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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
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公司將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投項目(以下簡稱“定增募投項目”)“高純大尺寸先進碳基復合材料產能擴建項目”(以下簡稱“高純大尺寸項目”)予以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同時對定增募投項目“金博研究院建設項目”進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不屬于募投項目的變更,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本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2022年3月24日經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審核中心審議通過,并于2022年5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關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1013號),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1,629,685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266.81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102,916,254.85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人民幣32,971,347.56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069,944,907.29元。
上述資金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賬,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天職業字[2022]37166號《驗資報告》。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依照規定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與保薦機構、實施募投項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定增募投項目資金投入及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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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具體情況
(一)本次結項的募投項目募集資金使用及節余情況
公司定增募投項目“高純大尺寸項目”已于2024年12月20日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決定將該項目予以整體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余額18,382.68 萬元(具體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銀行結息余額為準)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該項目募集資金存儲及節余具體情況如下:
1、募集資金專戶情況
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專戶的存款余額如下: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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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資金節余情況
公司“高純大尺寸項目”累計實際投入募集資金149,810.96萬元,已簽訂合同待支付金額16,226.75萬元,節余募集資金14,218.75萬元以及利息收入凈額4,078.20萬元,已支付未置換發行費用85.7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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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理財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續費后凈額”是指募集資金專戶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閑置募集資金理財收益并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凈額。
注2:上述數據的尾數如有差異,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項目募集資金節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資金節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項目建設過程中,公司嚴格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從項目的實際情況出發,本著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在保證項目建設質量的前提下,審慎地使用募集資金,加強項目建設各個環節費用的控制、監督和管理,對各項資源進行合理調度和優化配置,持續優化生產工藝,節約了工程建設、設備采購和安裝成本。
2、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獲得了一定的投資收益,同時募集資金存放期間也產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節余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鑒于公司定增募投項目“高純大尺寸項目”已結項,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并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公司將“高純大尺寸項目”結項后的節余募集資金18,382.68萬元(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準)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高純大尺寸項目”已簽訂合同待支付的款項,按照相關交易合同約定繼續通過募集資金賬戶進行支付。上述資金劃轉完成后,結項募投項目在銀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將不再使用,公司將辦理銷戶手續。專戶注銷后,公司與保薦機構、項目實施主體、開戶銀行簽署的募集資金專戶監管協議隨之終止。
(四)本次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影響
公司對本次定增募投項目“高純大尺寸項目”予以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是根據募投項目的實施情況作出的決定,有利于最大程度發揮募集資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實際經營發展需要,符合全體股東利益,未違反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情況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情況
公司結合定增募投項目“金博研究院建設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在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項目規模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對“金博研究院建設項目”預計達到可使用狀態日期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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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金博研究院建設項目”整體投入比例達57.32%。該項目實際執行過程中受項目用地產權辦理、施工工程進度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建設進度較預計有所延遲。公司結合目前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和投資進度,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對“金博研究院建設項目”預計達到可使用狀態日期調整為2025年12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募投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和投資進度作出的審慎決定,沒有調整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投資總額和建設規模,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未違反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五、相關審議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將定增募投項目“高純大尺寸項目”予以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同時同意公司對定增募投項目“金博研究院建設項目”在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項目規模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對其預計達到可使用狀態日期進行調整。該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對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是根據募投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也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的決策和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該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的有關規定。公司本次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事項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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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金博股份”)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訊會議形式召開,會議通知于2024年12月22日以電子郵件及電話的方式發出。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廖寄喬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表決程序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
內容:鑒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投項目“高純大尺寸先進碳基復合材料產能擴建項目”已建設完成并予以整體結項,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根據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公司將“高純大尺寸先進碳基復合材料產能擴建項目”結項后的節余募集資金余額18,382.68 萬元(具體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銀行結息余額為準),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同時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投項目“金博研究院建設項目”在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項目規模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預計達到可使用狀態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已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9)。
(二)審議通過《關于制定公司相關治理制度的議案》
內容:為進一步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建立健全內部治理機制,切實推動公司投資價值提升,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一一市值管理》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金博股份市值管理制度》和《金博股份輿情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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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金博股份”)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訊會議形式召開。會議通知于2024年12月22日以電子郵件及電話的方式發出,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游達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表決程序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對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是根據募投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也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的決策和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9)。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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