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368 證券簡稱:藍天燃氣 公告編號:2024-073
債券代碼:111017 債券簡稱:藍天轉債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電話等方式發出。公司現有董事8人,實際出席并表決的董事8人。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李新華先生主持,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議案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參與設立并購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共同助力河南省打造天然氣全省一張網和城鎮管道燃氣“一城一企”整合工作,推動各方進一步發展,公司擬與河南匯融資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河南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河南匯融燃氣并購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最終核定名稱為準)。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此議案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專門會議審議通過。
此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關于增補公司董事的議案》
鑒于公司原董事楊帆辭去公司董事及相關職務,為保證公司董事會的穩定性,經股東河南省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提名,增補樊曉華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樊曉華女士簡歷:出生于1981年,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曾在河南瑞祥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助理職務,2020年1月至2022年6 月任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運營部高級業務經理;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任河南省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財務部主任;2024年4月至今任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副主任。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此議案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2024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此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召開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鑒于上述議案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故提請召開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605368 證券簡稱:藍天燃氣 公告編號:2024-076
債券代碼:111017 債券簡稱:藍天轉債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參與設立并購基金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共同助力河南省打造天然氣全省一張網和城鎮管道燃氣“一城一企”整合工作,推動各方進一步發展,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與河南匯融資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公司”)及河南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燃氣集團”)共同成立河南匯融燃氣并購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最終核定名稱為準,以下簡稱“并購基金”)。
● 2024年8月1日,河南省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管網”)與公司控股股東河南藍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河南管網受讓34,641,816股股份,占當時總股本的5%,為公司持股5%股東。鑒于基金公司、燃氣集團、河南管網均受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控制,基金公司與燃氣集團為河南管網一致行動人。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次公司與基金公司、燃氣集團共同設立并購基金構成關聯交易,但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在過去12個月內,公司未與燃氣集團、基金公司發生關聯交易。
● 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專門會議、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 相關風險提示:
1、并購基金籌備過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繳足認繳資金等原因,導致基金未能足額募集的風險,實際募集及各方繳付出資情況存在不確定性。
2、并購基金尚需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等有關機構履行登記注冊、備案等程序,本事項實施過程存在不確定性。
3、并購基金具有投資周期長、流動性較低等特點,公司作為并購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擔的風險敞口以投資額為限,本次投資無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諾。本次投資基金在投資過程中將受行業周期、監管政策、宏觀經濟、投資標的經營管理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可能出現無法實現預期收益、出現虧損或不能及時有效退出風險。
一、設立基金及關聯交易概述
(一)本次設立基金及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在保證日常經營所需資金的前提下,公司擬與燃氣集團、基金公司共同投資設立并購基金,其中基金公司為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公司與燃氣集團為有限合伙人,基金公司為基金管理人。
本次全體合伙人將以現金的方式,總認繳出資10億元成立并購基金,其中基金公司認繳出資200萬元,燃氣集團認繳出資69,800萬元,公司認繳出資30,000萬元。
鑒于基金公司、燃氣集團均為公司股東河南管網一致行動人(均受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控制),故本次共同投資屬于關聯交易。
(二)本次設立基金及關聯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各合伙人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共同助力河南省打造天然氣全省一張網和城鎮管道燃氣“一城一企”整合工作,推動各方進一步發展,共同成立并購基金。并購基金主要投資于燃氣行業及相關上下游產業,項目類型以城鎮燃氣行業為主,包括經營良好或具有盈利能力的燃氣管道、儲氣設施、LNG接收站/加注站等其他城燃上下游的非上市企業(包括未上市企業的股權或上市企業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或類似權益),從而實現有限合伙的資本增值。
