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銀安盛普旭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度第二次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浦銀安盛普旭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23年度第二次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2023年08月15日 03:01 上海證券報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辦理時間

2.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包括該日)起或自每一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包括該日)起3個月的期間,如果封閉期到期日的次日為非工作日的,封閉期相應順延,以此類推。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個月后對應日的前一日(包括該日)止。下一個封閉期為首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的3個月,以此類推。本基金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辦理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開放期為本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起不少于1個工作日且不超過20個工作日的期間。本基金2023年度第二次開放期定為: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2日,共計20個工作日。

本基金在開放期內接受投資人的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請。本基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開放日為開放期內的每個工作日,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本基金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2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除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自首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包括該日),本基金進入首個開放期,開始辦理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本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包括該日)進入下一個開放期。開放期以及開放期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的具體事宜見招募說明書及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在每個開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在開放期內,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價格為該開放期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價格。但若投資人在該開放期最后一個開放日業務辦理時間結束之后提出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請的,視為無效申請。

3 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1.投資者申購時,除直銷機構(柜臺方式)外,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0.1元(含申購費),最低追加申購金額為0.1元(含申購費)或詳見各銷售機構網點公告。

2.直銷機構(柜臺方式)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10,00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最低追加申購金額為1,000元(含申購費)。

3.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具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4.基金管理人有權決定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額和本基金的總規模限額,但應最遲在新的限額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投資人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最低基金份額余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本基金的總規模限額等。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購費率

投資人在申購時支付申購費用。投資人可以多次申購本基金,申購費用按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

本基金申購費率如下:

注:M為申購金額

3.3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本基金申購費用由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或免除上述費用,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投資人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最低基金份額余額,具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投資人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最低基金份額余額等。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2贖回費率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隨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

本基金贖回費率如下: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持續持有期少于7日的,贖回費應全額歸入基金財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當本基金發生大額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贖回費率或免除上述費用,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轉換業務

5.1轉換費用

5.1.1基金轉換費及份額計算方法:

(1)基金間的轉換業務需要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2)基金轉換費用依照轉出基金的贖回費用加上轉出與轉入基金申購費補差的標準收取。

5.1.2贖回費用

按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的贖回費率收取費用,具體各基金的贖回費率請參見各基金的招募說明書或登陸本公司網站(www.py-axa.com)查詢。

5.1.3申購費用補差

注冊登記在本公司的基金申購費用補差按照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申購費用的差額收取補差費,具體各基金的申購費率請參見各基金的招募說明書或登陸本公司網站(www.py-axa.com)查詢相關費率。從申購費用低的基金向申購費用高的基金轉換時,每次按照轉換金額對應的轉出基金與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用差額收取轉換補差費;從申購費用高的基金向申購費用低的基金轉換時,不收取轉換補差費。

5.1.4具體公式如下:

轉出金額=轉出基金份額×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

轉出基金贖回費用=轉出金額×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轉入金額=轉出金額-轉出基金贖回費用

補差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轉出基金申購費

(1)如計算所得補差費用小于0,則補差費用為0;

(2)如果轉入基金申購費適用固定費用時,則轉入基金申購費=轉入基金固定申購費,轉出基金申購費=轉入金額×轉出基金申購費率/(1+轉出基金申購費率);

(3)如果轉出基金申購費適用固定費用時,則轉入基金申購費=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申購費率/(1+轉入基金申購費率),轉出基金申購費=轉出基金固定申購費。

凈轉入金額=轉入金額-補差費用

如轉出基金為贖回帶走未付收益的貨幣基金,則凈轉入金額=轉入金額-補差費用+轉出基金份額對應的未付收益

轉入份額=凈轉入金額÷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

轉入份額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資產承擔。

5.2 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5.2.1 轉換業務規則

(1)基金轉換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開放期內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某一類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額的行為。

(2)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都是該銷售機構銷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冊登記機構注冊登記的基金。

(3)基金轉換以份額為單位進行申請。投資者可以發起多次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費用按每筆申請單獨計算,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基金轉換采取未知價法,即基金的轉換價格以轉換申請受理當日各轉出、轉入基金的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5)基金轉換后,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6)基金轉換按照份額進行申請,所有開通轉換業務的基金單筆轉換份額不得低于 0.1份,單筆轉換申請不受轉入基金最低申購限額限制。

(7)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成另一只基金,每類基金份額單筆轉出申請不得少于在《招募說明書》(含更新)或相關公告中約定的最低贖回份額(如該賬戶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該類基金份額余額少于最低贖回份額,則必須一次性轉出該類基金全部份額);若某筆轉換導致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該類基金份額余額低于該類基金份額在《招募說明書》(含更新)或相關公告中約定的最低保有份額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該類基金份額剩余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8)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轉出方的基金必須處于可贖回狀態,轉入方的基金必須處于可申購狀態。

