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晚間,*ST科林(維權)公告,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及《關于對科林環保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江蘇證監局認為,*ST科林錯誤采用總額法確認新媒體廣告投放業務收入,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導致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擬對*ST科林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長杜簡丞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李根旺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總經理張曼奚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29日,*ST科林一字跌停,最新股價報3.22元/股,市值僅6.09億元。
來源:Wind
合計擬罰款660萬元
經查明,2021年,*ST科林子公司易有樂網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有樂”)對俠客行(上海)廣告有限公司、執享(廈門)傳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業務即新媒體廣告投放業務收入,采用總額法合計確認收入7072.54萬元,確認成本6719.35萬元。上述交易實質為代充值業務,科林環保既不承擔向客戶轉讓商品的主要責任,不獨立承擔交易產生的主要風險,也不承擔存貨風險,對廣告投放服務沒有自主定價權,在該業務中的身份是代理人。
根據規定,科林環保應該按照凈額法確認收入353.2萬元。而科林環保對前述業務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6719.35萬元,虛增營業成本6719.35萬元,分別占科林環保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39.52%、52.24%。
江蘇證監局擬對*ST科林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杜簡丞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李根旺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張曼奚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此外,擬對杜簡丞、李根旺各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ST科林公告稱,公司正在對《決定書》所涉嫌違法的事實和財務數據予以核實,按照《決定書》認定的事實情況和財務依據,將導致調整后的2021年度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進而導致公司股票觸及“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首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多項技術研發業務存在貓膩
除了上述信息技術服務業務虛增收入外,經查,*ST科林多項技術研發服務業務存在貓膩。
2021年10月12日,易有樂與檸檬無限簽訂《電商平臺項目技術服務協議(一期)》。2021年,易有樂確認對檸檬無限的收入4143.4萬元。
江蘇證監局調查發現,檸檬無限注冊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廣麻大道126號80號樓336室并非實際辦公地址。2021年年審會計師走訪的地址深圳國際創新谷1棟B座1903號,為檸檬無限臨時借用。檸檬無限與易有樂存在同一地址辦公的情形。2022年,檸檬無限也出現了欠薪和勞動仲裁情況。至2022年7月調查時,檸檬無限向易有樂采購的產品未完全投入實際使用。
同時,易有樂和檸檬無限存在管理混同,包括存在易有樂的員工在檸檬無限報銷費用的情況,易有樂財務人員的電腦中存有檸檬無限銀行賬戶日記賬、《檸檬無限直播設備盤點表》等涉及檸檬無限的資料,易有樂人事人員同時統計易有樂和檸檬無限的員工花名冊等。
此外,大量人員在合同簽訂至驗收期間曾由檸檬無限發放工資、繳納社保,有52人在2021年12月才與易有樂簽訂勞動合同。2021年12月前,該52名員工在易有樂人事人員電腦中存儲的《2021.6-12主體分布》表中作為檸檬無限的員工列示。
易有樂與客戶長沙青螢、成都美翔之間也存在著類似問題。
來源:公告
責令改正
江蘇證監局認為,以上事實表明,易有樂信息技術服務業務收入確認政策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規定,技術研發服務業務交易不具有商業合理性,技術研發服務業務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務開展均未形成或難以形成穩定業務模式。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ST科林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梳理信息技術服務業務的業務模式、開展過程,對2021年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予以更正;根據規定,對2021年年報中營業收入扣除情況及金額予以更正,扣除不具備商業實質和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并同時披露公司2021年年報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對營業收入扣除事項及扣除后營業收入金額出具的專項核查意見;更正上述事項后,重新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勤勉盡責,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責任編輯:韋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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