(三)本次設立基金及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本次設立基金及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專門會議、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與關聯人累計發生的關聯交易
至本次關聯交易為止,過去12個月內公司與燃氣集團及基金公司未發生關聯交易。
二、關聯人介紹
(一)關聯人關聯關系介紹
2024年8月1日,河南管網與公司控股股東河南藍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河南管網受讓34,641,816股股份,占當時總股本的5%,為公司持股5%股東。鑒于基金公司、燃氣集團、河南管網均受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控制,基金公司與燃氣集團為河南管網一致行動人。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次公司與基金公司、燃氣集團共同設立并購基金構成關聯交易。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1、河南匯融資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000MA44A4JM4B
成立時間: 2017年08月18日
注冊地: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尚賢街32號中原基金大廈B座4層406-9
注冊資本: 10,000萬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何桉
經營范圍:一般項目:以私募基金從事股權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活動(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備案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河南投資集團匯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持股35%,河南匯融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持股65%。
2、河南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1322MAD2KW041P
成立時間: 2023年10月26日
注冊地: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先進制造業開發區吳府大道26號
注冊資本: 1,000,000萬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尚謹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燃氣經營;燃氣汽車加氣經營;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陸地管道運輸;國內貿易代理;貿易經紀;進出口代理;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關聯人與公司其他關系說明
燃氣集團、基金公司與公司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關系。
(四)燃氣集團、基金公司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河南匯融燃氣并購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最終核定名稱為準)
2、出資情況
總認繳出資10億元,其中基金公司認繳出資200萬元,燃氣集團認繳出資69,800萬元,公司認繳出資30,000萬元。
四、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關聯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確定各方出資額和出資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現金形式出資,交易價格公允、合理,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基金合伙協議關于收益分配、虧損承擔等約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設立基金及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擬與燃氣集團、基金公司簽署《河南匯融燃氣并購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暫定名,以工商核準為準),主要內容如下(以最終簽署版本為準):
1、有限合伙的名稱為:河南匯融燃氣并購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最終核定名稱為準)。
2、主要經營場所: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大道雪蘭路交匯處西北側-高新數算產業園5號樓17層1701-18(暫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最終核準登記為準)。
3、合伙目的:各合伙人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共同助力河南省打造天然氣全省一張網和城鎮管道燃氣“一城一企”整合工作,推動各方進一步發展,共同成立河南匯融燃氣并購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最終核定名稱為準)。
4、經營范圍:以私募基金從事股權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活動(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備案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5、基金規模:有限合伙作為私募基金,募集規模為人民幣10億元,根據項目投資進度分期繳付到位。
6、期限:
有限合伙合伙期限為10年,自有限合伙營業執照載明的有限合伙成立日起算。有限合伙作為私募基金的基金存續期到期且未再依法依約延期時,有限合伙合伙期限隨之提前到期。
有限合伙作為私募基金的基金存續期限為7年,自有限合伙首次交割日起算。為實現有限合伙投資項目的有序退出,經合伙人會議決定可將有限合伙的基金存續期限延長。
7、管理費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自首次交割日起至有限合伙解散日,有限合伙應按照下列標準,根據各期間內的實際管理天數、對應的出資金額、管理費計算比例等參數加權計算管理費,并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費:
(1) 基金投資期內,每年管理費為全體合伙人實繳出資總額余額的0.2%;
(2) 基金退出期及延長期內,每年管理費為全體合伙人未退出投資成本的0.2%;
8、合伙人:
■
河南匯融資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為基金管理人。
9、繳付出資及基金備案
有限合伙成立后,各有限合伙人認繳的有限合伙出資根據普通合伙人的繳付出資通知分期繳付,其中首期出資為人民幣1,000萬元。首期出資到位后,有限合伙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
普通合伙人按照投資進度向有限合伙人發出繳付出資通知,列明該有限合伙人該期應繳付出資的金額。就每一期出資而言,該等繳付出資通知中所列明的付款到期日為針對該有限合伙人的付款日,該有限合伙人應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將該期出資款足額繳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托管賬戶或募集資金專用賬戶。普通合伙人向不同合伙人發出的繳付出資通知中列明的付款到期日應保持一致,普通合伙人向不同合伙人發出的繳付出資通知中所列明的付款到期日為多個日期的,付款到期日以最晚日期為準。
10、收益分配與虧損分擔
有限合伙的可分配資金,扣除該等投資項目的投資成本(指因項目投資產生的各項費用,不包括投資本金)后,應當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實際分配:
(1) 實繳出資額返還。按照各合伙人屆時在有限合伙的實繳出資比例,百分之一百向全體合伙人進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根據本第(1)段累計獲得的收益分配總額等于其屆時在有限合伙的實繳出資金額;
