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998 證券簡稱:中信銀行 公告編號:臨2024-076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行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于2024年12月13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有關會議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2月27日在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0號院1號樓中信大廈以現場會議形式完成一次董事會會議召開并形成決議。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10名,實際出席董事10名,其中,宋芳秀獨立董事因公務委托廖子彬獨立董事代為出席并表決,黃芳、廖子彬、周伯文等3名董事以視頻方式參加會議。本次會議由方合英董事長主持,本行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根據表決結果,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2024年業務連續性專項審計報告》
表決結果:贊成10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中信銀行2025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方案》
表決結果:贊成10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與關聯方開展授信類交易的議案》
(一)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授信類交易
方合英董事長、曹國強董事因與該議案中本項表決事項存在利害關系,回避表決,本項表決事項有效表決票數為8票。
表決結果:贊成8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董事會同意本行2025年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授信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
(二)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授信類交易
方合英董事長、曹國強董事因與該議案中本項表決事項存在利害關系,回避表決,本項表決事項有效表決票數為8票。
表決結果:贊成8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董事會同意本行2025年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授信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700億元人民幣。
本次與關聯方開展授信類交易所涉及的關聯方企業具體情況請見附件1。本行獨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關于本次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函請見附件2。
四、審議通過《關于與關聯方開展票據轉貼現業務的議案》
方合英董事長、曹國強董事因與該議案存在利害關系回避表決,該議案有效表決票數為8票。
表決結果:贊成8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董事會同意本行2025年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展票據轉貼現業務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600億元人民幣。
本次與關聯方開展票據轉貼現業務所涉及的關聯方企業具體情況請見附件1。本行獨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關于本次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函請見附件3。
五、審議通過《關于與關聯方開展存款類(存款類交易不包含活期存款和本行已與關聯方履行了董事會審議、披露程序的協定存款。)交易的議案》
(一)與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開展存款類交易
方合英董事長、曹國強董事因與該議案中本項表決事項存在利害關系,回避表決,本項表決事項有效表決票數為8票。
表決結果:贊成8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董事會同意本行2025年與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開展存款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700億元人民幣。
(二)與中國中信有限公司開展存款類交易
方合英董事長、曹國強董事因與該議案中本項表決事項存在利害關系,回避表決,本項表決事項有效表決票數為8票。
表決結果:贊成8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董事會同意本行2025年與中國中信有限公司開展存款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350億元人民幣。
(三)與中國煙草總公司開展存款類交易
王彥康董事因與該議案中本項表決事項存在利害關系,回避表決,本項表決事項有效表決票數為9票。
表決結果:贊成9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董事會同意本行2025年與中國煙草總公司開展存款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3,000億元人民幣。
本次與關聯方開展存款類交易所涉及的關聯方企業具體情況請見附件1。本行獨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關于本次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函請見附件4。
六、審議通過《關于預期信用損失法實施相關事項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10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七、審議通過《關于修訂〈中信銀行風險偏好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10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八、審議通過《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職工薪酬決算方案》
表決結果:贊成10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九、審議通過《關于修訂〈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10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十、審議通過《中信銀行2025年董事會對董事長授權方案》
方合英董事長因與該議案存在利害關系回避表決,該議案有效表決票數為9票。
表決結果:贊成9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十一、審議通過《中信銀行2025年董事會對行長授權方案》
劉成董事因與該議案存在利害關系回避表決,該議案有效表決票數為9票。
表決結果:贊成9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關聯方企業具體情況
1.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26.46%股權。公司注冊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注冊資本為80,246,679,047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劉正均。公司經營范圍:收購、受托經營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對不良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債權轉股權,對股權資產進行管理、投資和處置;對外投資;買賣有價證券;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機構進行商業融資;破產管理;財務、投資、法律及風險管理咨詢和顧問業務;資產及項目評估;經批準的資產證券化業務、金融機構托管和關閉清算業務;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總資產10,553.42億元人民幣,2024年1一6月實現營業收入363.76億元人民幣,凈利潤52.72億元人民幣。
