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021年07月16日 05:59 證券日報

原標題: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一、重要提示

  1、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1】1550號文注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注冊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注冊登記機構為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設銀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為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9日。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計算。各銷售機構認購業務的辦理網點、辦理日期和時間等事項參照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直銷中心辦理業務時以其相關規則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募集情況,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在募集期限內調整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另外,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適當調整。

  5、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6、投資人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基金募集期內銷售機構(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和指定代銷機構)同時為投資人辦理開戶及認購手續。投資人的開戶和認購申請可同時辦理,但若開戶無效,認購申請也同時無效。

  7、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募集期間不設置投資者單個賬戶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和最高認購金額限制。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認購金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8、銷售機構對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機構由本公司擔任)的確認登記為準。投資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認購網點打印認購成交確認憑證。

  9、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人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10、本公告僅對“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人欲了解“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2021年07月16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介披露的《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11、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本公告將同時在本公司網站(www.fscinda.com)上發布。投資人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發售相關事宜。

  12、在募集期間,各代銷機構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銷售網點,具體網點名單及開戶認購事項詳見各代銷機構有關公告,或撥打各代銷機構的客戶服務電話進行咨詢,具體規定以各代銷機構的說明為準。本公司在募集期間內還可能增加新的代銷機構,投資人可留意本公司網站(www.fscinda.com)銷售機構一覽表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進行咨詢。

  13、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14、風險提示: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認購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獲得基金投資收益,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等。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后,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的,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機制下允許買賣的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

  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股指期貨存在一定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與法律風險。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具有一定的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風險。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為6個月,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當日),投資者不能提出贖回或轉換轉出申請;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投資者可提出贖回或轉換轉出申請。因此,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資本基金后,6個月內無法贖回或轉換轉出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若投資可能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創新企業、境外發行人、中國存托憑證發行機制以及交易機制等相關的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認(申)購基金份額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并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投資者應當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內按1.00元面值發售并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投資者按1.00元面值購買基金份額以后,有可能面臨基金份額凈值跌破1.00元從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承諾以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對投資者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資者保證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本基金管理人擁有對本份額發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二、本次份額發售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基金代碼:012389;

  (二)基金類型與運作方式

  混合型,契約型、開放式

  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6個月的最短持有期。每份認購份額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每份申購份額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該基金份額申購申請的確認日,每份轉換轉入份額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該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申請的確認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該基金份額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6個月后的對應日。如無對應日或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或轉換轉出申請;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或轉換轉出申請。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該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時開放辦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或轉換轉出業務的,該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三)基金份額面值

  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

  (四)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南路(深圳灣段)3331號阿里巴巴大廈N1座第8層和第9層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聯系人:劉華

  直銷電話:0755-82858168/83077068

  傳真電話:0755-83077038

  客服熱線:400-8888-118/?0755-83160160

  客服傳真:?0755-83077039

  公司網址:www.fscinda.com

  2、代銷機構

  (五)份額發售時間安排

  本基金的份額發售時間自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9日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計算。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在募集期限內調整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另外,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適當調整。本基金通過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機構進行公開發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投資人可留意本公司網站(www.fscinda.com)銷售機構一覽表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進行咨詢。

  (六)基金的認購方式與費用

  1、基金份額面值:本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2、認購費率

  本基金認購費率最高不超過1.20%,且隨認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認購費用由基金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認購費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3、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全額預繳的原則。

  本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其中: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產生的利息)/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對于適用固定金額認購費的認購: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上述計算結果(包括基金份額的份數)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如果認購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5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1+1.2%)=9,881.42元

  認購費用=10,000-9,881.42=118.58元

  認購份額=(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加上認購資金在認購期內獲得的利息5元,可得到9,886.42份基金份額。

  (七)認購金額的限制

  1、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每個賬戶的認購和持有基金份額的限制進行調整,具體限制請參見相關公告。

  2、認購最低限額

  (1)本基金在代銷機構銷售網點首次認購和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具體按照基金管理人和代銷機構的約定為準,詳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本基金直銷機構銷售網點首次認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1萬元(含認購費);

  (3)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等特定交易方式辦理本基金認購業務單筆認購最低金額不受上述限制,詳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場情況,調整認購的數額限制,基金管理人應于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本公司直銷柜臺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份額發售日的9:30—17:00(17:00以后的認購申請于下一發售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客戶申請)。

  2、個人投資者辦理基金賬戶開戶申請和基金交易賬戶時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警官證、文職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及復印件;如委托他人代辦,還需提供投資者本人當面簽字確認或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指定的銀行儲蓄賬戶(銀行卡或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3)填妥并由本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開戶申請表(個人版)》(一式兩份);

