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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股減持新規的三個疑問(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 00:06 北京商報
事件回顧 國有股減持大事記 □1994年 陸家嘴首開國有股回購先河。 □1999年11月 包括中國嘉陵、黔輪胎在內的10家公司獲得國有股配售試點預選資格。 □2001年6月13日 國務院發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辦法》。 □2001年6月26日 江蘇索普、滄州化工、韶鋼松山宣布,在增發新股的同時減持國有股,成為增發公司首批實施國有股減持的公司。 □2001年7月26日 華紡股份、烽火通信、江汽股份、北生藥業在首次發行新股的同時,以國有股存量發行方式減持部分國有股,成為首批首次發行新股時實施國有股減持的公司。 雖然時任財政部部長的項懷誠表示:“國有股減持有利于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對證券市場來說是一個利好因素。”但在當2001年7月26日國有股減持在新股發行中正式開始時,股市暴跌,滬指跌32.55點。到10月19日,滬指已從6月14日的2245點猛跌至1514點,50多只股票跌停。當年80%的投資者被套牢,基金凈值縮水了40%,而券商傭金收入下降30%。 □2001年10月22日晚9時 中央電視臺宣布,國有股減持辦法暫停。由五部委聯合調研,由財政部主持的國有股減持辦法,實行了3個月就被證監會一家宣布暫停了。次年6月,國務院決定停止減持國有股,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于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并不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當日,上證指數和深成指幾乎封于漲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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