2.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通過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間接持有14.137%股權。公司注冊地址為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13號,注冊資本為2,178,986.0711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王凱。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和代客外匯買賣;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及付款業務;離岸金融業務;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經中國銀監會等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至2023年末,公司總資產35,095.22億元人民幣,2023年實現營業收入696.78億元人民幣,凈利潤160.19億元人民幣。
3.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通過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間接持有19.84%股權。公司注冊地址為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公司注冊資本1,482,054.6829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張佑君。經營范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是:證券經紀(限山東省、河南省、浙江省天臺縣、浙江省蒼南縣以外區域);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委托投資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證券投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和職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融資融券;證券投資基金代銷;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代銷金融產品;股票期權做市。上市證券做市交易。(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總資產17,317.16億元人民幣,2024年1一9月實現營業收入461.42億元人民幣,凈利潤174.51億元人民幣。
4.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是本行的實際控制人。公司注冊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0號院1號樓中信大廈89-102層,注冊資本為20,531,147.635903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奚國華。公司經營范圍為投資管理境內外銀行、證券、保險、信托、資產管理、期貨、租賃、基金、信用卡金融類企業及相關產業、能源、交通基礎設施、礦產、林木資源開發和原材料工業、機械制造、房地產開發、信息基礎設施、基礎電信和增值電信業務、環境保護、醫藥、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運輸、倉儲、酒店、旅游業、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商業、教育、出版、傳媒、文化和體育、境內外工程設計、建設、承包及分包、行業的投資業務;資產管理;資本運營;工程招標、勘測、設計、施工、監理、承包及分包、咨詢服務行業;對外派遣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進出口業務;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不含信息搜索查詢服務、信息社區服務、信息即時交互服務和信息保護和加工處理服務。)
截至2023年末,公司總資產114,819.75億元人民幣,202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7,274.27億元人民幣,凈利潤1,011.51億元人民幣。
5. 中國中信有限公司
中國中信有限公司是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公司注冊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0號院1號樓中信大廈89-102層,注冊資本為13,900,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奚國華。公司經營范圍為:1.投資和管理金融業,包括:投資和管理境內外銀行、證券、保險、信托、資產管理、期貨、租賃、基金、信用卡等金融類企業及相關產業;2.投資和管理非金融業,包括(1)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2)礦產、林木等資源開發和原材料工業;(3)機械制造;(4)房地產開發;(5)信息產業:信息基礎設施、基礎電信和增值電信業務;(6)商貿服務及其他產業:環境保護;醫藥、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運輸、倉儲、酒店、旅游業;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進出口業務、商業;教育、出版、傳媒、文化和體育;咨詢服務;3.向境內外子公司發放股東貸款;資本運營;資產管理;境內外工程設計、建設、承包及分包和勞務輸出,及經批準的其他業務。
截至2023年末,公司總資產108,367.82億元人民幣,202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658.48億元人民幣,凈利潤909.38億元人民幣。
6. 中國煙草總公司
中國煙草總公司是可對本行施加重大影響的股東。公司注冊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55號,注冊資本為5,700,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張建民。公司經營范圍為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進出口貿易,國有資產經營與管理。
附件2: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函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銀行”)擬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口徑下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信集團”)關聯方企業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金融資產”)、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發銀行”)開展授信類關聯交易。除依據監管規定和意見可豁免的業務外,2025年中信銀行擬與中信金融資產開展同業借款等授信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擬與廣發銀行開展票據貼現、福費廷等授信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700億元人民幣。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監管部門要求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中信銀行獨立董事,本著客觀、公正原則,事前認真審閱并認可了《關于與關聯方開展授信類交易的議案》,現就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發表意見如下:
一、中信銀行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與關聯方開展授信類交易的議案》,同意2025年中信銀行與中信金融資產開展同業借款等授信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與廣發銀行開展票據貼現、福費廷等授信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700億元人民幣。在該議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議前,基于中信銀行總行信用審批委員會及雙人審批模式審批意見,董事會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查了上述2項關聯交易事項涉及的該議案。我們作為中信銀行獨立董事對該《關于與關聯方開展授信類交易的議案》項下的2項授信進行了逐項審查,并均予以認可。董事會會議在審議該議案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本次董事會會議召開程序及決議合法、有效。
二、中信銀行2025年與中信金融資產開展同業借款等授信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與廣發銀行開展票據貼現、福費廷等授信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700億元人民幣,符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監管部門要求,符合《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
