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3年10月11日 02:33 上海證券報

保薦人(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德冠新材”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委員審議通過,并已經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注冊決定(證監許可〔2023〕1717號)。《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及附件披露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www.zqrb.cn),并置備于發行人、深交所、本次發行股票保薦人(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的住所,供公眾查閱。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并認真閱讀今日刊登的《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3年10月19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3年10月19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本次發行采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組織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實施,請網上投資者認真閱讀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 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為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配售的股票總量、認購數量、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3、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4、網下發行對象: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確定的條件及要求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其他法人和組織(以下簡稱“一般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

5、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且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3年10月13日(T-4日)12:00前注冊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冊及提交核查材料時請登錄招商證券 IPO 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https://issue.cmschina.com/ipos)。

6、初步詢價: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網下投資者應當在網下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上午(2023年10月13日,T-4日)8:30至詢價當日(2023年10月16日,T-3日)上午9:30前,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報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未在詢價開始前提交定價依據和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的網下投資者,不得參與詢價。網下投資者為個人的,應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經本人簽字確認的定價依據。

網下投資者應按照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超出研究報告建議價格區間。

定價依據應當至少包括網下投資者獨立撰寫的研究報告,研究報告應包含相關參數設置的詳細說明、嚴謹完整的邏輯推導過程以及具體報價建議。報價建議為價格區間的,最高價格與最低價格的差額不得超過最低價格的20%。

網下投資者存檔備查的定價依據、定價決策過程相關材料的系統留痕時間、保存時間或最后修改時間應為詢價結束前,否則視為無定價依據或無定價決策過程相關材料。網下機構投資者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合規報價內控制度,妥善留存參與報價的定價依據、定價決策過程、申報記錄等文件和相關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參與本次發行網下詢價的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多個配售對象分別填報不同的報價,每個網下投資者最多填報3個報價,且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重新履行報價決策程序,應當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說明改價理由、改價幅度的邏輯計算依據以及之前報價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充分、報價決策程序不完備等情況,并將有關材料存檔備查。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初步詢價階段網下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100萬股,擬申購數量最小變動單位設定為1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1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不得超過900萬股。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900萬股,約占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50.00%。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確定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保薦人(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特別提示一: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深交所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上新增了定價依據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網下投資者應當在網下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上午8:30至詢價當日上午9:30前,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報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未在詢價開始前提交定價依據和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的網下投資者,不得參與詢價。

網下投資者為個人的,應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經本人簽字確認的定價依據。

網下投資者應按照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超出研究報告建議價格區間。

特別提示二: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如確實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配售對象資產規模證明文件,包括《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表電子版(個人投資者及一般機構投資者直接填寫資產規模金額)和配售對象資產規模證明文件。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當確保其填寫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表(或個人投資者及一般機構投資者的資產規模信息)與其提供的上述證明材料中相應的資產規模金額保持一致,且配售對象申購金額不得超過上述證明材料及《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表(或個人投資者及一般機構投資者填寫的資產規模信息)中填寫的《招股意向書》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3年9月30日)的總資產金額與詢價前總資產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擬申購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10月9日,T-8日)的總資產金額與詢價前總資產的孰低值。

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承諾其在招商證券IPO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提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中對應的總資產金額與其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特別提示三: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于核查網下投資者資產規模,深交所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上新增了資產規模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期間,網下投資者報價前須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內如實填寫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3年9月30日)的總資產金額,投資者填寫的總資產金額應當與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中的總資產金額保持一致。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10月9日(T-8日)的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

投資者需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申購規模,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及交易所提交的總資產以及詢價前總資產的孰低值。網下一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資金賬戶中最近一月末(即2023年9月30日)的資金余額還應不得低于其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最近一個月末(即2023年9月30日)總資產的1%。,詢價前資金余額不得低于其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總資產的1%。。如申購規模超過總資產的孰低值,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拒絕或剔除相關配售對象報價,并報送中國證券業協會。

7、網下剔除比例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后的初步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擬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擬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購時間由后到先、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上按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委托序號順序從后到前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報價的擬申購總量為剔除無效報價后擬申購總量的1%。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及擬申購數量、有效認購倍數、發行人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并重點參照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等配售對象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審慎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確定的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家數不少于10家。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且未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剔除,同時符合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已聘請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承銷全程進行即時見證,并將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劃撥、信息披露等有關情況的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若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或本次發行定價對應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發布《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8、限售期安排: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獲配股票的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

9、市值要求:

網下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2023年10月12日,T-5日)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科創和創業等主題封閉運作基金與封閉運作戰略配售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具體市值計算規則按照《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證上〔2023〕110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執行。(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

網上投資者:投資者持有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可在2023年10月19日(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具體網上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10月17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可同時用于2023年10月19日(T日)申購多只新股。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10、自主表達申購意愿: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11、本次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后,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于2023年10月19日(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今日刊登的《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2、獲配投資者繳款與棄購股份處理:網下投資者應根據《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3年10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3年10月23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

13、中止發行情況: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具體中止條款請見《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的“十、中止發行情況”。

14、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各板塊的違規次數合并計算。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各板塊首發證券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網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各板塊首發證券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15、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承諾,截止本公告發布日,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會后事項。

本次發行股票概況

發行人: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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