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
2024年10月31日 11:31 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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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季度財務報表是否經審計

□是 √否

一、主要財務數據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注:“本報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個月期間,下同。

(二)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對公司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未列舉的項目認定為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且金額重大的,以及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適用 √不適用

(三)主要會計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原因

√適用 □不適用

二、股東信息

(一)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持股5%以上股東、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參與轉融通業務出借股份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股

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因轉融通出借/歸還原因導致較上期發生變化

□適用 √不適用

三、其他提醒事項

需提醒投資者關注的關于公司報告期經營情況的其他重要信息

√適用 □不適用

酒制造行業經營性信息:

A、黃酒產品按產品檔次分類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B、黃酒產品按銷售渠道分類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C、黃酒產品按地區分部分類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D、公司2024年三季度經銷商變動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新增經銷商47家,退出經銷商9家,報告期末共有經銷商873家,較2023年年底增加56家。

四、季度財務報表

(一)審計意見類型

□適用 √不適用

(二)財務報表

合并資產負債表

2024年9月30日

編制單位: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公司負責人:祝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胡曉輝 會計機構負責人:胡曉輝

合并利潤表

2024年1一9月

編制單位: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公司負責人:祝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胡曉輝 會計機構負責人:胡曉輝

合并現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編制單位: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公司負責人:祝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胡曉輝 會計機構負責人:胡曉輝

2024年起首次執行新會計準則或準則解釋等涉及調整首次執行當年年初的財務報表

□適用 √不適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29日

證券代碼:600616 證券簡稱:金楓酒業 公告編號:2024-026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追加2024年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有關關聯交易的規定,本次關聯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額未超過3,000萬元,且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因此,本次關聯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 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按照一般商業條款進行,交易價格依據市場價格確定,系公司與關聯方正常的日常經營往來,不存在損害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況。日常關聯交易沒有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的主要業務也不會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

一、追加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追加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在董事會議案審議表決過程中,關聯董事都回避了表決,同時經公司2024年第一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預計公司2024年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0)。

因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業務發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追加2024年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關聯董事吳杰先生在董事會議案審議表決過程中回避了表決,該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召開了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獨立董事周穎女士、姚岳絨女士、魏春燕女士對該項關聯交易進行了事前審核,認為:本次追加2024年日常關聯交易額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經營需要,將嚴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場交易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和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以及獨立性造成影響,并同意將本議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

(二) 本次追加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

單位:萬元

二、關聯方介紹及關聯關系

1、關聯方基本情況

上海明悅全勝酒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悅全勝酒業)(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15784297016J)成立于2005年12月29日,是上海海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壹仟萬元,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業盛路218號5幢,法定代表人:張怡。該公司主營業務涵蓋了酒業板塊、糖業板塊以及商業板塊。其中酒業板塊,專注于銷售各類酒類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白酒、黃酒、葡萄酒、洋酒等;糖業板塊形成集生產、物流、銷售縱向一體化和覆蓋生產和主要銷售區域橫向一體化的食糖全產業鏈經營。商業板塊則創新探索特渠零售運行模式,打造了集商品零售、品牌展示、主題陳列、消費體驗等功能為一體的增值服務模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明悅全勝酒業總資產為40,916.12萬元,總負債為30,455.93萬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為9,917.12萬元。2023年實現營業收入為47,857.30萬元,歸屬母公司的凈利潤為530.07萬元。無影響公司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明悅全勝酒業為上海海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海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又是本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市糖業煙酒(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本公司和明悅全勝酒業之間的交易構成了關聯交易。

3、履約能力分析

目前該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資信情況良好,具備履約能力,上述關聯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經營所需。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及定價依據

公司向關聯方銷售主要產品為高端黃酒系列一一石庫門品牌等,雙方是以經銷商供價為定價基礎,參照一般商業條款進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價原則。公司向關聯方提供產品金額較小,對公司獨立性不構成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四、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因業務發展需要,公司將與海博供應鏈旗下的明悅全勝酒業開展深度合作,將金楓酒業旗下的高端黃酒系列一一石庫門品牌引入明悅全勝酒業成熟的網絡分銷渠道和現代電子商務平臺,以長三角區域為核心,逐步拓展全國高端市場。本次關聯交易有利于公司發揮集團內部資源優勢,加快推進公司酒業戰略的實施,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以上日常關聯交易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對本公司的獨立性沒有影響,公司主要業務沒有因上述關聯交易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

特此公告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證券代碼:600616 證券簡稱:金楓酒業 編號:臨2024-027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眾華”)。

●原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立信”)

●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簡要原因及前任會計師的異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上市公司連續聘任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原則上不超過8年,立信為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服務年限已超過8年,為保證公司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并結合公司業務發展及整體審計工作需要,依據招標結果,公司擬聘任眾華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為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審計及內部控制審計服務。公司已就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有關事宜與立信進行了充分溝通,立信對本次變更事宜無異議。

●本次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會計師事務所,于2013年經財政部等部門批準轉制成為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冊地址為上海市嘉定工業區葉城路1630號5幢1088室。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具有豐富的證券服務業務經驗。