三、經審查,中信銀行上述2項關聯交易均系依據市場定價原則和一般商業條款,于中信銀行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包含利費率在內的定價等交易條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中信銀行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信銀行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中信銀行本期及未來的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也不會影響中信銀行的獨立性。
四、經逐項審查,我們同意中信銀行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上述《關于與關聯方開展授信類交易的議案》。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3: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函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銀行”)2025年擬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口徑下中信集團關聯方企業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證券”)開展的票據轉貼現業務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600億元人民幣。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監管部門要求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中信銀行獨立董事,本著客觀、公正原則,事前認真審閱并認可了《關于與關聯方開展票據轉貼現業務的議案》,現就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發表意見如下:
一、中信銀行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與關聯方開展票據轉貼現業務的議案》,同意2025年中信銀行與中信證券開展的票據轉貼現業務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600億元人民幣。在該議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議前,董事會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查了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涉及的該議案。我們作為中信銀行獨立董事對該《關于與關聯方開展票據轉貼現業務的議案》進行了審查,并予以認可。董事會會議在審議該議案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本次董事會會議召開程序及決議合法、有效。
二、中信銀行與中信證券2025年開展累計金額不超過600億元人民幣的票據轉貼現業務關聯交易,符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監管部門要求,符合《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
三、經審查,中信銀行與中信證券2025年開展累計金額不超過600億元人民幣的票據轉貼現業務關聯交易系依據市場定價原則和一般商業條款,于中信銀行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包含利費率在內的定價等交易條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中信銀行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信銀行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中信銀行本期及未來的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也不會影響中信銀行的獨立性。
四、經審查,我們同意中信銀行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上述《關于與關聯方開展票據轉貼現業務的議案》。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4: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函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銀行”)2025年擬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口徑下關聯方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信集團”)、中國中信有限公司(簡稱“中信有限”)、中國煙草總公司(簡稱“中國煙草”)開展存款類(存款類交易不包含活期存款和本行已與關聯方履行了董事會審議、披露程序的協定存款。)關聯交易,累計金額分別不超過700億元人民幣、350億元人民幣、3,000億元人民幣。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監管部門要求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中信銀行獨立董事,本著客觀、公正原則,事前認真審閱并認可了《關于與關聯方開展存款類交易的議案》,現就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發表意見如下:
一、中信銀行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與關聯方開展存款類交易的議案》,同意中信銀行2025年與中信集團開展的存款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700億元人民幣,同意中信銀行2025年與中信有限開展的存款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350億元人民幣,同意中信銀行2025年與中國煙草開展的存款類關聯交易累計金額不超過3,000億元人民幣。在該議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議前,董事會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查了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涉及的該議案。我們作為中信銀行獨立董事對該《關于與關聯方開展存款類交易的議案》進行了審查,并予以認可。董事會會議在審議該議案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本次董事會會議召開程序及決議合法、有效。
二、中信銀行2025年與中信集團開展累計金額不超過700億元人民幣的存款類關聯交易,與中信有限開展累計金額不超過350億元人民幣的存款類關聯交易,與中國煙草開展累計金額不超過3,000億元人民幣的存款類關聯交易,符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監管部門要求,符合《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
三、經審查,中信銀行2025年與中信集團開展累計金額不超過700億元人民幣的存款類關聯交易,與中信有限開展累計金額不超過350億元人民幣的存款類關聯交易,與中國煙草開展累計金額不超過3,000億元人民幣的存款類關聯交易系依據市場定價原則和一般商業條款,于中信銀行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包含利費率在內的定價等交易條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中信銀行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信銀行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中信銀行本期及未來的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也不會影響中信銀行的獨立性。
四、經逐項審查,我們同意中信銀行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上述《關于與關聯方開展存款類交易的議案》。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
2024年12月27日
證券代碼:601998 證券簡稱:中信銀行 公告編號:臨2024-077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監事辭任公告
本行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監事會近日收到外部監事劉國嶺先生的辭呈。劉國嶺先生由于個人精力原因,辭去本行外部監事、監事會監督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劉國嶺先生的辭任自2024年12月27日起正式生效。
劉國嶺先生確認,其與本行監事會及其任職的監事會專門委員會無不同意見,亦無與其辭任有關的或其認為有必要引起本行股東、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注意的情況。劉國嶺先生同時確認,其無任何針對本行的正在發生或將要發生的訴訟和爭議。
謹此對劉國嶺先生擔任本行有關職務期間為本行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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