  (4)提供由本人簽字的《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

  (5)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簽字的《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

  (6)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簽字的《投資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

  (7)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簽字的《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軍人、武裝警察無需填寫此聲明文件);

  (8)開通電話/傳真交易的,需提供本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電話交易協議書》/《開放式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

  (9)認購本基金的個人投資者需使用直銷機構制作的賬戶和交易業務申請表等有關文件,或者從本公司網站(http://www.fscinda.com)上下載有關文件,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注:其中指定的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為同一身份。

  3、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

  (1)填妥并由本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

  (2)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認購資金的劃撥

  (1)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通過銀行轉賬匯入本公司指定的在建設銀行、工商銀行招商銀行開立的直銷資金清算賬戶:

  賬戶名稱: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44201532700052509483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設支行

  大額實時支付號:105584000683

  賬戶名稱: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4000032429200151758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喜年支行

  大額實時支付號:102584003247

  賬戶名稱: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817389008610001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深圳泰然支行

  大額實時支付號:308584001483

  5、注意事項

  (1)投資者T日提交開戶申請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到辦理開戶網點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公司網站查詢。

  (2)投資者T日提交認購申請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到辦理認購網點查詢認購接受情況,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公司網站查詢。認購確認結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銷柜臺查詢,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公司網站查詢。

  (3)辦理匯款時,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投資人可以使用銀行轉賬等付款方式進行認購交款,但本基金管理人不接受現金繳款或現金匯款等付款方式進行的認購。因現金繳款或現金匯款導致認購失敗帶來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投資者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信達澳銀直銷柜臺開立基金賬戶時登記的名稱;

  投資者應在“匯款備注”欄中準確填寫其在信達澳銀直銷柜臺開立基金賬戶時的名稱或交易賬號,因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的認購失敗或資金劃轉錯誤責任由投資者承擔。

  (二)本公司網上直銷交易平臺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1、注意事項

  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辦理本基金的開戶和認購業務,但認購金額會受相關銀行卡單筆認購金額和日交易金額限制。

  目前本公司基金網上直銷業務已開通的銀行卡如下所示(本公司可以在發售期間增加支持網上直銷業務的銀行卡,并將不再另行公告):

  建設銀行借記卡、招商銀行借記卡、農業銀行借記卡、廣發銀行借記卡、興業銀行借記卡、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借記卡、中信銀行借記卡、交通銀行借記卡、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中國銀行借記卡、光大銀行借記卡、郵儲銀行借記卡、平安銀行借記卡、民生銀行借記卡、華夏銀行借記卡、上海銀行借記卡、北京銀行借記卡。

  業務辦理時間:基金份額發售日7×24小時受理(17:00以后的認購申請于下一發售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正常受理客戶申請,期間的認購申請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開戶及認購程序

  持有上述借記卡的個人投資者可以直接通過本公司網站辦理開戶手續,并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交易平臺進行本基金的認購。具體交易細則請參閱本公司網站公告。

  本公司網上直銷交易平臺網址:

  https://trade.fscinda.com/etrading/account/login/init

  本公司網上直銷交易咨詢電話:400-8888-118

  (三)其他銷售機構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個人投資者在其他銷售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本公司直銷柜臺受理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程序如下:

  1、本公司直銷柜臺受理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

  2、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份額發售日的9:30—17:00(17:00以后的認購申請于下一發售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客戶申請。)

  3、機構投資者辦理基金賬戶開戶和基金交易賬戶申請時須提交的材料:

  (1)填妥并加蓋公章和法人代表簽章及經辦人簽字的《開戶申請表(機構版)》(一式兩份),請見附件;

  (2)提供填妥并加蓋公章及經辦人簽字的《投資者基本信息表(產品)》或《投資者基本信息表(機構)》;

  (3)提供填妥并加蓋公章的《非自然人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記表》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填妥并加蓋公章的《機構信息采集表》(產品戶無需填寫);

  (5)加蓋公章且是最新年檢過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

  (6)提供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7)提供加蓋公章的授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8)金融機構需提供加蓋公章的開展金融業務相關資格證明以及機構登記證明材料;

  (9)提供加蓋公章的預留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開戶證明的復印件,保險產品、企業年金或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需提供加蓋公章的產品托管賬戶證明;

  (10)填妥并蓋章的《開放式基金業務印鑒卡》(一式三份),請見附件;

  (11)填妥并加蓋公章的《開放式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一式兩份),如有兩個以上的授權經辦人且授權范圍不同的,須分開授權,請見附件;

  (12)提供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一份,請見附件;

  (13)填妥并簽字加蓋預留印鑒章的《機構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一份,請見附件;

