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252 證券簡稱:中恒集團 公告編號:臨2024-111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控股子公司雙錢產業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擔保人名稱: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恒集團”)
●被擔保人名稱及是否為上市公司關聯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廣西雙錢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錢產業”),本次擔保不涉及關聯擔保。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公司本次為雙錢產業提供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7,500.00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為雙錢產業實際提供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14,166.00萬元(含本次擔保)。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厩闆r
為滿足控股子公司雙錢產業日常經營和業務發展需求,確保雙錢產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開展,公司為雙錢產業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情況如下:
2024年12月26日,雙錢產業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梧州分行”)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5,000.00萬元;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興梧支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興梧支行”)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2,500.00萬元。公司分別與交通銀行梧州分行、農業銀行興梧支行簽訂了《保證合同》,為前述兩筆借款合計7,500.00萬元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二)擔保事項的內部決策程序
公司分別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9日召開中恒集團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中恒集團關于2024年度綜合授信額度下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用信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及納入合并范圍子公司2024年度擬在各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總額人民幣不超過50.00億元(含50.00億元),最終以各金融機構實際審批的授信額度為準。其中,擔保總額度不超過25.00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團關于2024年度綜合授信額度下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用信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22)。
本次擔保事項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綜合授信額度下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用信擔保額度內,無需再次履行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程序。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基本信息
■
(二)雙錢產業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元
■
注:上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12月的財務數據已經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保證合同一
保證人: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擔保金額:公司為雙錢產業5,000.0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間:自該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后三年止;
擔保范圍:全部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二)保證合同二
保證人: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興梧支行
擔保金額:公司為雙錢產業2,500.0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間: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擔保范圍:包括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債務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保全保險費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據控股子公司資金需求為其借款提供擔保,可以保證雙錢產業資金需求,促進其發展,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公司能夠及時掌握雙錢產業經營及資信狀況,不存在影響償債能力的事項。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度綜合授信額度下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用信擔保的議案》,本次是公司執行股東大會決議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五、董事會意見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開了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審議通過了《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度綜合授信額度下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用信擔保的議案》。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萊美藥業及其子公司)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余額為43,132.77萬元(包含為四川康德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對外擔保),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比例為6.57%。公司無逾期擔保事項。
特此公告。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600252 證券簡稱:中恒集團 公告編號:臨2024-112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子公司為其子公司融資授信
進行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擔保人名稱: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恒集團”)的控股子公司重慶萊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美藥業”)。
●被擔保人名稱及是否為上市公司關聯人:重慶萊美隆宇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美隆宇”),萊美隆宇為公司控股子公司萊美藥業的全資子公司。本次擔保不涉及關聯擔保。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萊美藥業本次為萊美隆宇提供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萊美藥業為萊美隆宇實際提供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不含本次擔保)。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厩闆r
萊美藥業于2024年12月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重慶萊美隆宇藥業有限公司融資授信進行擔保的議案》,萊美隆宇擬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兩江分行(以下簡稱“中國銀行重慶兩江分行”)申請人民幣1,000萬元的流動資金借款授信額度,萊美藥業擬為萊美隆宇該筆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擔保事項的內部決策程序
公司分別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9日召開中恒集團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度綜合授信額度下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用信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及納入合并范圍子公司2024年度擬在各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總額人民幣不超過50.00億元(含50.00億元),最終以各金融機構實際審批的授信額度為準。其中,擔保總額度不超過25.00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度綜合授信額度下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用信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22)。
本次擔保事項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綜合授信額度下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用信擔保額度內,無需再次履行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程序。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基本信息
■
(二)萊美隆宇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
