機制等,將在統籌兼顧改革的力度和市場承受程度的基礎上擇機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