  (14)填妥并加蓋公章及經辦人簽字或簽章的《開放式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請見附件;

  (15)填妥并簽字的《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以及事業單位、軍隊、武警部隊、居委會、村委會、社區委員會、社會團體等單位無需填寫此聲明文件)、《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如有,具體見《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說明);

  (16)如有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信息,如無,請在開戶申請上選擇無;

  (17)如是保險產品、企業年金或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機構投資者,除以提供以上文件外,還需提供相應監管部門的批復函文件,并加蓋投資管理人公章;

  (18)認購本基金的機構投資者需使用直銷機構制作的賬戶和交易業務申請表等有關文件,或者從本公司網站(http://www.fscinda.com)上下載有關文件,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經本基金管理人確認同意的,機構投資者也可使用自行設計的直銷業務表格。

  注:其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同一身份。

  4、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填妥并加蓋預留印鑒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及加蓋公章的授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5、認購資金的劃撥

  (1)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通過銀行轉賬匯入本公司指定的在建設銀行、工商銀行、招商銀行開立的直銷資金清算賬戶:

  賬戶名稱: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44201532700052509483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設支行

  大額實時支付號:105584000683

  賬戶名稱: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4000032429200151758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喜年支行

  大額實時支付號:102584003247

  賬戶名稱: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817389008610001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深圳泰然支行

  大額實時支付號:308584001483

  6、注意事項

  (1)投資者T日提交開戶申請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銷柜臺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公司網站查詢。

  (2)投資者T日提交認購申請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銷柜臺查詢認購接受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公司網站查詢。認購份額確認結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銷柜臺查詢,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公司網站查詢。

  (3)辦理匯款時,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A?投資人可以使用銀行轉賬等付款方式進行認購交款,但本基金管理人不接受現金繳款或現金匯款等付款方式進行的認購。因現金繳款或現金匯款導致認購失敗帶來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B?投資者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信達澳銀直銷柜臺開立基金賬戶時登記的名稱;

  C?投資者應在“匯款備注”欄中準確填寫其在信達澳銀直銷柜臺開立基金賬戶時的名稱或交易賬號,因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的認購失敗或資金劃轉錯誤責任由投資者承擔。

  (二)其他銷售機構受理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程序機構投資者在其他銷售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五、清算與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本基金募集專戶中,認購資金凍結期間的資金利息折算為投資者的基金份額,利息的具體金額,以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本基金權益登記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發售結束后完成。

  六、退款事項

  (一)?基金發行結束后,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

  1、投資人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

  2、已開戶投資人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

  3、投資人劃來的認購資金小于其認購申請金額;

  4、投資人劃來的認購資金大于其認購申請金額的,直銷機構按認購申請表填寫金額辦理;或投資人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提交認購申請表,若不重新提交的,余下金額作退款處理。

  (二)?投資人的無效認購資金,將由直銷機構、代銷機構于本基金募集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三)?募集失敗

  在募集期結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額總份額小于2億份、募集資金金額少于2億元人民幣而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少于200人,則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屆時本基金管理人承擔因募集行為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將投資人繳納的認購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投資人。

  七、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發售期截止后,由銀行出具基金募集專戶存款證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認購資金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出具認購戶數證明。

  本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同時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將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并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募集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八、本次份額發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南路(深圳灣段)3331號阿里巴巴大廈N1座第8層和第9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南路2666號中國華潤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郵政編碼:518063

  電話:0755-83172666

  傳真:0755-83196151

  聯系人:韓宗倞

  客服熱線:400-8888-118/0755-83160160

  客服傳真:0755-8307703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郵政編碼: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成立時間: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12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三)?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南路(深圳灣段)3331號阿里巴巴大廈N1座第8層和第9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南路2666號中國華潤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電話:0755-83172666

  傳真:0755-83196151

  聯系人:劉玉蘭

  (四)?直銷機構

  名稱: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南路(深圳灣段)3331號阿里巴巴大廈N1座第8層和第9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南路2666號中國華潤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電話:0755-82858168/83077068

  傳真:0755-83077038

  聯系人:劉華

  (五)?代銷機構

  本基金的代銷機構的相關情況詳見本公告第二章“本次份額發售基本情況”的第(四)款的第2條“代銷機構”部分。

  (六)?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05室

  負責人:廖海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聯系人:劉佳

  經辦律師:劉佳、徐莘

  (七)?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聯系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聯系人:昌華

  經辦注冊會計師:昌華、葉錦明

  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6日

  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

  信達澳銀品質回報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說明書全文于2021年07月16日在本公司網站[http://www.fscinda.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資者查閱。如有疑問可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8888-118/0755-83160160)咨詢。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請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審慎做出投資決定。

  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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