注:萊美隆宇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12月的財務數據已經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的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三、擔保的主要內容
萊美隆宇擬向中國銀行重慶兩江分行申請人民幣1,000萬元的流動資金借款授信額度,借款期限一年,萊美藥業擬為萊美隆宇該筆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具體擔保事項以簽訂的相關擔保合同為準。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萊美藥業根據萊美隆宇資金需求為其借款提供擔保,可以保證萊美隆宇資金需求,促進其發展,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本次擔保事項在萊美藥業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授信擔保額度內,屬于萊美藥業執行股東大會決議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行為。
五、董事會意見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度綜合授信額度下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用信擔保的議案》。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萊美藥業及其子公司)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余額為43,132.77萬元(包含為四川康德賽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對外擔保),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比例為6.57%。公司無逾期擔保事項。
特此公告。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600252 證券簡稱:中恒集團 公告編號:臨2024-113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恒集團”)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知和議案材料于2024年12月26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于2024年12月27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在廣西南寧市江南區高嶺路100號辦公樓會議室召開,全體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會議通知時限。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楊金海先生主持,獨立董事陳道峰先生和龔行楚先生以通訊方式出席會議。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7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7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以下議案及事項:
(一)會議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任王海潤先生為公司總法律顧問的議案》;
鑒于王祥勇先生已辭去公司總法律顧問職務,為加強公司法律合規建設,結合公司實際工作需要,董事會同意聘任王海潤先生擔任公司總法律顧問,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十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本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任公司總法律顧問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114)。
本議案已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0票。
(二)會議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訂〈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修訂《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本議案已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以及風控合規委員會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0票。
(三)會議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訂〈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修訂《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本議案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及風控合規委員會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0票。
(四)會議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制定〈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損失財務核銷管理辦法〉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制定《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損失財務核銷管理辦法》。
本議案已經公司董事會風控合規委員會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0票。
(五)會議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萊美藥業為其參股公司康德賽借款提供擔保展期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控股子公司萊美藥業為其參股公司康德賽向瀘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請的2,000萬元銀行借款提供擔保展期。
本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萊美藥業為其參股公司康德賽借款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96)。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0票。
(六)會議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參與設立復星醫藥(南寧)有限責任公司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中恒怡鑫科創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恒怡鑫”)與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上海復星醫藥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星產業公司”)、南寧產投統一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統一投資集團”)共同設立復星醫藥(南寧)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以登記機關核定的名稱為準),新設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萬元,其中復星產業公司出資5,100萬元,持股比例51%;中恒怡鑫出資3,400萬元,持股比例34%;統一投資集團出資1,500萬元,持股比例15%。
本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參與設立復星醫藥(南寧)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115)。
本議案已經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0票。
(七)會議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擇機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將根據工作安排,擇機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的會議時間、地點等事宜屆時以公司發布的股東大會通知為準。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0票。
三、備查文件
中恒集團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600252 證券簡稱:中恒集團 公告編號:臨2024-114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聘任公司總法律顧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4年12月27日,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恒集團”)召開了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任王海潤先生為公司總法律顧問的議案》。根據《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鑒于王祥勇先生已辭去公司總法律顧問職務,為加強公司法律合規建設,結合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董事會同意聘任王海潤先生為公司總法律顧問。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十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附:王海潤先生簡歷