2、人員信息

眾華首席合伙人為陸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數為65人,注冊會計師共351人,其中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超過150人。

3、業務規模

眾華2023年經審計的業務收入總額為人民幣58,278.95萬元,審計業務收入為人民幣45,825.20萬元,證券業務收入為人民幣15,981.91萬元。

眾華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審計客戶數量70家,審計收費總額為人民幣9,062.18萬元。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業為制造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等。眾華提供審計服務的上市公司中與公司同行業客戶共0家。

4、投資者保護能力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眾華購買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20,000萬元,能夠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符合相關規定。

近三年在執業行為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1) 山東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

因雅博科技虛假陳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判決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雅博科技的償付義務在30%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實際承擔賠償責任。

2) 寧波圣萊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

因圣萊達虛假陳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判決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需與圣萊達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決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圣萊達的償付義務在40%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賠償已履行完畢。

5、誠信記錄

眾華最近三年受到行政處罰1次、行政監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處罰、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24名從業人員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監管措施13次(涉及22人),未有從業人員受到刑事處罰、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

(二)項目信息

1、項目基本信息

擬簽字項目合伙人:李倩,2015年成為注冊會計師,2005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14年開始在眾華執業,2024年開始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簽署1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

擬簽字注冊會計師:黃瑞,2018年成為注冊會計師,2013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2014 年開始在眾華執業,2024年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簽署1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

擬質量控制復核人:卞文漪,1996年成為注冊會計師,1994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1994年開始在眾華執業,2024年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復核5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

2、誠信記錄

上述相關人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和自律處分。

3、獨立性

上述相關人員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審計收費

1、審計費用定價原則

根據公司的業務規模、所處行業和會計處理復雜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據公司年報審計需配備的審計人員情況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務所的收費標準確定最終審計收費。

2、審計費用同比變化情況

2024年度審計費用合計89.88萬元(含稅),其中財務報表審計費用69.88萬元,內部控制審計費用20萬元。審計費用同比上年減少35.12萬元,減少比例28.10%,減少的原因為市場環境及投標人競價所致。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一)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及上年度審計意見

立信已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公司,2023年度為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意見。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部分審計工作后解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根據《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連續聘任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原則上不超過8年,立信為公司服務年限已超過8年,為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客觀性、公允性,同時綜合考慮公司業務發展及審計工作需求,公司擬聘請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為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審計及內部控制審計服務。

(三)上市公司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

公司已就該事項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溝通,眾華和立信均已明確知悉本事項且無異議。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將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 號一一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要求,做好溝通及配合工作。

三、擬變更會計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審議意見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4年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本次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符合《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及公司《會計師事務所選聘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應有的執業資質、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和良好的誠信狀況,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理由充分、恰當。同意聘任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為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審計及內部控制審計服務;同意2024年度審計費用合89.88萬元(含稅),其中財務報表審計費用69.88萬元,內部控制審計費用20萬元;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會議全票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聘任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作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為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審計及內部控制審計服務;同意2024年度審計費用合計89.88萬元(含稅),其中財務報表審計費用69.88萬元,內部控制審計費用20萬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證券代碼:600616 證券簡稱:金楓酒業 公告編號:2024-028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4年第三季度業績說明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11月08日(星期五) 下午 13:00-14:00

會議召開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路演中心(網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投資者可于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至11月07日(星期四)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或通過公司郵箱(lily@jinfengwine.com或lqc@jinfengwine.com)進行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發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為便于廣大投資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三季度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公司計劃于2024年11月08日下午13:00-14:00舉行2024年第三季度業績說明會,就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

一、 說明會類型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以網絡互動形式召開,公司將針對2024年三季度的經營成果及財務指標的具體情況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交流和溝通,在信息披露允許的范圍內就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二、 說明會召開的時間、地點

(一) 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11月08日下午13:00-14:00

(二) 會議召開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路演中心(網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三、 參加人員

董事長:祝勇

副總經理:徐莉莉

董事會秘書:張黎云

財務副總監:胡曉輝

獨立董事:魏春燕

四、 投資者參加方式

(一)投資者可在2024年11月08日下午13:00-14:00,通過互聯網登錄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線參與本次業績說明會,公司將及時回答投資者的提問。

(二)投資者可于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至11月07日(星期四)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據活動時間,選中本次活動,或通過公司郵箱(lily@jinfengwine.com或lqc@jinfengwine.com)向公司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五、聯系人及咨詢辦法

聯系人:張黎云 劉啟超

電話:021-58352625

郵箱:lily@jinfengwine.com

lqc@jinfengwine.com

六、其他事項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召開后,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資者說明會的召開情況及主要內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證券代碼:600616 證券簡稱:金楓酒業 公告編號:2024-029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4年11月22日 14點00 分

召開地點:上海市普陀區寧夏路777號(海棠大廈)5樓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4年11月22日