(2) 超額收益分配。超出(1)有限合伙實繳出資額的部分,為超額收益。超額收益首先按照普通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向普通合伙人進行收益分配;剩余部分按照有限合伙實繳出資額為計算基數,對于單利每年不超過(含)10%的部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99.5%與0.5%的比例進行分配;對于單利超過10%的部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99%與1%的比例進行分配。普通合伙人實際應得的現金收益以有限合伙實際實現的可分配資金為上限。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有限合伙因項目投資產生的虧損在參與該項目投資的全體合伙人之間根據投資成本分攤比例分擔,有限合伙的其他虧損和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根據認繳出資額按比例分擔。
11、投資領域
主要投資于燃氣行業及相關上下游產業,項目類型以城鎮燃氣行業為主,包括經營良好或具有盈利能力的燃氣管道、儲氣設施、LNG接收站/加注站等其他城燃上下游的非上市企業(包括未上市企業的股權或上市企業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或類似權益),從而實現有限合伙的資本增值。
12、投資決策委員會組成
有限合伙設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由5名委員組成,河南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委派3名,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委派1名,管理人有權委派1名,其中管理人委派主任委員負責召集、主持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投資決策委員會為以下事項的唯一有權決策機構:
(1) 審議決定對擬投資項目進行投資;
(2) 審議決定對擬投資項目實施退出;
(3) 審議決定本協議約定或合伙人會議授權決策的其他重大事項。
投資決策委員會可以現場會議或非現場會議形式召開。為了提高投資決策的效率性,普通合伙人應當提前五個工作日向各委員發出關于召開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書面通知及相關會議材料,各委員最遲應當在會議召開后的第五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通過的表決。就投資決策委員會所通過決策,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應當貫徹執行,有限合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配合執行。
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一人一票,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事項經有表決權的委員五分之三及以上票同意通過,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委員具有一票否決權。
本協議授權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在本協議規定的原則下,制定細化的投資決策委員會議事規則,并遵照執行。
有限合伙無需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支付任何薪酬。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因履行投資決策委員會事務所產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由管理人以管理費承擔。
投資決策委員會及其委員的決策行為在任何意義上均不應被視為參與有限合伙事務的管理及執行。
13、合伙人會議
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應以書面委托形式確定一名代表出席合伙人會議,如代表人員不能出席合伙人會議,可出具書面表決意見。
合伙人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于每年的4月30日前召開一次。經普通合伙人或代表實繳出資額10%及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除非本協議就相關事項另有其他約定,合伙人會議審議、表決下列事項:
(1) 修改有限合伙名稱、經營范圍、注冊地址和主要經營場所;
(2) 變更、延長基金存續期限、投資期限;
(3) 合伙人入伙、退伙(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相關約定要求違約合伙人退伙除外);
(4) 其他既存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承繼當然退伙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5)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財產份額(有限合伙人向其關聯方轉讓財產份額以及河南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在其母公司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所屬企業之間或者向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級國資監管機構和/或其管理的基金/管理的主體轉讓財產份額除外);
(6) 有限合伙清算、解散;
(7) 按本協議約定除名有限合伙人,以及變更有限合伙人被除名退伙程序;
(8) 選舉、更換、撤銷執行事務合伙人;
(9) 按本協議約定除名普通合伙人、接納新的普通合伙人,以及變更普通合伙人被除名退伙程序;
(10) 減免違約出資合伙人的違約責任;
(11) 選任、變更管理人,確定、解除委托管理協議(如有);
(12) 有限合伙在投資期屆滿后開展新的投資活動;
(13) 增加或縮減對有限合伙的認繳出資額、實繳出資額(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相關約定要求合伙人實繳出資以及按照本協議相關約定要求違約合伙人就其尚未實繳出資的合伙權益進行減資除外);
(14) 普通合伙人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財產份額(普通合伙人向其關聯方轉讓財產份額除外);
(15)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身份轉換;
(16) 將有限合伙的可分配資金用于閑置現金管理以外的再次投資;
(17) 修改本協議(執行事務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約定可獨立決定修改的事項除外);
(18) 有限合伙進入維持運作機制期間,有限合伙開展新的投資活動或處置有限合伙財產;
(19) 縮短或豁免合伙人會議通知的時間;
(20) 本協議約定應由合伙人審議、決策的其他事項;
(21) 依據中國法律和監管政策應由合伙人審議、決策的其他事項;
(22) 代表10%及以上表決權的合伙人提議提交合伙人會議審議、決策的其他事宜;
(23) 普通合伙人認為應當提交合伙人會議審議、決策的其他事宜。
六、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一)對公司經營方面的影響
本次公司與燃氣集團、基金公司共同投資設立并購基金,有助于發揮各方專業能力和資源優勢,補充公司的投資渠道,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場發展機遇,在促進業務協同發展的同時實現更好的投資收益。
(二)對公司財務的影響
