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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禾
我最早直接接觸獨立董事這個工作,是在許多年以前,有一位朋友來找我,想讓我擔任一家小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在此之前,我對獨立董事需要做什么事情并不太了解,于是就花了一些時間調研了一下。結果讓我大吃一驚,獨立董事這份看似輕松的工作,背后隱含的責任和風險卻一點都不小。
要說工作量,這份工作確實輕松,許多獨立董事每年只要參加幾次會議就行,甚至不少會議是電話會議,人根本不用到場。同時,這份工作每年也有幾萬塊錢可以拿。這錢說多不多,但是因為工作量特別小,所以不少人認為,獨立董事的工資就是白撿的。
但是,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文件的簽字,所承擔的責任從理論上講和其他公司董事并無多大差別。問題在于,由于獨立董事平時并不直接參與公司的運營,其實對公司的了解程度會遠遠低于一般的公司高管,那么這些簽字就很容易淪為閉眼簽字。
如果要真把公司了解透徹到敢于簽字的程度,那么獨立董事自己必然要花大量的精力對公司進行調研,而這絕對不是幾萬元一年的年薪能夠覆蓋的,這點錢甚至連調研的差旅費用都不夠。
風險無限
收益有限
從金融投資的角度來說,當獨立董事的薪酬只有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一年的時候,這份工作屬于一個典型的“風險無限、收益有限”的買賣,和價值投資所主張的“風險有限、收益無限”的投資紀律正好相反。
于是,我對朋友說,我沒法來做這個獨立董事,因為我搞不清企業的狀況,而獨立董事是要在重要文件上簽字,對公司經營和包含公眾股東在內的大量股東負責任的,而我要老是棄權、反對,你們公司肯定又不高興,畢竟我是你們花錢雇來的。朋友一聽笑了:“你也太較真了,大家都是這么干的啊,你這幾萬塊不拿白不拿哦!”
長久以來,在資本市場上,獨立董事有個讓人尷尬的說法,叫做“獨董獨董,既不獨立,也不懂事”。這個外號道出了不少獨立董事的真相:對公司既不十分了解,又礙于情面和每年看似白拿的工資,不好意思保持獨立,不好意思在自己不了解的文件上簽下反對、或者至少是棄權的意見。
“既不獨立,也不懂事”,同時還要承擔巨大的責任,獨立董事這份工作所包含的風險,就像一個堰塞湖一樣懸而未決。但是,在*st康美案件之前,獨立董事究竟會有多大風險,人們仍然沒有清晰的概念。許多人對這份工作所抱有的態度,仍然是一種法不責眾的心理:大家都閉著眼睛過馬路,我也就不用看交通燈。而在*ST康美造假案的一審判決中,獨立董事這一職業的風險終于暴露無遺:幾名兼職獨立董事被判處上億元的罰款,而他們之前每年的年薪只不過幾萬元而已。
“懂事”的獨董
其實,獨立董事這份工作最重要的兩個要素“獨立”和“懂事”,沒有一個是可以輕松完成的。
先說“獨立”,獨立董事理論上要獨立于上市公司,給上市公司提建議、挑毛病、把關,通俗來說很多時候就是要“添堵”。但是,獨立董事又是上市公司雇傭來的,拿著別人的薪酬,如何能做到真正獨立?如果你有足夠的操守,做到全然獨立,那么上市公司會不會對你端茶送客,另外找一個“不獨立”的?
再說“懂事”,相對于只要堅持住自己工作底線就能搞定的“獨立”,“懂事”也就是知道上市公司到底是怎么回事,知道一些可能存在的企業風險點在哪里,更是難上加難的事情。
不少投資者以為,分析上市公司只要看報表就行。實際上,報表能體現的只是一個公司的大致情況,而如果真的要說公司管理層面的細致活,那么即使是天天泡在公司里,也不一定能搞明白。如果一家公司存心隱瞞,那么它有無數的方法可以把想藏的東西藏起來。明股實債、股票代持、抽屜協議、虛假庫存、關聯交易、隱藏擔保,如此種種商業和金融上的操作手法,足以讓最有經驗的投資銀行家都沒法徹底了解一家公司。
記得我以前在投資銀行工作的時候,曾經在一家企業做資產重組的材料。在企業上了足足兩個月的班之后,我才發現自己知道了企業的許多隱藏事情。這些事情不完全是從企業提供的文件里看到的,有的是和辦公室主任喝酒的時候聊來的,有的是和大股東的司機吹牛吹來的。后來,我在做投資銀行業務的時候就養成了一個習慣,不在企業呆足兩個月以上,不輕易認為自己搞明白了企業是怎么回事。
在*ST康美(維權)造假案中,早在2012年,《證券市場周刊》就曾經刊登過一篇封面文章《康美謊言》,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找來一看。我記得在這篇文章中,調查作者花了大量的功夫,去實地考察上市公司的各項資產,去各個部門調取公司的資產憑證,等等。對于獨立董事來說,如果能用這樣細致的方法研究公司,才能算得上是“懂事”。
“三低”變“三高”
“既不獨立,也不懂事”,如此情況必然需要改變。可以預見的是,*ST康美案對獨立董事的巨額處罰,會成為獨立董事行業的一個分水嶺。
在*ST康美案以前,由于獨立董事的風險到底能有多大,人們搞不清楚,因此獨立董事行業出現了一種“低勞動強度、低關注度、低薪”的三低特征。也就是說,勞動強度低,許多獨立董事也樂得不做具體調研的事情,每年只開幾個會就了事。關注度低,也就是說投資者也不認為獨立董事有多重要,一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是誰,大家也不怎么在乎(老實說,我以前看企業的時候,也基本不會研究獨立董事是誰)。而由于勞動強度低、關注度也低,因此工資也就低,許多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每年少則幾萬元、多也就十來萬元,甚至不夠獨立董事單獨進行監督工作。
而在*ST康美案的天價獨董處罰之后,資本市場大受震動。之前獨立董事的“三低”現象,在將來也許會變成一個新的“三高”格局,即“高工作量、高關注度、高薪酬”。
在新的格局里,獨立董事不再是完全作為擺設,而是需要實際監督上市公司工作。同時,投資者也會對他們報以更高的關注度,像劉姝威女士這樣曾經以發現藍田股份造假聞名的財務會計專家,她所擔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也就會被投資者認為更加可信。最后,由于獨立董事的工作量、風險和市場重要性都大幅增長,那么薪酬的上升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隨著獨立董事從“三低”向“三高”轉變,獨立董事的品牌化時代必然到來。好的獨立董事會憑借自己的專業和信用,成為品牌的象征,受到投資者的信任、上市公司的追捧。到那時候,也許一家上市公司的品牌形象代言人,也會有獨立董事的一席之地。
(作者系九圜青泉科技首席投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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