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601 證券簡稱:龍佰集團 公告編號:2024-081
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獨立董事辭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公司獨立董事邱冠周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邱冠周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提名委員會委員及召集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后邱冠周先生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邱冠周先生辭職將導致公司獨立董事人數少于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為了保證董事會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邱冠周先生的辭職申請將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的獨立董事后生效。在辭職生效前,邱冠周先生將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公司獨立董事及其在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中的相關職責。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盡快完成新的獨立董事選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冠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
邱冠周先生在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勤勉盡責、恪盡職守,為公司的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此,公司董事會對邱冠周先生在任職期間的辛勤付出和貢獻表示由衷的感謝!
特此公告。
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7日
證券代碼:002601 證券簡稱:龍佰集團 公告編號:2024-082
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份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刭徆煞莸膬r格為不超過人民幣32.10元/股(含),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刊載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購股份報告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購公司股份方案已實施完畢,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現將公司本次股份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實施情況
公司在回購期間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回購股份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首次實施回購公司股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刊載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據相關規定,回購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司均按照上述規定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3日刊載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3、公司實際回購區間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截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11,882,7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4980%,最高成交價為18.3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5.3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99,976,677.00元(不含交易費用)。公司回購金額已達回購方案中的回購金額下限,且不超過回購方案中回購金額的上限,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已實施完畢。
二、回購股份實施情況與回購方案不存在差異的說明
公司本次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回購價格、實施回購期限、回購資金總額及回購資金來源等均符合《回購報告書》的相關內容,實際執行情況與公司董事會最終審議通過的回購方案不存在差異,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購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購。
三、回購股份方案的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經營、研發、債務履行能力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本次回購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改變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權分布情況仍然符合上市條件。
本次回購的公司股份將用于后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有利于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有利于公司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
四、回購股份期間相關主體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1、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股份提議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購股份事項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
2、回購期間,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股份變動系繼承過戶導致,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名譽董事長許剛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因病醫治無效不幸離世,許剛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626,515,969股股份,由其女兒、公司副董事長許冉女士繼承50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95%,由其兒子未成年人許某某先生繼承126,515,96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30%。未成年人許某某先生繼承的公司股份由其母親王霞女士代為管理,2024年6月18日,王霞女士將相關股份所對應的身份性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參會權、提名權、提案權、表決權等身份性權利全部委托許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未成年人許某某先生成年。許冉女士成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2024年8月5日,許剛先生持有的304,000,000股公司股份非交易過戶至許冉女士名下。
2024年8月20日,許剛先生名下剩余322,515,969股公司股份已完成非交易過戶手續,其中196,000,000股公司股份非交易過戶至許冉女士名下,126,515,969股公司股份非交易過戶至王霞女士(代未成年人許某某先生管理)名下。本次繼承過戶完成后,許剛先生名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女兒、公司副董事長許冉女士持有500,000,000股公司股份,王霞女士(代未成年人許某某先生管理)持有126,515,969股公司股份。
以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五、回購股份實施的合規性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六、預計股份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股份回購實施完畢,累計回購股份11,882,7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4980%。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如全部回購股份按既定用途成功實施,不會導致公司總股本變更。若回購股份或部分回購股份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實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公司總股本則會相應減少。
七、已回購股份的后續安排
公司本次回購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購專用賬戶,存放期間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質押等權利。
根據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方案,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公司將在披露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三年內轉讓,未按照披露用途轉讓的股份,將在三年期限屆滿前注銷。若發生注銷回購股份的情形,公司將嚴格依照有關規定,履行減資相關決策程序,通知債權人,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并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八、備查文件
1、回購專用賬戶持股數量查詢證明。
特此公告。
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7日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