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1331 證券簡稱:勝通能源 公告編號:2024-059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修改、增加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的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的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的時間: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網絡投票的時間:2024年10月31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間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經濟開發區和平路5000號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的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
5、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 張偉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參加會議股東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7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151,353,14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5.0760%。其中:
出席本次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有7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15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5.0000%;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4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153,14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60%。
2、中小投資者出席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153,14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60%。其中:
出席現場會議的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有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4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153,14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60%。
3、其他人員出席情況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以下議案:
1、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本議案采用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張偉先生、魏吉勝先生、姜忠全先生、王兆濤先生、姜曉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具體選舉情況如下:
1.01 選舉張偉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38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3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38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4.1661%。
表決結果:張偉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2 選舉魏吉勝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99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34%。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99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4.5645%。
表決結果:魏吉勝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3 選舉姜忠全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11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2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11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937%。
表決結果:姜忠全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4 選舉王兆濤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11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2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117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944%。
表決結果:王兆濤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5 選舉姜曉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12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2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12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996%。
表決結果:姜曉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2、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本議案采用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羅進輝先生、閆建濤先生、張德賢女士、楊冰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至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滿六年之日(2027年2月27日)止。具體選舉情況如下:
2.01 選舉羅進輝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109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2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109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892%。
表決結果:羅進輝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02 選舉閆建濤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11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2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114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924%。
表決結果:閆建濤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03 選舉張德賢女士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7,1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35%。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7,121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4.6500%。
表決結果:張德賢女士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04 選舉楊冰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10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2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108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885%。
表決結果:楊冰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3、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本議案采用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劉軍先生、劉大慶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具體選舉情況如下:
3.01 選舉劉軍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10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2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101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839%。
表決結果:劉軍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3.02 選舉劉大慶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總表決結果:同意151,206,10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29%。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6,10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865%。
表決結果:劉大慶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王亭亭、張婷
3、結論意見: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1月1日
證券代碼:001331 證券簡稱:勝通能源 公告編號:2024-060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開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三屆董事會成員。為保證公司新一屆董事會工作的正常進行,經全體董事同意豁免會議通知時間要求,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知于同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后以口頭或通訊方式送達。會議于2024年10月31日16時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其中獨立董事閆建濤、羅進輝和楊冰以通訊方式出席并表決)。本次會議應參加董事9人,實際參加董事9人。全體董事一致推舉由張偉先生主持本次會議,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做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經審議,公司董事會同意選舉張偉先生擔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2)。
(二)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經審議,公司董事會同意選舉下列董事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
1、戰略委員會:張偉、姜忠全、王兆濤、姜曉、閆建濤,由張偉先生擔任主任委員(召集人);
2、審計委員會:張德賢、羅進輝、魏吉勝,由張德賢女士擔任主任委員(召集人);
3、提名委員會:楊冰、張德賢、張偉,由楊冰先生擔任主任委員(召集人);
4、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羅進輝、楊冰、王兆濤,由羅進輝先生擔任主任委員(召集人)。
上述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任期與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一致。鑒于羅進輝先生、閆建濤先生、張德賢女士、楊冰先生自2021年2月28日至今一直擔任公司獨立董事,因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羅進輝先生、閆建濤先生、張德賢女士、楊冰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7年2月27日止。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2)。
(三)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經審議,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張偉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總經理的任職資格已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議通過。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2)。
(四)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經審議,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姜忠全先生、王兆濤先生、姜曉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聘任宋海貞先生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聘任宋海貞先生擔任公司財務總監,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已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議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2)。
(五)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經審議,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楊鑫先生擔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證券事務代表的任職資格已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議通過。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2)。
三、備查文件
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1月1日
證券代碼:001331 證券簡稱:勝通能源 公告編號:2024-061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開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三屆監事會成員。為保證公司新一屆監事會工作的正常進行,經全體監事同意豁免會議通知時間要求,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知于同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后以口頭方式送達。會議于2024年10月31日16時30分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全體監事一致推舉由劉軍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經審議,公司監事會同意選舉劉軍先生擔任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自本次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2)。
三、備查文件
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1月1日
證券代碼:001331 證券簡稱:勝通能源 公告編號:2024-062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選舉產生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開職工大會。經會議審議,選舉張健先生(個人簡歷附后)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本次職工代表監事選舉產生后,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張健先生將與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2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張健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1月1日
張健,男,1986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助理工程師。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中心支公司理賠員;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龍口市勝通運輸有限公司職員;2016年11月至2021年2月歷任子公司勝通物流職員、安監部副經理;2021年2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經理、職工代表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龍口弦誠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5.02萬股,持股比例為0.0249%。張健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證券代碼:001331 證券簡稱:勝通能源 公告編號:2024-063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董事會、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