本次投資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并在保證公司日常經營所需資金的前提下開展,不會影響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亦不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1、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專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參與設立并購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與關聯方共同設立投資基金,有利于進一步鞏固公司的行業地位和影響力,強化公司的競爭優勢、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預計會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業務布局產生積極影響。公司本次投資的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綜上,我們同意該事項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2、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參與設立并購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參與設立并購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投資的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對外投資有利于鞏固公司的行業地位和影響力,同時提高公司外延式投資的靈活性和投資效率,預計會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業務布局產生積極影響。董事會的召集、召開、審議、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特此公告。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605368 證券簡稱:藍天燃氣 公告編號:2024-074
債券代碼:111017 債券簡稱:藍天轉債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通訊等方式發出。公司現有監事3人,實際出席并表決的監事3人。
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鄭斌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議案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參與設立并購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經過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投資的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對外投資有利于鞏固公司的行業地位和影響力,同時提高公司外延式投資的靈活性和投資效率,預計會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業務布局產生積極影響。董事會的召集、召開、審議、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同意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605368 證券簡稱:藍天燃氣 公告編號:2024-075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5年1月13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5年1月13日 14點30分
召開地點:河南省駐馬店市解放路68號公司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5年1月13日
至2025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涉及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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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經2024年12月27日召開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2024年1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的相關公告。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2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1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河南省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可行使的表決權數量是其名下全部股東賬戶所持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數量總和。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本所網絡投票系統參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可以通過其任一股東賬戶參加。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多個股東賬戶重復進行表決的,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表決意見,分別以各類別和品種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股東或代理人現場出席公司股東大會會議應按以下方式進行登記。
1、登記手續:
(1)自然人股東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進行登記。
(2)自然人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股東賬戶卡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進行登記。
(3)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法人股東賬戶卡進行登記。
(4)法人股東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公章)、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加蓋公章)、法人股東賬戶卡進行登記。授權委托書由股東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由股東本人或者股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則不需要公證。
(5)異地股東可以用信函(信封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或傳真方式登記,信函登記以收件日郵戳為準。參會當日須憑證件原件進行登記確認方可視為有效登記。參會股東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會議召開前半小時補辦會議登記。
2、登記時間:
2025年1月10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6:00
3、登記地點:河南省駐馬店市解放路68號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辦公室。
4、現場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請于會議開始前半小時內到達會議地點,并攜帶有效身份證明、股東滬市股票賬戶等原件及復印件,以便驗證入場。
六、其他事項
聯系人:李女士
聯系電話:0396-3829259
傳真:0396-3835000
電子郵箱:ltrq2017@126.com
聯系地址:河南省駐馬店市解放路68號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辦公室。
郵編:463000
2、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食宿、交通費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3日召開的貴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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