至2024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十五次會議、第十六次會議和第十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決議公告和監事會決議公告分別披露時間為2023年12月8日、2024年10月31日和2024年8月31日,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2、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3、4

三、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可行使的表決權數量是其名下全部股東賬戶所持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數量總和。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本所網絡投票系統參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可以通過其任一股東賬戶參加。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多個股東賬戶重復進行表決的,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表決意見,分別以各類別和品種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議案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

(四)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五)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詳見附件2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1、凡符合出席會議條件的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持本人身份證、股票帳戶卡;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進行登記。

2、受個人股東委托代理出席會議的,持代理人身份證、委托股東的身份證、代理委托書和委托股票帳戶卡進行登記。

3、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進行登記。

4、登記時間:2024年11月15日上午9:30至下午4:00

5、登記地點:東諸安浜路165弄29號4樓(紡發大樓)

6、現場登記聯系電話:(021)52383315 傳真:(021)52383305

/

8、授權委托書(見附件1)

六、其他事項

1、聯系地址:上海市寧夏路777號海棠大廈9樓,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2、聯系電話:(021)58352625、(021)52415235、(021)50812727*908

3、傳真:(021)52383305

4、聯系人:張黎云、劉啟超

特此公告。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2日召開的貴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一、股東大會董事候選人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選舉、監事會候選人選舉作為議案組分別進行編號。投資者應當針對各議案組下每位候選人進行投票。

二、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對于每個議案組,股東每持有一股即擁有與該議案組下應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等的投票總數。如某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該次股東大會應選董事10名,董事候選人有12名,則該股東對于董事會選舉議案組,擁有1000股的選舉票數。

三、股東應當以每個議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投票,既可以把選舉票數集中投給某一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投票結束后,對每一項議案分別累積計算得票數。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應選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有6名;應選獨立董事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有3名;應選監事2名,監事候選人有3名。需投票表決的事項如下:

某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積投票制,他(她)在議案4.00“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就有5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5.00“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6.00“關于選舉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

該投資者可以以500票為限,對議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決。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

如表所示:

證券代碼:600616 證券簡稱:金楓酒業 編號:臨2024-025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名,實際出席董事7名。監事會成員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祝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本次會議審議并全票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

(全文詳見2024年10月31日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

公司審計委員會對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財務會計報表進行了事先審核,認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財務會計報表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和2024年9月30日的財務狀況。同意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金楓酒業關于追加2024年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

因業務發展需要,公司將與上海海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明悅全勝酒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悅全勝酒業)開展深度合作,將高端黃酒系列一一石庫門品牌引入明悅全勝酒業成熟的網絡分銷渠道和現代電子商務平臺,以長三角區域為核心,逐步拓展全國高端市場。本次關聯交易有利于公司發揮集團內部資源優勢,加快推進公司酒業戰略的實施,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據此,本次決定追加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如下:

單位:萬元

根據《公司章程》對關聯交易的有關規定,有關聯關系的董事在董事會就關聯交易進行表決時應當回避并不參與表決,其所代表的一票表決權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因此,在關聯方上海市糖業煙酒(集團)有限公司任職的董事吳杰先生回避并未參與本關聯交易議案的表決。

獨立董事召開專門會議對上述議案進行了審議,認為:本次追加2024年日常關聯交易額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經營需要,將嚴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場交易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和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以及獨立性造成影響,同意該項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詳見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追加2024年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公告》)

三、《金楓酒業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公司原聘任的外審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為連續為公司服務超過8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財會[2023]4號)的相關規定,為保證公司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并結合公司業務發展及整體審計工作需要,依據招標結果,公司擬聘任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為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審計及內部控制審計服務。2024年度審計費用合89.88萬元(含稅),其中財務報表審計費用69.88萬元,內部控制審計費用20萬元。

公司審計委員會對該事項進行了事先審核,認為:公司本次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符合《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及公司《會計師事務所選聘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應有的執業資質、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和良好的誠信狀況,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理由充分、恰當。同意聘任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24 年度審計機構,為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審計及內部控制審計服務;同意2024年度審計費用合89.88萬元(含稅),其中財務報表審計費用69.88萬元,內部控制審計費用20萬元;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詳見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四、《關于增補公司董事的議案》

公司現有董事七名。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公司控股股東上海市糖業煙酒(集團)有限公司推薦,并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議,擬增補鄧含女士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屆董事會屆滿。

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事先審核了該事項,并出具了書面意見,認為:本次增補的董事候選人鄧含女士具備履職所需的任職條件和工作經驗,不存在《公司法》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或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鄧含女士為公司董事候選人,任期至本屆董事會期滿。

五、《關于召開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茲定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時召開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地點:上海市普陀區寧夏路777號(海棠大廈)5樓。會議共審議4項議案。(詳見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上述三、四項議案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有關人員簡歷

鄧含,女,1975年出生,研究生,中共黨員,高級會計師。歷任上海星特浩企業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財務主管,上海拓步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上海蒙牛乳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上海第一食品連鎖發展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現任上海市糖業煙酒(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

證券代碼:600616 證券簡稱:金楓酒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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