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完成了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換屆選舉。公司于同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公司董事長、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及主任委員、監事會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第三屆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組成情況
1、第三屆董事會組成情況
董事長:張偉先生
非獨立董事:魏吉勝先生、姜忠全先生、王兆濤先生、姜曉先生
獨立董事:羅進輝先生、閆建濤先生、張德賢女士、楊冰先生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由以上9名董事組成,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人數比例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除獨立董事羅進輝先生、閆建濤先生、張德賢女士、楊冰先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滿六年之日(2027年2月27日)止,其余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2、第三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組成情況
戰略委員會委員:張偉(主任委員)、姜忠全、王兆濤、姜曉、閆建濤
審計委員會委員:張德賢(主任委員)、羅進輝、魏吉勝
提名委員會委員:楊冰(主任委員)、張德賢、張偉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羅進輝(主任委員)、楊冰、王兆濤
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人數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的召集人張德賢女士、委員羅進輝先生均為會計專業人士,且審計委員會成員均為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上述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除獨立董事羅進輝先生、閆建濤先生、張德賢女士、楊冰先生任期自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滿六年之日(2027年2月27日)止,其余專門委員會委員任期與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二、第三屆監事會組成情況
第三屆監事會主席:劉軍先生
非職工代表監事:劉大慶先生
職工代表監事:張健先生
以上監事會成員任職期限與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級管理人員、證券事務代表情況
1、高級管理人員
總經理:張偉先生
副總經理:姜忠全先生、王兆濤先生、姜曉先生
董事會秘書:宋海貞先生
財務負責人:宋海貞先生
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查已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議通過,上述高級管理人員均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以上高級管理人員任期自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2、證券事務代表:楊鑫先生
董事會秘書宋海貞先生、證券事務代表楊鑫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其任職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宋海貞先生及楊鑫先生簡歷詳見本公告附件。
四、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經濟開發區和平路5000號
辦公電話:0535-8882717
電子郵箱:senton_energy@senton.cn
特此公告。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1月1日
1、張偉,男,漢族,1986年12月出生,中國國籍,本科學歷。2012年6月至2016年7月任龍口市悅海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2016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龍口勝通能源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張偉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魏吉勝先生存在關聯關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53.52萬股,持股比例為3.2417%。張偉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2、魏吉勝,男,漢族,1963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擁有新加坡永久境外居留權,大專學歷。1978年12月至1986年5月任黃縣運輸公司龍口汽車隊職員;1986年5月至1988年12月,歷任龍口市汽車三隊職員、隊長;1988年12月至1994年6月任龍口市第三汽車運輸公司經理;1994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龍口市勝通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1996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龍口市勝通運輸有限公司董事長;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龍口勝通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2017年11月至今,任龍口勝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18年10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吉勝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與公司董事長張偉先生存在關聯關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吉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452.48萬股,持股比例為36.9667%,通過龍口云軒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龍口同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龍口弦誠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龍口新耀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共間接持有公司2,414.02萬股,持股比例為11.9743%。魏吉勝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3、姜忠全,男,漢族,1971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1988年10月至1988年12月任龍口市汽車三隊職員;1988年12月至1994年7月任龍口市第三汽車運輸公司職員;1994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龍口市勝通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職員;1996年12月至2007年4月歷任龍口市勝通運輸有限公司職員、安保科科長;2007年4月至今歷任子公司勝通物流副經理、執行董事、執行董事兼經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忠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龍口云軒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龍口同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共間接持有公司103.40萬股,持股比例為0.5129%。姜忠全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4、王兆濤,男,漢族,1979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1996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龍口市勝通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職員;1996年12月至2004年5月歷任龍口市勝通運輸有限公司職員、物流中心副經理;2004年5月至2009年6月任龍口市勝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后勤副經理;2009年6月至2015年3月任龍口市勝通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任龍口市勝通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龍口勝通能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兆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龍口新耀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82.49萬股,持股比例為0.4092%。王兆濤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5、姜曉,男,漢族,1981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任龍口市勝通運輸有限公司職員;2003年6月至2006年5月任龍口市勝通機械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2006年5月至2014年7月任龍口市勝通物流有限公司業務經理;2014年7月至2018年10月歷任龍口勝通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執行董事兼經理、總經理助理、董事兼經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龍口云軒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13.40萬股,持股比例為0.0665%。姜曉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6、羅進輝,男,漢族,1983年5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博士研究生學歷。2011年7月至今,歷任廈門大學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2018年11月至今,任龍巖高嶺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圣元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勝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羅進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羅進輝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7、閆建濤,男,漢族,1974年12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研究生學歷。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擔任山東隆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首席戰略官;2018年1月至今,擔任捷誠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22年1月至今,擔任捷誠久泰企業管理咨詢(北京)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21年2月至今,擔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閆建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閆建濤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8、張德賢,女,漢族,1973年8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2007年1月至2019年4月,任龍口昊興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2019年5月至今,任煙臺德賢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8月至今,任龍口市人民法院聽證員及監督專員;2021年2月至今,擔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德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張德賢女士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9、楊冰,男,漢族,1982年3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博士研究生學歷。2014年9月至2021年9月,就職于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任專職律師;2021年9月至今,就職于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任合伙人律師;2021年2月至今,擔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楊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楊冰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10、劉軍,男,1979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中級工程師。2002年6月至2003年4月任龍口市佳裕塑料有限公司職員;2003年4月至2006年5月任龍口市勝通運輸有限公司職員;2006年5月至今歷任公司全資子公司龍口市勝通物流有限公司安監部副經理、經理、安全總監;2021年2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劉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龍口云軒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13.40萬股,持股比例為0.0665%。劉軍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11、劉大慶,男,1972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初中學歷。2006年5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全資子公司龍口市勝通物流有限公司運調部經理;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龍口市勝通機械工程有限公司機械科科長;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全資子公司龍口市勝通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運調部經理。2021年2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劉大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龍口同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54.38萬股,持股比例為0.2697%。劉大慶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12、張健,男,1986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助理工程師。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中心支公司理賠員;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龍口市勝通運輸有限公司職員;2016年11月至2021年2月歷任子公司勝通物流職員、安監部副經理;2021年2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經理、職工代表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龍口弦誠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5.02萬股,持股比例為0.0249%。張健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13、宋海貞,男,漢族,1983年5月出生,中國國籍,本科學歷。2009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中鐵十四局集團電氣化工程有限公司項目會計主管;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龍口中集來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會計主管;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煙臺雙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龍口勝通能源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8年10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海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龍口云軒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40.99萬股,持股比例為0.2033%。宋海貞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不得提名為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14、楊鑫,男,漢族,1988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本科學歷。2011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威龍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2017年12月至今任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楊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龍口同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公司5.02萬股,持股比例為0.0249%。楊鑫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情形,經查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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