(9)基金凈贖回申請份額(該基金贖回申請總份額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總份額后扣除申購申請總份額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總份額后的余額)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一定比例時,為巨額贖回,各基金巨額贖回比例以《招募說明書》為準。當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先級,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情況,決定全額轉出或部分轉出,并且對于基金轉出和基金贖回,將采取相同的比例確認;在轉出申請得到部分確認的情況下,未確認的轉出申請將不予以順延。

(10)轉換結果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轉入份額的計算結果保留位數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含更新)的規定。其中轉入本基金的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11)基金轉換業務的解釋權歸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之前提下調整上述轉換的業務規則及有關限制。

5.2.2 轉換業務辦理機構

本公司已開通本基金的轉換業務,投資人可通過本公司直銷機構及開通轉換業務的銷售機構辦理相關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且該銷售機構需同時代銷擬轉出基金與轉入基金。投資者在銷售機構辦理相關業務時,需遵循各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由于各銷售機構的系統差異以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展轉換業務的時間和基金品種及其它未盡事宜詳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業務發展情況,調整轉換業務辦理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對于基金轉換費用優惠及優惠細則(如有)以各銷售機構具體公告為準,固定費用不打折。

5.2.3 注冊登記在中登的基金和注冊登記在本公司的基金之間不可互相轉換。

6.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6.1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業務是指投資人通過代銷機構或電子直銷平臺提交申請,約定固定扣款時間和扣款金額,由銷售機構于固定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資金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6.2基金定投業務安排

(1)通過代銷機構進行本基金的基金定投業務每期扣款金額為最低0.1元起,具體扣款金額以代銷機構官方網站頁面公示為準。

(2)代銷機構將按照與投資者申請時所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額扣款,投資者須指定一個有效資金賬戶作為每期固定扣款賬戶。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時,扣款是否順延以代銷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具體扣款方式按代銷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辦理。

(3)基金定投業務辦理的具體時間、流程及變更和終止以代銷機構的安排和規定為準。

(4)通過電子直銷平臺申請開辦本基金定投業務并約定每期固定的投資金額,每期扣款金額最低為 100 元。具體扣款方式和扣款時間以電子直銷平臺《浦銀安盛基金定期投資協議》及《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上交易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規則》具體規定為準。通過電子直銷平臺終止定投業務,應遵循《浦銀安盛基金定期投資協議》及《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上交易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規則》進行辦理。

6.3定投業務辦理機構

投資人可通過已開通本基金定投業務的銷售機構辦理相關基金定投業務。銷售機構開始辦理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時間、網點等信息,以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投資者在銷售機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具體辦理規則及程序請遵循各銷售機構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業務發展情況,調整定投業務辦理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對于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費用優惠及優惠細則(如有)以各銷售機構具體公告為準,固定費用不打折。

7基金銷售機構

7.1場外銷售機構

7.1.1直銷機構

(1)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銷中心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濱江大道5189號地下1層、地上1層至地上4層、地上6層至地上7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濱江大道5189號S2座

電話:(021)23212899

傳真:(021)23212890

客服電話:400-8828-999;(021)33079999

聯系人:徐薇

網址:www.py-axa.com

(2)電子直銷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直銷

交易網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務號:浦銀安盛微理財(AXASPDB-E)

客戶端:“浦銀安盛基金”APP

客服電話:400-8828-999;(021)33079999

7.1.2場外非直銷機構

投資者可以通過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的相關營業網點和銷售網站(具體網點和網站信息請查閱上述代銷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業務。

代銷機構或網點的地址、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請查詢本基金的發售公告基金管理人網站代銷機構名錄。本基金管理人將逐步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8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在規定網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別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9.1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9.2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在規定時間內全額交付申購款項,申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立,申購款項本金將退回投資人賬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等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利息等任何損失。

9.3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9.4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項順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劃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等不承擔由此順延造成的損失或不利后果。

9.5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

9.6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請務必認真閱讀《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并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9.7咨詢方式: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熱線: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網址:www.py-axa.com;

客戶端:“浦銀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眾號:浦銀安盛基金(AXASPDB),浦銀安盛微理財(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VIP課程推薦

加載中...

APP專享直播

1/10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

7X24小時

  • 08-23 金帝股份 603270 --
  • 08-22 民生健康 301507 --
  • 08-21 儒競科技 301525 --
  • 08-16 泰凌微 688591 24.98
  • 08-15 多浦樂 301528 71.8
  • 股市直播

    • 圖文直播間
    • 視頻直播間
    新浪首頁 語音播報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