王海潤,男,1988年7月出生,大學本科,注冊會計師、法律職業資格A證。曾任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重慶分所審計一部高級審計員;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西分所審計二部項目經理;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分公司(現深圳分公司)機構業務部項目經理兼廣西分公司投行部副總經理;廣西投資引導基金運營有限責任公司(現廣西廣投鼎新引導基金運營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業務部業務經理、投資業務部高級投資經理;廣西國富創新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副總經理、投資中心副總經理;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戰略發展部部長、資本運營部部長,兼南寧中恒同德基金投委會委員、廣西廣投醫藥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董事長;廣投醫藥健康產業集團投資運營部總經理、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黨委辦公室/黨委宣傳部主任;防城港廣投置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廣西廣投城市服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廣西廣投醫藥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總法律顧問、首席合規官;現任中恒集團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總法律顧問、首席合規官;重慶萊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任何懲戒。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不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第3.2.2條規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600252 證券簡稱:中恒集團 公告編號:臨2024-116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協議轉讓重慶萊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份公開征集受讓方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恒集團”)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披露了《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擬協議轉讓重慶萊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公開征集受讓方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105),公司擬通過公開征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持有的重慶萊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美藥業”)247,426,064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萊美藥業總股本的23.43%),意向受讓方公開征集期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截至2024年12月26日,本次公開征集期限屆滿。征集期內,多家意向受讓方就股份轉讓事項與公司進行了溝通,鑒于征集時間內意向受讓方無法完成充分盡調和內部流程審批以及尚未就股份轉讓條款與中恒集團達成一致意見,為了降低不確定因素對本次公開征集的影響,公司決定暫緩本次公開征集,后續將繼續接觸合適的意向方推進本次股份轉讓事項,擇機重新啟動公開征集程序,并根據該事項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次股份轉讓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證券代碼:600252 證券簡稱:中恒集團 公告編號:臨2024-115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參與設立
復星醫藥(南寧)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投資標的名稱:復星醫藥(南寧)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以登記機關核定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 投資金額: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萬元,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恒集團”)全資子公司中恒怡鑫科創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恒怡鑫”)出資3,400萬元,持股比例34%。
●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特別風險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投資涉及的公司尚未簽署相關協議,設立合資公司尚需獲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權機關的核準,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合資公司設立后,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可能受到宏觀政策調控、市場變化及經營管理等因素影響,后續投資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公司將積極采取適當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積極防范和應對上述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對外投資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況
為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業務布局及提升綜合競爭力,中恒集團全資子公司中恒怡鑫擬與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上海復星醫藥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星產業公司”)、南寧產投統一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統一投資集團”)共同設立合資公司,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萬元,其中復星產業公司出資5,100萬元,持股比例51%;中恒怡鑫出資3,400萬元,持股比例34%;統一投資集團出資1,500萬元,持股比例15%。
(二)審議程序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參與設立復星醫藥(南寧)有限責任公司的議案》。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交易屬于公司董事會的決策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況
(一)復星產業公司基本情況
■
(二)統一投資集團基本情況
■
三、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
以上信息最終以工商核準登記為準。
四、對外投資協議的主要內容
合同主體:
1.上海復星醫藥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2.中恒怡鑫科創投有限公司
3.南寧產投統一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
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億元整),其中,復星產業公司以現金出資人民幣5,100萬元(大寫:人民幣伍仟壹佰萬元整),持有合資公司51%的股權;中恒怡鑫以現金出資人民幣3,400萬元(大寫:人民幣叁仟肆佰萬元整),持有合資公司34%的股權;統一投資集團以現金出資人民幣1,50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仟伍佰萬元整),持有合資公司15%的股權。
支付方式:
出資期限或者分期出資安排:首期出資3,000萬元(大寫:人民幣叁仟萬元整),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30%。第二期出資4,000萬元(大寫:人民幣肆仟萬元整),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40%。第三期出資3,000萬元(大寫:人民幣叁仟萬元整),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30%。
投資方的未來重大義務:
履行期限: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為二十年,自營業執照日起計算。在經營期限屆滿前,各方一致同意可延長經營期限。
違約責任:(a)如果一方未履行或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者(b)如果該方作出的任何陳述和保證在任何重要方面是虛假或不準確的,則該方屬違反本合同。
如果由于一方違反本合同,致使公司或守約方承擔任何費用、責任或蒙受任何損失,違約方應就上述任何費用、責任或損失(包括因違約而支付或損失的利息,以及律師費),對公司和守約方作出賠償,并使公司和守約方免受任何損害。
爭議解決方式:任何由本協議的解釋、違約、終止和效力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爭議及主張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生效條件: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完成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簽署相關協議,本次交易事項的具體內容以最終簽訂的協議為準。
五、本次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與他方合作投資設立參股公司是基于公司未來發展的需要,將充分發揮投資各方的各自優勢。本次投資完成后將為公司開拓海外市場提供資源、渠道助力,提高公司的綜合競爭力,對公司的戰略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本次投資不會導致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化,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合法利益的情形,從長遠來看對公司的發展有著積極的影響,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和公司長遠發展戰略。
六、風險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投資涉及的公司尚未簽署相關協議,設立合資公司尚需獲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權機關的核準,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合資公司設立后,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可能受到宏觀政策調控、市場變化及經營管理等因素影響,后續投資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公司將積極采取適當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積極防范和應對上述風險。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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